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治法律
罗马法原理  上
罗马法原理  上

罗马法原理 上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1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陈朝璧著
  • 出 版 社:北京: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1944
  • ISBN:
  • 页数:292 页
图书介绍:
《罗马法原理 上》目录
标签:原理

绪论 1

第一节 罗马法之定义 1

第二节 罗马法对於法学之贡献 2

第三节 罗马人之法律观 3

第四节 罗马法之特质 4

第五节 罗马法之渊源 8

第六节 罗马法之分类 24

第七节 罗马法之解释 27

本论 31

第一编 总则 31

第一章 人 31

第一节 自然人 32

第一款 人之出生与死亡 32

第一目 出生 32

第二目 死亡 35

第二款 权利能力 37

第一目 自由权 37

第一项 自由人 38

第二项 奴隶 42

第三项 准奴隶 50

第二目 市民权 55

第一项 市民 55

第二项 拉丁人 59

第三项 外国人 61

第三目 家族权 62

第一项 自权人 62

第二项 他权人 63

第四目 人格减等 63

第五目 令名减少 68

第三款 行为能力 70

第一目 全无行为能力者 71

第二目 有限制行为能力者 72

第三目 有完全行为能力者 75

第二节 法人 76

第一款 法人之意义 76

第二款 法人之分类 77

第三款 法人之成立与消灭 80

第四款 法人之权利能力 81

第二章 物 84

第一节 物之意义 84

第二节 物之分类 84

第一款 物之性质方面之分类 84

第二款 物之用途方面之分类 88

第三款 物之移转方式方面之分类 97

第三章 法律行为 101

第一节 总论 101

第二节 法律行为之意义与分类 103

第三节 法律行为之要件 104

第一款 关於当事人之要件 104

第二款 关於标的之要件 107

第三款 关於形式之要件 108

第四节 法律行为之原素 108

第一款 要素 108

第二款 常素 109

第三款 偶素 109

第五节 代理 111

第六节 法律行为之无效与撤销 112

第四章 期日及期间 117

第一节 期日及期间之意义 117

第二节 期日及期间之计算 118

第五章 消灭时效 121

第二编 债权 123

第一章 通则 123

第一节 债权之意义 123

第二节 债之发生 124

第一款 契约 125

第一目 总论 125

第一项 契约之意义 125

第二项 各种契约方式上之演进 125

第三项 各种契约及简约之内容 128

第二目 契约之要素 136

第二款 准契约 141

第一目 无因管理 141

第二目 不当得利 143

第三目 其他准契约 145

第三款 侵权行为 147

第一目 侵权行为之意义 147

第二目 侵权行为之种类 147

第一项 违反约定义务之行为 147

第二项 直接违反法律之行为 149

第三节 债之标的 162

第一款 给付之意义 162

第二款 给付之要件 162

第三款 给付之分类 165

第四节 债之效力 174

第一款 总论 174

第二款 给付 175

第三款 迟延 180

第一目 债务人之迟延 180

第二目 债权人之迟延 184

第四款 保全 188

第五款 契约 190

第一目 给付不能 191

第二目 定金 192

第三目 违约金 194

第四目 契约之解除与契约之终止 195

第五目 契约之效力 195

第一项 契约对於当事人之效力 195

第二项 契约对於第三者之效力 196

第五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198

第一款 分割之债 198

第二款 连带之债及共同之债 198

第六节 债之移转 203

第七节 债之消灭 208

第一款 总论 208

第二款 清偿 209

第一目 清偿之意义与清偿之理论 209

第二目 清偿之要件 210

第三目 清偿之效果 213

第四目 清偿之证明 215

第三款 提存 216

第四款 抵销 216

第一目 抵销之意义与其功用 216

第二目 抵销之要件 217

第三目 抵销之限制 219

第四目 抵销之效力 220

第五款 变更 220

第一目 变更制度之沿革 220

第二目 变更之要件 221

第六款 免除 222

第七款 混同 224

第二章 各种之债 227

第一节 买卖 227

第一款 通则 227

第二款 买卖之效力 232

第一目 出卖人之义务 232

第二目 买受人之义务 237

第三款 买回 239

第四款 特种买卖 239

第二节 互易 240

第三节 赠与 242

第四节 租赁 247

第五节 借贷 252

第一款 使用借贷 252

第二款 消费借贷 255

第六节 雇傭 258

第七节 承揽 260

第八节 委任 263

第九节 寄託 269

第十节 合夥 273

第十一节 保证 280

第一款 总论 280

第二款 诚意负责保证 282

第一目 要件 282

第二目 效果 283

第三款 委任保证 288

第四款 简约保证 288

第三编 物权 293

第一章 物权之意义 293

第二章 所有权 296

第一节 所有权之意义与其特质 296

第二节 所有权之限制 298

第三节 所有权之沿革 300

第四节 所有权之取得 305

第一款 因国家之处分而取得之所有权 305

第二款 原始取得 306

第一目 先占 306

第二目 加工 308

第三目 孳息之取得 309

第四目 添附 312

第三款 协议傅来取得 317

第一目 曼兮怕蓄 317

第二目 拟诉弃权 319

第三目 引渡 320

第四款 强迫传来取得 322

第一目 取得时效 323

第二目 分配裁判 329

第三目 因法律之规定而取得之所有权 330

第五节 所有权之保护 332

第一款 各种所有权保护方法上之区别 332

第二款 保护所有权之重要诉权 334

第一目 返还所有物之诉 334

第二目 禁止妨害之诉 339

第三目 普保利斯之诉 340

第六节 所有权之消灭 341

第三章 地上权 346

第四章 永佃权 349

第五章 役权 354

