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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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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1
  • ISBN:9787509324912
  • 页数:344 页
图书介绍:本书以公司法为主体,逐条用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或其他法律文件进行解释,达到以法释法的目的,方便读者理解法律、运用法律。
《公司法一本通》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 一条【立法宗旨】 2

第 二条【调整对象】 2

第 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3

第 四条【股东权利】 4

第 五条【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4

第 六条【公司登记】 4

第 七条【营业执照】 19

第 八条【公司名称】 20

第 九条【公司形式变更】 28

第 十条【公司住所】 30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 31

第十二条【经营范围】 31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 35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38

第十五条【转投资】 40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 40

第十七条【职工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 45

第十八条【工会】 46

第十九条【党组织】 46

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 46

第二十一条【禁止关联交易】 47

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 49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49

第一节 设立 49

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49

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 50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 50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 50

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 57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 59

第二十九条【验资证明】 60

第三十条【设立登记】 67

第三十一条【出资不足的补充】 70

第三十二条【出资证明书】 71

第三十三条【股东名册】 71

第三十四条【股东查阅、复制权】 72

第三十五条【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 72

第三十六条【不得抽逃出资】 72

第二节 组织机构 73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 73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职权】 73

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 74

第四十条【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74

第四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74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与记录】 75

第四十三条【股东的表决权】 75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75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的组成】 75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 78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职权】 78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80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80

第五十条【经理的设立与职权】 80

第五十一条【执行董事】 81

第五十二条【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81

第五十三条【监事的任期】 81

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 82

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二)】 82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83

第五十七条【监事职责所需费用的承担】 83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83

第五十八条【一人公司的概念】 83

第五十九条【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83

第六十条【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 84

第六十一条【一人公司的章程】 84

第六十二条【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84

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 84

第六十四条【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 84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85

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85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 85

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 85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86

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 86

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高层人员的兼职禁止】 86

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 86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87

第七十二条【股权转让】 87

第七十三条【优先购买权】 93

第七十四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93

第七十五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 93

第七十六条【股东资格的继承】 94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95

第一节 设立 95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95

第七十八条【设立方式】 96

第七十九条【发起人的限制】 96

第八十条【发起人的义务】 96

第八十一条【注册资本】 97

第八十二条【公司章程】 97

第八十三条【出资方式】 98

第八十四条【发起设立的程序】 99

第八十五条【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 100

第八十六条【寡集股份的公告和认股书】 100

第八十七条【招股说明书】 100

第八十八条【股票承销】 101

第八十九条【代收股款】 104

第九十条【验资及创立大会的召开】 104

第九十一条【创立大会的职权】 104

第九十二条【不得任意抽回股本】 105

第九十三条【申请设立登记】 105

第九十四条【出资不足的补充】 106

第九十五条【发起人的责任】 108

第九十六条【公司性质的变更】 108

第九十七条【重要资料的置备】 108

第九十八条【股东的查阅、建议和质询权】 108

第二节 股东大会 109

第九十九条【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 109

第 一 百条【股东会的职权】 109

第一百零一条【年会和临时会】 110

第一百零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111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大会会议】 111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表决权】 111

第一百零五条【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 112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监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 112

第一百零七条【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 112

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112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113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 113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 114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114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 114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会议的出席及责任承担】 114

第一百一十四条【经理的设立与职权】 114

第一百一一五条【董事兼任经理】 114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向高管人员借款禁止】 114

第一百一十七条【高管人员的报酬披露】 115

第四节 监事会 116

第一百一十八条【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116

第一百一十九条【监事会的职权及费用】 116

第一百一二十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116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17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的定义】 117

第一百二十二条【特别事项的通过】 119

第一百二十三条【独立董事】 137

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秘书】 143

第一百二十五条【会议决议的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 143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四发发行和转让让 14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144

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及其形式】 144

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份发行的原则】 144

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发行价格】 147

第一百二十九条【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 147

第一百三十条【股票的种类】 148

第一百三十一条【股东信息的记载】 148

第一百三十二条【其他种类的股份】 148

第一百三十三条【向股东交付股票】 148

第一百三十四条【发行新股的决议】 149

第一百三十五条【发行新股的程序】 150

第一百三十六条【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152

第一百三十七条【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152

第二节 股份转让 152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 152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份转让的场所】 154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的转让】 154

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155

第一百四十二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 155

第一百四十三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 165

第一百四十四条【记名股票丢失的救济】 168

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169

第一百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 197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222

第一百四十七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 222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 223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223

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 223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股东会、监事会的义务】 224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 224

第一百五十三条【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 225

第七章 公司债券 226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 226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债券寡集办法】 228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债券票面的记载事项】 229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债券的分类】 229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债券存根簿】 230

第一百五十九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 230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转让】 245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246

第一百六十二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247

第一百六十三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 250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251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 251

第一百六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 261

第一百六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 270

第一百六十七条【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 270

第一百六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271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积金的用途】 272

第一百七十条【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72

第一百七十一条【真实提供会计资料】 276

第一百七十二条【会计账簿】 276

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276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的合并】 276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的程序】 276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 279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的分立】 283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 287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减资】 290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增资】 291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变更的登记】 293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296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解散原因】 296

第一百八十二条【修改公司章程】 296

第一百八十三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97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298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的职权】 300

第一百八十六条【债权人申报债权】 301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程序】 302

第一百八十八条【破产申请】 303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注销】 304

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 305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破产】 306

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326

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的概念】 326

第一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 326

第一百九十四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327

第一百九十五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 327

第一百九十六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327

第一百九十七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活动原则】 327

第一百九十八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与清算】 327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328

第一百九十九条【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328

第 二 百条【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329

第二百零一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330

第二百零二条【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331

第二百零三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法律责任】 331

第二百零四条【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332

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332

第二百零六条【公司在清算期间违法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 333

第二百零七条【清算组违法活动的法律责任】 333

第二百零八条【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违法的法律责任】 333

第二百零九条【公司登记机关违法的法律责任】 335

第二百一十条【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违法的法律责任】 335

第二百一十一条【假冒公司名义的法律责任】 335

第二百一十二条【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336

第二百一十三条【外国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 336

第二百一十四条【吊销营业执照】 336

第二百一十五条【民事赔偿优先】 336

第二百一十六条【刑事责任】 336

第十三章附则 327

第二百一十七条【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 337

第二百一十八条【外资公司的法律适用】 337

第二百一十九条【施行日期】 337

附录: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338

1.泛华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38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与四川泰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泰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泰来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47

3.兰州神骏物流有限公司与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 1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国宏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权属纠纷案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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