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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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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郑玉波著
  • 出 版 社:三民书局
  • 出版年份:1981
  • ISBN:
  • 页数:249 页
图书介绍:
《保险法论》目录
标签:保险法 保险

第一章 保险 1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 1

第一项 保险的意义 1

第二项 保险的种类 4

第一、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4

第二、营业保险、社会保险 5

第三、原保险、再保险 6

第三项 保险的经济作用 7

第四项 保险和它类似概念的比较 10

第二节 保险的主体 12

第一、保险的当事人 12

第二、保险的关系人 16

第三、保险的补助人 21

第三节 保险的标的(保险的客体) 24

第一、保险标的的意义及种类 24

第二、保险标的的移转 26

第三、保险标的的消灭 26

第二章 保险法 27

第一节 保险法的意义 27

第二节 保险法的法源 29

第三节 保险法的法系 33

第一、法国法系 33

第二、德国法系 35

第三、英美法系 36

第四节 保险法的特性 37

第三章 保险契约 39

第一节 总说 39

第一项 保险契约的意义 40

第二项 保险契约的种类 44

第一、定值保险契约、不定值保险契约 44

第二、个别保险契约、集合保险契约 45

第三、特定保险契约、总括保险契约 46

第四、单保险契约、复保险契约 47

第五、原保险契约、再保险契约 51

第二节 保险利益(保险契约的标的) 54

第一、保险利益的意义 54

第二、保险利益的种类 55

第三、保险利益的要件 59

第四、保险利益的作用 60

第五、保险利益的存在 61

第六、保险利益的变动 63

第三节 保险契约的成立 65

第一项 保险契约的订立程序 65

第一、要保人的声请 65

第二、保险人的同意 66

第三、契约的签订 66

第四、要保人的说明义务 67

第二项 保险契约的记载事项 69

第一、基本条款 69

第二、特约条款 75

第四节 保险契约的效力 77

第一项 要保人的义务 77

第一、保险费的交付 77

第二、危险的通知 81

第二项 保险人的义务 84

第一、赔偿责任的负担 84

第二、保险金的给付 85

第五节 保险契约的变动 93

第一项 保险契约的变更 93

第二项 保险契约的停止 94

第三项 保险契约的消灭 96

第一、保险契约的无效 96

第二、保险契约的解除 98

第三、保险契约的终止 99

第四章 财产保险 101

第一节 火灾保险 101

第一项 总说 101

第一目 火灾保险的概念 101

第一、火灾保险的意义 101

第二、火灾保险的种类 102

第二目 火灾保险的沿革 104

第二项 火灾保险的保险事故 105

第三项 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 107

第四项 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 109

第一、保险金额 109

第二、保险价额 109

第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的关系 110

第五项 火灾保险契约的效力 116

第一目 总说 116

第二目 保险人的义务 116

第一、损失赔偿义务 116

第二、费用偿还义务 120

第三目 要保人的义务 122

第六项 火灾保险契约的终止 122

第一、因全部损失的终止 122

第二、因部份损失的终止 123

第二节 海上保险 123

第三节 陆空保险 124

第一项 总说 125

第一、陆空保险的意义 125

第二、陆空保险的种类 126

第二项 陆空保险的保险标的 127

第三项 陆空保险的保险事故 128

第四项 陆空保险的保险期间 129

第五项 陆空保险契约的记载事项 129

第六项 陆空保险保险人的责任 131

第四节 责任保险 131

第一项 总说 131

第一、责任保险的意义 131

第二、责任保险的种类 133

第二项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 135

第三项 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 137

第四项 责任保险契约的效力 139

第一、保险人的义务 139

第二、保险人的权利 141

第五节 其他财产保险 141

第一项 总说 141

第一、其他财产保险的意义 142

第二、其他财产保险的种类 143

第三、其他财产保险准用的法规 146

第二项 其他财产保险契约的效力 146

第一 保险人的权利 146

第二、要保人的责任 147

第三项 其他财产保险契约的变动 148

第五章 人身保险 149

第一节 人寿保险 149

第一项 总说 149

第一、人寿保险的意义 149

第二、人寿保险的种类 150

第三、人寿保险的沿革 156

第二项 人寿保险契约的订立 156

第一、当事人及关系人 156

第二、保险金额 166

第二、记载事项 166

第三项 人寿保险契约的效力 169

第一目 对于保险人的效力 169

第一、保险金额的给付 169

第二、代位的禁止 169

第三、保险人的免责事由 170

第四、责任准备金的返还 173

第五、解约金的偿付 176

第二目 对于要保人的效力 177

第一、保险费的交付 177

第二、款项的质借 179

第三、年龄的告知 180

第四项 人寿保险契约的变动 183

第一、内容的变更 183

第二、效力的停止与恢复 186

第三、无效与终止 186

第二节 健康保险 188

第一项 总说 188

第一、健康保险的意义 188

第二、健康保险的种类 189

第二项 健康保险契约的订立 190

第一、当事人及关系人 190

第二、健康检查 191

第三、记载事项 191

第三项 健康保险契约的效力 191

第一、对于保险人的效力 192

第二、对于要保人的效力 193

第三节 伤害保险 193

第一项 总说 193

第一、伤害保险的意义 193

第二、伤害保险的种类 194

第二项 伤害保险契约的订立 195

第一、当事人及关系人 195

第二、记载事项 197

第三项 伤害保险契的效力 198

第一、对于保险人的效力 198

第二、对于要保人的效力 199

第六章 社会保险 199

第一节 总说 199

第一项 社会保险的概念 199

第一、社会保险的意义 200

第二、社会保险的类属 201

第三、社会保险与营业保险的区别 201

第二项 各国社会保险的概况 202

第二节 劳工保险 208

第一项 总说 208

第二项 劳工保险的成立 209

第一、当事人 209

第二、保险事故 211

第三项 劳工保险的效力 211

第一、对于要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效力 211

第二、对于保险人的效力 212

第三节 公务人员保险 215

第一项 总说 215

第二项 公务人员保险的成立 216

第一、当事人 216

第二、保险事故 218

第三、投保程序 218

第三项 公务人员保险的效力 218

第一、对于要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效力 218

第二、对于保险人的效力 219

第四节 军人保险 220

第一项 总说 220

第二项 军人保险的成立 221

第一、当事人 221

第二、保险事故 222

第三、保险手续 223

第三项 军人保险的效力 223

第一、对于要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效力 223

第二、对于保险人的效力 224

第七章 保险业 226

第一节 通则 226

第一项 总说 226

第一、保险业的意义 226

第二、保险业的种类 227

第三、保险业的负责人 227

第二项 保险业的成立 227

第三项 保险业的经营 229

第一、营业范围的限制 229

第二、营业方法的限制 232

第三、保费算式的核定 233

第四、责任准备金的提存 234

第五、资金及准备金的运用 235

第六、保险金额的限制 237

第四项 保险业的解散 237

第五项 保险业的监督 238

第二节 保险公司 239

第一项 总说 240

第二项 保险公司的股票 240

第三项 保险公司负责人的责任 240

第四项 保险公司的登记 241

第三节 保险合作社 243

第一项 总说 243

第二项 保险合作社的基金 243

第三项 保险合作社的社员 244

第四项 保险合作社的理事 245

第五项 保险合作社的登记 245

第四节 保险业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 246

附录 保险法参考书目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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