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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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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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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叶孝信主编;郭建,姚荣涛副主编
  • 出 版 社: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5
  • ISBN:730903144x
  • 页数:442 页
图书介绍:“博学”是复旦大学出版社重点推出的精品教材的品牌标志。“博学·法学系列”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高校的著名法学家和学科带头人领衔主编,由上述高校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南昌大学、湘潭大学、兰州大学、上海大学、等政法院校选派的资深教授、副教授联袂参编,作者权威,阵容强大。在内容和体例上,既注重保留传统教材的精华,又力求有所突破和创新,是一套面向21世纪、反映我国当今法学教育最新状况的高品质法学教材。叶孝信,男,福建建瓯人。生于1927年10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先后任教于华东政法学院、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复旦大学法律学系。曾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学术委员会主任。主要论著有《试论唐律疏议》(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主编有《中国法制史》(全国自学考试教材)、《中国法制史自学考试大纲》、《中国法制史自学考试指南》、
《中国法制史》目录

第一章 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时期的初步发展(约前21世纪—前11世纪) 1

第一节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2

一、起源时代的法律与国家 2

二、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3

第二节 夏商时代的法制 8

一、夏朝的法制 8

二、商朝的法制状况 9

第二章 西周的法制(前11世纪—前771) 20

第一节 法制指导思想 21

一、敬天保民、明德慎罚 21

二、亲亲、尊尊和有别 23

第二节 法律形式 24

一、礼 24

二、成文法规 27

第三节 身份法律制度 29

一、社会等级 29

二、宗法制 31

三、婚姻制度 34

四、继承制度 38

第四节 刑事法律制度 39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39

二、刑罚制度 41

第五节 财产法律制度 42

一、“井田制” 43

二、动产的私有权 43

三、契约制度 44

第六节 司法制度 45

一、司法机构 45

二、司法程序 45

三、贵族官僚在司法中的特权 48

第三章 春秋战国的法制(前770—前221) 52

第一节 法律形式的转变 53

一、公布成文法的潮流 53

二、创建成文法典 54

第二节 法律制度内容的变化 55

一、社会等级大变动 55

二、刑事法律的变化 56

三、承认土地私有制 58

第三节 司法制度的变化 59

一、司法机构 59

二、审判制度 60

第四章 秦国及秦朝的法制(前356—前206) 63

第一节 商鞅变法 64

一、运用赏罚手段推行农战政策 64

二、剥夺旧贵族的特权 65

三、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 66

四、明法重刑,奖励告奸 66

第二节 法制指导思想 68

一、“一断于法” 68

二、法律必须公开 69

三、轻罪重刑 69

第三节 法律形式 71

一、律 71

二、制、诏 72

三、式 73

四、廷行事 73

五、法律解释 73

六、其他 73

第四节 身份法律制度 74

一、社会等级 74

二、婚姻法律制度 75

第五节 刑事法律制度 76

一、有关定罪量刑的通例 76

二、刑罚制度 78

三、主要罪名 80

第六节 财产法律制度 84

一、土地私有权 84

二、债权关系 85

第七节 司法制度 86

一、司法机构 86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 87

第五章 两汉的法制(前206—220) 93

第一节 法制的指导思想 94

一、汉初以“黄老”学派为主的法制指导思想 94

二、经改造后的儒家法律指导思想 95

第二节 法律形式 96

一、律 96

二、令 97

三、科 98

四、比 98

第三节 身份法律制度 99

一、社会等级 99

二、家族制度 101

三、继承制度 102

第四节 刑事法律制度 104

一、刑法原则以及通例的变化 104

二、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 105

三、主要罪名 107

第五节 财产法律制度 110

一、所有权 110

二、契约习惯及法律 111

第六节 司法制度 112

一、司法机构 112

二、诉讼制度 112

三、审判制度 113

四、其他制度 115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制(220—581) 120

第一节 法律形式 121

一、律的演变 121

二、令的发展 123

三、科和格的变化 124

四、其他 124

第二节 身份法律制度 126

一、社会等级 126

二、婚姻及家庭制度 128

第三节 刑事法律制度 131

一、维护贵族官僚法律特权 131

二、确立“重罪十条”名目 131

三、刑罚制度的变化 132

第四节 财产法律制度 135

一、土地制度 135

二、契约与债 136

第五节 司法制度 137

一、司法机构 137

二、诉讼审判制度 138

第七章 隋唐五代的法制(581—960) 142

第一节 承前启后的隋朝法制 143

一、《开皇律》和《开皇令》 143

二、《大业律》和《大业令》 145

三、隋朝法制总的特色 145

第二节 唐初的法制指导思想 146

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147

二、立法要求宽简、划一、稳定 148

三、执法要求审慎 149

第三节 唐朝的法律形式 149

一、律 150

二、令 154

三、格 155

四、式 156

五、其他 157

第四节 唐朝的身份法律制度 158

一、社会等级 158

二、成丁年龄 162

三、婚姻制度 162

四、家庭制度 164

五、继承制度 165

第五节 唐朝的刑事法律制度 166

一、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和通例 166

二、刑罚制度 171

三、主要罪名 173

第六节 唐朝的财产法律制度 179

一、所有权 179

二、契约制度 181

三、损害赔偿 187

第七节 唐朝的司法制度 188

一、司法机构 188

二、诉讼制度 189

三、审判制度 191

第八节 五代的法律制度 193

一、立法方面的发展 194

二、法律内容的主要变化 195

第八章 两宋的法制(960—1279) 198

第一节 法律形式 199

