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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通论  上  增订8版
刑法通论  上  增订8版

刑法通论 上 增订8版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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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林山田著
  • 出 版 社:台大法学院图书部
  • 出版年份:2003
  • ISBN:9574106012
  • 页数:468 页
图书介绍:
《刑法通论 上 增订8版》目录

第一章 导论 35

第一节 犯罪与刑事学 35

一、犯罪与犯罪研究 35

二、刑事学与其体系 37

(一)刑事法学 37

(二)犯罪学 37

(三)刑事政策学 38

(四)犯罪侦查学 38

三、刑事法学与刑法学 39

四、关於本书与刑法的学习 42

第二节 刑法的定义与其法律性质 45

一、刑法的定义 46

(一)规定犯罪行为的法律要件 46

(二)规定犯罪行为的法律效果 47

(三)最严厉的制裁法 48

(四)犯罪法或刑罚法 49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 49

(一)刑法属公法 49

(二)刑法属实体法 49

(三)刑法属成文法 49

(四)刑法属强行法 50

(五)刑法属国内法 50

(六)刑法属继受法 50

第三节 刑法的分类 50

一、主刑法与辅刑法(含附属刑法) 50

二、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52

(一)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意义 52

(二)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关系 54

(三)刑事制裁法体系一元化 54

三、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 56

四、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 56

第四节 刑法的功能与其特质 57

一、刑法的功能 57

(一)保护法益 57

(二)制压与预防犯罪 57

(三)保障人权 58

(四)矫治行为人 58

(五)予行为人赎罪的机会 58

二、刑法的特质 59

(一)道德性与伦理性 59

(二)痛苦性与强制性及杀伤性 60

(三)不完整性 61

1.规范内容的不完整 62

2.规范功能的不完整 62

(四)政治性与工具性 62

(五)最后手段性 64

第五节 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65

一、刑法与宪法 65

二、刑法与刑事程序法 67

三、刑法与民商法 67

四、刑法与行政法 68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69

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 69

一、罪刑法定原则概说 69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渊源 70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明文化 72