第一节 人役权 356

第一款 用益权 356

第二款 使用权 362

第三款 居住权与奴隶及家畜使用权 362

第二节 地役权 363

第一款 地役权之意义 363

第二款 地役权之条件 364

第三款 地役权之分类 366

第一目 田野地役 367

第二目 城市地役 370

第三节 役权之设定 372

第四节 役权之消灭 376

第五节 役权之保护 379

第六章 典当权质权及抵押权 383

第一节 典当权 383

第二节 质权 384

第三节 抵押权 385

第四节 典当权质权及抵押权成立之条件 386

第五节 典当权质权反抵押权之效力 389

第六节 典当权质权及抵押权之消灭 393

第七章 占有 397

第一节 占有之意义与要素 397

第一款 沙维尼氏关於占有之理论 397

第二款 延陵氏关於占有之理论 399

第三款 沙延二氏所持理论之比较 400

第二节 占有之取得 401

第一款 取得占有之限制 401

第二款 取得占有之方法 402

第三节 占有之丧失 405

第四节 占有之代理 408

第五节 占有之效力 411

第一款 总论 412

第二款 占有令状之种类 413

第六节 准占有 417

第四编 亲属 421

第一章 通则 421

第一节 罗马法上亲属关系之沿革及其种类 421

第二节 亲系及亲等 425

第二章 婚姻 429

第一节 总论 429

第二节 婚约 432

第三节 结婚 434

第一款 婚姻之要件 434

第二款 婚姻之无效 440

第三款 结婚之方式 441

第四节 婚姻之效果 445

第一款 婚姻之普通效力 445

第一目 有夫权之婚姻 445

第二目 无夫权之婚姻 447

第二款 夫妻财产制 449

第一目 通则 449

第二目 统一财产制 451

第三目 分别财产制 452

第四目 嫁资 452

第五目 对妻赠与 460

第五节 婚姻关系之消灭 461

第一款 消灭婚姻关系之各种原因 461

第一目 非基於关系人本意之原因 462

第二目 基於关系人本意之原因 465

第二款 离婚 465

第一目 离婚之种类及其限制 465

第一项 协议离婚 466

第二项 片面离婚 466

第二目 离婚之方式 474

第三目 离婚之结果 475

第三章 父母子女及家父权 478

第一节 总论 478

第二节 家父权之发生 479

第一款 婚生子女 480

第二款 认领子女 481

第三款 收养子女 485

第一目 总论 485

第二目 自权人之收养 488

第三目 他权人之收养 492

第三节 家父权之效果 492

第一款 家父权对於家子身分方面之效果 493

第二款 家父权对於家子财产方面之效果 494

第四节 家父权之消灭 500

第四章 监护及保佐 506

第一节 总论 506

第二节 监护 507

第一款 未适婚人之监护 507

第一目 监护人之设置 507

第二目 监护人之职务及其权限 514

第三目 监护职务之拒绝 519

第四目 监护之终止 521

第五目 受监护人之保障 522

第二款 女子之监护 525

第三节 保佐 528

第一款 总论 528

第二款 精神病人之保佐 530

第三款 浪费人之保佐 531

第四款 未成年人之保佐 532

第五章 扶养 537

第六章 家 539

第七章 亲属会议 543

第五编 继承 545

第一章 总论 545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 548

第一节 绪论 548

第二节 罗马各种时期中之法定继承人 551

第一款 十二表法之制度 552

第二款 裁判官法之制度 554

第三款 帝政时代之制度 557

第四款 优帝时代之制度 558

第三节 继承权之丧失 562

第四节 继承权之保护(基於继承权之诉权) 567

第一款 市民法上请求继承之诉 567

第二款 裁判官法上继承权之保护 569

第三章 遗产之继承 573

第一节 效力 573

第一款 继承之接受 573

第二款 继承之一般效果 579

第三款 继承人间之关系 580

第四款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债权人间之关系 580

第二节 限定之继承 585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586

第一款 总论 586

第二款 裁判官法上之扣还制度 587

第三款 帝政时代之扣还制度 590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592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595

第四章 遗嘱 598

第一节 通则 598

第一款 继承人之指定 598

第一目 总论 598

第二目 受遗人之能力 599

第三目 继承人指定之方式 604

第二款 遗嘱人之能力 609

第一目 总论 609

第二目 不得为遗嘱之人 610

第三款 遗嘱之限制 613

第二节 遗嘱之方式 615

第一款 遗嘱之普通方式 616

第二款 遗嘱之特别方式 620

第三节 效力 622

第一款 总论 622

第二款 遗嘱之条件与期限 623

第三款 遗赠 625

第一目 遗赠之意义 625

第二目 遗赠之要素 625

第一项 遗赠之方式 626

第二项 遗赠之当事人 629

第三项 遗赠之标的物 630

第三目 遗赠之取得 632

第四目 死因赠与 633

第四节 执行 634

第五节 撤销 636

第六节 特留分 637

第六编 诉讼法 645

第一章 法定诉讼程序 645

第一节 法定诉讼之特质 645

第二节 法定诉讼之诉讼程序 646

第三节 诉讼之方式 648

第二章 程式诉讼程序 656

第一节 预审 657

第二节 复审 662

第三节 上诉 665

第四节 执行 667

第五节 裁判官之非常处置 669

第一款 裁判官之口约 669

第二款 特准占有 670

第三款 令状 670

第四款 回复原状 672

第三章 非常诉讼程序 677

第一节 总论 677

第二节 非常诉讼程序之特质 677

第一款 传唤 678

第二款 审理 678

第三款 判决 680

第四款 上诉 680

第五款 执行 681

附载 罗马法参考书 68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