一、律和《宋刑统》 199

二、敕与编敕 201

三、令、格和式 202

四、例 202

五、条法事类 204

第二节 身份法律制度 204

一、社会等级 204

二、宗族制度 207

三、婚姻制度 210

四、继承制度 211

第三节 刑事法律制度 214

一、刑法基本原则 214

二、刑罚体系 215

三、主要罪名 219

第四节 财产法律制度 221

一、所有权 221

二、契约制度 222

第五节 司法制度 227

一、司法机构 228

二、审判管辖 230

三、诉讼与受理 231

四、证据 233

五、审判方式 236

六、申诉、复审和死刑复核 237

七、其他司法制度 240

第九章 辽、金、西夏、元朝的法制(916—1368) 247

第一节 辽国(契丹)的法律制度 248

一、立法概况 248

二、刑事法律制度 249

三、司法制度 251

第二节 金国的法律制度 252

一、立法概况 252

二、刑事法律制度 253

三、司法制度 255

第三节 西夏的法律制度 256

一、立法概况 256

二、刑事法律制度 258

三、财产法律制度 261

四、诉讼与审判制度 262

第四节 元朝的法律制度 263

一、法制指导思想 263

二、立法概况 265

三、身份法律制度 269

四、刑事法律制度 274

五、财产法律制度 275

六、诉讼与审判制度 277

第十章 明朝的法制(1368—1644) 283

第一节 明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284

一、刑乱国用重典 284

二、法贵简、严 285

三、明刑弼教 286

第二节 法律形式 287

一、《大明律》 287

二、《大明令》 289

三、“大诰”与“榜文” 290

四、问刑条例 292

五、会典 293

第三节 身份法律制度 294

一、社会等级 294

二、成丁年龄 298

三、婚姻与家庭制度 298

四、继承制度 299

第四节 刑事法律制度 300

一、定罪量刑的通例 300

二、刑罚体系 301

三、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 303

第五节 财产法律制度 306

一、所有权 306

二、契约制度 307

三、损害赔偿 309

第六节 诉讼及审判制度 310

一、司法机构 310

二、诉讼制度 313

三、审判制度 314

第十一章 清朝的法制(1644—1911) 321

第一节 法律形式 322

一、律 322

二、例 324

三、会典 324

四、对少数民族的立法 325

五、省例 325

第二节 身份法律制度 326

一、社会等级 326

二、宗族制度的发展 328

三、继承制度的发展 329

第三节 刑事法律制度 329

一、刑罚制度的发展 329

二、定罪量刑的主要特点 331

第四节 财产法律制度 333

一、旗地旗产的设置和保护 333

二、典权制度的发展 334

第五节 司法制度 335

一、司法机构 335

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336

三、司法主权在近代受到侵害 339

第六节 太平天国法制 341

一、立法概况 342

二、法律主要内容 343

第七节 清末改制 346

一、修律活动 347

二、预备立宪 350

第十二章 中华民国的法制(1912—1949) 356

第一节 孙中山对于民国法制的设想 357

第二节 法律体系 359

一、“六法全书”成文法体系 359

二、判例和解释例 360

第三节 立宪活动及宪法 360

一、辛亥革命时期(1911—1912) 361

二、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6) 362

三、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1925—1927) 365

四、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9) 366

第四节 民法以及商法 370

一、北洋政府时期的民商法 370

二、《中华民国民法》的公布 371

三、南京国民政府的商事立法 378

第五节 刑法 380

一、1912年《暂行新刑律》和北洋政府的刑事特别法 380

二、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旧刑法” 382

三、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新刑法” 382

四、南京政府的刑事特别法 384

第六节 行政法 385

一、行政救济 385

二、自治法规 386

三、土地法 386

四、劳动法 387

第七节 司法制度 389

一、司法机构 389

二、民事诉讼法 390

三、刑事诉讼法 392

四、领事裁判权问题的解决 394

第十三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法制(1927—1949) 399

第一节 有关政权建设的法律文件 400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政权建设法律文件 400

二、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法律文件 405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政权建设法律文件 408

第二节 土地立法及政策 411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法律 412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土地法规 414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土地立法 416

第三节 刑事立法及政策 419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肃反法规 420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刑事立法和政策 421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刑事立法和政策 423

第四节 婚姻立法 425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婚姻立法 425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婚姻法 427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婚姻法 428

第五节 劳动法 428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劳动法 428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劳动法 430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劳动法 431

第六节 司法制度 432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的司法制度 433

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司法制度 435

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司法制度 438

后记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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