(一)规定於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72

(二)规定於国际公约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73

四、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性 73

五、罪刑法定原则的涵义 75

(一)刑罚权的内容与范围必须经由法律明定 76

(二)习惯法不得做为刑事判决的依据 77

(三)刑法对於罪与刑的规定应力求明确 77

(四)禁止类推适用刑法 79

1.类推禁止 79

2.类推禁止的例外 81

(五)禁止溯及既往 82

1.追溯禁止原则 83

2.追溯禁止原则的例外 84

第二节 法治国原则 84

一、法治国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 84

二、法治国原则的涵义 86

第三节 罪责原则与人道原则 88

一、罪责原则 88

(一)罪责为刑罚的前提要件 88

(二)刑罚必须与罪责相当 88

二、人道原则 89

(一)人道原则的形成 89

(二)人道原则的涵义 91

1.人性尊严应予保障 91

2.禁止以人充当为达刑罚目的的工具 91

3.禁止使用残酷而不人道的法律手段 91

(三)人道原则的现实 92

第三章 现行刑法 93

第一节 现行刑法的沿革 93

第二节 刑法总则的适用范围 95

一、刑法总则仅适用於主刑法与辅刑法 95

二、刑法总则适用於本法以外的实体刑法 96

(一)其他刑罚法律设有总则的规定 96

(二)其他刑罚法律未设总则的规定 96

(三)以保安处分为法律效果的刑罚法律 97

第三节 现行刑法的效力 97

第一款 刑法对於人的效力 98

一、刑法对於人的效力的原则 98

二、刑法对於人的效力的例外 98

(一)国内法上的例外 98

1.总统 98

2.立法委员与地方议会议员 99

(二)国际法上的例外 100

1.外国元首及其同行家属与随从 100

2.外国使节 100

第二款 刑法的时间效力 101

一、刑法新增处罚条款 101

二、刑法删除处罚条款 102

三、刑法变更可罚性的范围或法律效果 105

(一)立法例 105

1.从旧原则 105

2.从新原则 105

3.从轻原则 106

4.折衷原则 106

(二)现行法的规定 106

1.从新从轻原则 106

2.保安处分适用从新原则 108

3.法律有变更 109

4.裁判时的法律 112

第三款 刑法的空间效力 113

一、主要原则(属地原则) 113

二、辅助性的原则 115

(一)属人原则 116

1.本国公务员在本国领域外犯特定之罪 116

2.本国人在本国领域外犯特定之罪 117

(二)保护原则 117

1.保护本国的国家法益 118

2.保护本国人民的法益 119

(三)世界法原则 119

三、外国裁判的效力 119

第四节 现行刑法的修正与前瞻 120

一、自旧刑法至现行法 121

二、迟缓终至停顿的全面修正 121

三、零星片断的部分条文修正 122

四、全面大翻修成台湾新刑法 123

第四章 刑法解释 127

第一节 刑法解释的基本概念 127

一、刑法解释概说 127

二、刑法解释的必要性 128

三、刑法实务与刑法学说的解释 129

(一)刑法实务的解释 129

1.最高法院的判例与决议 129

2.司法院大法官会议的释宪与违宪审查 130

(二)刑法学说的解释 131

第二节 刑法的解释所采的解释理论 131

一、解释理论 131

(一)主观解释理论 132

(二)客观解释理论 132

二、刑法解释采行折衷理论 132

第三节 刑法的解释方法 133

一、解释方法 133

(一)文义解释 134

(二)系统解释 134

(三)历史解释 134

(四)目的解释 135

(五)合宪性解释 135

二、交互运用解释方法 135

第四节 漏洞与类推 136

一、法漏洞与法律漏洞 136

二、解释与类推 137

三、法类推与法律类推 139

第五节 立法解释 141

一、立法解释概说 141

二、现行法的立法解释 141

(一)以上、以下、以内 141

(二)公务员 142

(三)公文书 143

(四)重伤 144

(五)性交 145

上篇 犯罪行为 147

第五章 犯罪定义与犯罪理论 147

第一节 犯罪定义 147

一、形式的犯罪定义 147

二、实质的犯罪定义 149

(一)不法 149

1.民事不法 149

2.行政不法 150

3.刑事不法 151

(二)罪责 152

(三)应刑罚性 153

三、犯罪内涵的相对性 156

第二节 犯罪理论 159

一、犯罪理论概说及其功能 159

二、犯罪理论的演进 161

(一)古典犯罪理论 161

(二)新古典犯罪理论 162

三、目的犯罪理论 164

第六章 行为与行为人及结果 167

第一节 刑法的行为 167

一、刑法的评价对象 167

二、刑法概念上的行为 167

(一)行为的内在要素 168

(二)行为的外在要素 168

(三)发生具有刑法重要性的后果 169

三、行为概念的判断 170

第二节 作为与不作为 170

一、行为形态 170

二、不作为 171

三、作为与不作为的差异 172

第三节 行为理论 173

一、因果行为论 173

二、目的行为论 174

三、社会行为论 175

第四节 行为人 176

一、自然人 176

二、法人 177

三、人合团体 178

第五节 行为的结果 178

一、行为的结果概说 178

二、结果的分类 178

(一)具体结果与抽象结果 178

(二)实害结果与危险结果 179

(三)构成要件该当的结果与处罚条件相当的结果 179

第六节 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 180

第一款 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概说 180

第二款 因果理论 182

一、条件理论 184

(一)条件理论的基本理论模式 184

(二)条件理论的实际运用 186

(三)双重因果情状下的条件理论 188

(四)超越的因果 189

二、修补理论 190

(一)相当理论 190

(二)重要性理论 193

(三)个别化理论 194

第三款 客观归责理论 195

一、制造法律所不容许的风险 196

(一)降低风险 196

(二)未制造法律上具有重要性的风险 196

(三)制造法律所容许的风险 197

二、风险实现 198

(一)结果与行为之间具有常态关联性 198

(二)结果发生於规范的保护目的范围内 199

(三)合法的替代行为与结果的可避免性 200

第四款 因果与归责的综合判断 201

(一)具有刑法重要性的原因始属可归责 201

(二)结果的原因与结果的归责应加区分 202

(三)因果等价性并非表示法等价性 203

第五款 刑法实务对於因果关系的判断 203

第七章 构成要件理论 207

第一节 构成要件的基本概念 207

一、构成要件概说 207

二、不法构成要件的种类 209

(一)基本构成要件与变体构成要件 209

(二)单一构成要件与结合构成要件 210

(三)完整的构成要件与有待补充的构成要件 210

第二节 构成要件要素的基本概念 211

一、构成要件要素概说 211

二、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211

(一)描述性的与规范性的构成要件要素 211

(二)客观的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212

(三)成文的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212

第三节 不法构成要件的犯罪类型 213

一、作为犯与不作为犯 213

(一)作为犯 213

(二)不作为犯 214

1.纯正不作为犯 214

2.不纯正不作为犯 214

二、故意犯与过失犯 214

(一)故意犯(含意图犯) 214

(二)过失犯 215

三、行为犯与结果犯 215

(一)行为犯 215

(二)结果犯(含结果加重犯) 216

四、实害犯与危险犯 217

(一)实害犯 217

(二)危险犯 217

1.具体危险犯 218

2.抽象危险犯 219

五、状态犯与继续犯 219

(一)状态犯 220

(二)继续犯 220

六、一般犯与特别犯及亲手犯 221

(一)一般犯 221

(二)特别犯 221

1.纯正特别犯 222

2.不纯正特别犯 222

(三)亲手犯 222

七、单一犯与结合犯 223

(一)单一犯 223

(二)结合犯 223

八、单行为犯与双行为犯 223

(一)单行为犯 223

(二)双行为犯 223

第四节 负面构成要件要素与整体不法构成要件 224

一、负面构成要件要素理论 224

二、整体不法构成要件 225

第五节 刑法的犯罪判断 226

一、刑法的犯罪判断概说 226

二、犯罪判断理论 226

(一)二阶理论 226

(二)三阶理论 227

三、犯罪判断程序 229

第八章 故意的作为犯 231

第一节 故意作为犯的不构成要件 231

第一款 故意作为犯的不法构成要件的内容 231

一、客观不法构成要件 231

(一)行为主体 231

(二)行为客体 232

(三)行为 233

(四)行为时的特别情状 233

(五)行为结果 234

(六)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 234

二、主观不法构成要件 234

(一)构成要件故意 235

(二)特别的主观不法要素 235

1.特定的不法意图 235

2.意图与动机 237

第二款 故意作为犯的构成要件故意 238

一、构成要件故意概说 238

二、故意的要素 240

(一)认知要素 240

(二)决意要素 242

三、故意的类型 244

(一)直接故意 244

(二)间接故意 245

四、故意的特别情况 248

(一)择一故意 248

(二)累积故意 249

第三款 故意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该当性 250

一、客观行为与主观心态完全符合不法构成要件 250

二、具有法定意图 252

第二节 故意作为犯的违法性 253

第一款 违法性的基本概念 253

一、违法性概说 253

二、违法性与不法 254

三、违法性的本质 256

第二款 违法性判断的基本概念 257

一、违法性判断概说 257

二、客观的与主观的合法化要素 258

三、违法性的整体法判断 259

四、形式的违法性与实质的违法性 259

(一)形式的违法性 259

(二)实质的违法性 260

(三)最高法院对於实质之违法性的不当见解 261

第三款 阻却违法事由 265

一、阻却违法事由概说 265

二、法定阻却违法事由 265

三、超法律的阻却违法事由 266

四、阻却违法事由的效力 267

(一)完全排除违法性 267

(二)其他排除可罚性的情状 268

第四款 正当防卫 269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269

二、正当防卫的要件 269

(一)存在紧急防卫情状 270

1.侵害行为 270

2.现在的侵害 271

3.违法的侵害 275

(二)实施紧急防卫行为 275

1.防卫行为必须是客观必要者 276

2.防卫行为必须非属防卫权的滥用 280

3.防卫行为必须出於防卫意思 284

第五款 紧急避难 285

一、紧急避难的概念 285

二、紧急避难的种类 286

(一)阻却违法的紧急避难 286

(二)减免罪责的紧急避难 287

三、紧急避难的要件 287

(一)存在紧急避难情状 288

1.须有危难的存在 288

2.危难必须紧急 289

(二)实施紧急避难行为 291

1.避难行为必须客观上不得已者 291

2.避难行为必须不过当 293

3.避难行为必须出於救助意思 293

(三)负有特别义务者的例外 293

四、避难过当的判断 294

1.法益位阶关系 295

2.法益受影响的程度 296

3.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296

4.自主决定权 297

5.危难来自被牺牲者 299

6.危难系因避难者的过失行为或过错所导致 300

7.利益对於个别当事者所具有的特别意义 301

8.遭人强制的避难状态 301

五、对於紧急避难的立法与学说的检讨 302

第六款 依法令的行为 304

一、自助行为 305

二、父母惩戒子女的行为 306

三、逮捕现行犯的行为 307

四、依法施行人工流产的行为 308

五、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309

六、警察依法使用警械的行为 310

第七款 公务员依上级命令的职务行为 311

一、依上级命令的职务行为概说 311

二、依上级命令的职务行为的要件 312

第八款 业务上的正当行为 314

第九款 被害人的同意或承诺 315

一、被害人的同意在犯罪判断上的效果 315

(一)当作构成要件要素 315

(二)阻却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同意 315

(三)阻却违法性的承诺 316

二、阻却违法的承诺的成立要件 317

三、得被害人承诺的伤害行为 319

四、推测的承诺 319

第三节 罪责 322

第一款 罪责的基本概念 322

一、罪责概说 322

二、罪责判断 325

三、无罪责即无刑罚 325

第二款 罪责学说与罪责要素 325

一、罪责学说 325

(一)心理罪责论 326

(二)规范罪责论 326

二、罪责要素 327

第三款 责任能力 328

一、责任能力概说 328

二、责任年龄 328

三、精神状态 331

(一)心神丧失与精神耗弱 331

(二)有关精神障碍的立法 332

(三)瘖哑 334

第四款 原因自由行为 334

一、原因自由行为概说 334

二、原因自由行为的形态 335

(一)故意犯 335

(二)过失犯 337

三、刑法对於原因自由行为的评价 338

四、旧刑法关於酗酒不得免责的规定 338

五、原因自由行为的刑事立法 339

第五款 罪责形态与不法意识 341

一、罪责形态 341

二、不法意识 342

第六款 罪责阻却与罪责减免 343

一、罪责阻却与罪责减免概说 343

二、减免罪责事由的原理 345

三、法定减免罪责事由 346

(一)不知法律 346

(二)防卫过当 346

(三)避难过当 347

第四节 不法与罪责以外的可罚性要件 347

一、客观的可罚性条件 348

二、个人阻却刑罚或解除刑罚事由 350

第九章 错误理论 353

第一节 错误理论概说 353

第二节 构成要件错误与包摄错误 354

一、构成要件错误 354

(一)有关行为主体的错误 355

(二)有关行为本身的错误 356

(三)有关行为客体的错误 358

1.客体错误的种类 359

2.打击失误与客体错误 360

(四)有关因果历程的错误 363

二、包摄错误 367

第三节 禁止错误 369

一、禁止错误概说 369

二、禁止错误的种类 369

(一)直接的禁止错误 370

1.行为人不知有禁止规范的存在 370

2.行为人误认禁止规范已失效 370

3.行为人误认禁止规范不适用於其行为 370

(二)间接的禁止错误 371

1.行为人误认存在容许规范 371

2.行为人误认容许规范的界限 372

三、刑法对於禁止错误的评价 372

(一)故意理论 373

(二)罪责理论 373

四、现行法规定的禁止错误 374

第四节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377

一、容许构成要件错误概说 377

二、刑法对於容许构成要件错误的评价 378

(一)学说见解 378

1.负面构成要件要素理论 379

2.故意理论 379

3.严格罪责理论 379

4.限缩罪责理论 379

5.限缩法律效果的罪责理论 380

(二)实务见解 382

三、反面的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382

第五节 空白刑法的错误 383

第十章 未遂犯与不能犯及中止犯 385

第一节 行为阶段与既未遂 385

一、故意犯的行为阶段 385

(一)前后相连的各个行为阶段 385

1.决意 385

2.阴谋 385

3.预备 386

4.著手实行 387

5.完成行为 387

6.发生结果 388

(二)各有不同的行为阶段 388

(三)著手犯 388

二、行为既遂与行为终了 390

三、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 391

第二节 未遂犯 393

一、未遂犯概说 393

二、未遂犯的刑罚理由 394

(一)客观未遂理论 394

(二)主观未遂理论 394

(三)主观与客观混合的未遂理论 395

三、未遂犯的成立要件 395

四、著手实行的认定标准 398

(一)形式客观理论 398

(二)实质客观理论 399

(三)主观理论 399

(四)主观与客观混合理论 399

五、未遂犯的处罚 403

第三节 不能犯 403

一、不能犯概说 403

二、不能犯的种类 405

(一)因主体不能所成立的不能犯 405

(二)因客体不能所成立的不能犯 405

(三)因手段不能所成立的不能犯 406

三、迷信犯与误想犯 407

(一)迷信犯 407

(二)误想犯 407

1.反面的禁止错误 408

2.反面的容许错误 408

3.反面的包摄错误 409

(三)不能犯与误想犯的区别 410

四、不能犯的可罚性 410

五、现行法的规定与判例的见解 413

第四节 中止犯 416

一、中止犯概说 416

二、中止犯的立法理由 417

(一)刑事政策理论 417

(二)奖赏理论 418

(三)刑罚目的理论 419

三、未了未遂与既了未遂 420

(一)未了未遂与既了未遂概说 420

(二)未了未遂与既了未遂的区别 420

1.客观理论 421

2.主观理论 421

四、中止犯的成立要件 424

(一)中止意思 424

(二)己意中止或自愿中止 425

1.法兰克模式 425

2.出於自主的动机而中止 426

3.外界情状的改变 428

4.以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为断 430

5.失败的未遂无自愿中止可言 430

(三)中止行为 431

1.未了未遂的中止行为 431

2.既了未遂的中止行为 432

(四)犯行尚未既遂 433

1.未了未遂已生犯罪结果 433

2.既了未遂已生犯罪结果 434

五、准中止犯 436

(一)准中止犯的概念 436

(二)存在准中止犯的情形 437

1.被害人或第三人行为介入的准中止犯 437

2.不能未遂的准中止犯 438

六、阴谋犯与预备犯的中止问题 439

(一)阴谋犯与预备犯无由成立中止犯 439

(二)中止阴谋或中止预备的处理 439

附录 441

表一、不构成犯罪或不科处刑罚的理由 441

表二、评价层次的模式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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