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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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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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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山东省莱芜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
  • 出 版 社: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1
  • ISBN:720900968X
  • 页数:1087 页
图书介绍:
《莱芜市志》目录

概述 1

大事记 9

第二节 沿革 65

第一节 位置 65

第一编 行政区域 65

第一章 建置沿革 65

第一节 境域 67

第二章 境域区划 67

第二节 区划 68

第二节 乡镇 70

第一节 市(县)城 70

第三章 城镇村庄 70

第三节 村庄 75

第一节 地质 91

第一章 地质地貌 91

第二编 自然地理 91

第二章 山脉 92

第二节 地貌 92

第三章 河流 94

第二节 淄河 95

第一节 汶河 95

第三节 泉水 96

第一节 光照 97

第四章 气候 97

第二节 气温 100

第四节 降水 101

第三节 地温 101

第七节 霜期 102

第六节 湿度 102

第五节 季风 102

第一节 土壤类型和分布 103

第五章 土壤植被 103

第八节 冻土 103

第三节 植被 106

第二节 土壤阻碍因素 106

第二节 水资源 108

第一节 土地资源 108

第六章 自然资源 108

第三节 矿藏资源 109

第四节 生物资源 110

第五节 景观资源 111

第一节 旱灾 112

第七章 自然灾害 112

第二节 水灾 113

第三节 风灾 115

第四节 雹灾 116

第五节 虫灾、鼠害及其他病害 117

第六节 霜冻及异常气候 119

第一章 人口规模 123

第三编 人口 123

第一节 民族构成 126

第二章 人口构成 126

第二节 文化构成 127

第三节 年龄构成 129

第四节 职业构成 138

第一节 自然变动 141

第三章 人口变动 141

第二节 机械变动 142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43

第四章 计划生育 143

第二节 政策措施 144

第三节 婚姻与生育状况 146

第五章 姓氏 147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莱芜地方组织 151

第四编 政党 151

第一节 组织建设 153

第二节 思想建设 163

第三节 纪律检查 166

第四节 统一战线 167

第五节 历次(届)代表大会 171

第二节 主要活动 175

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党员 175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莱芜地方组织 175

第三节 工会 181

第二节 职工救国会 181

第五编 团体 181

第一章 工人团体 181

第一节 同业工会 181

第一节 农民协会 186

第二章 农民团体 186

第二节 农救会 187

第一节 共产主义青年团莱芜地方组织 188

第三章 青年团体 188

第三节 贫下中农协会 188

第二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莱芜地方组织 191

第二节 妇女联合会 192

第一节 妇女抗日救国会 192

第四章 妇女团体 192

第三节 重要活动 193

第一节 童子军 194

第五章 儿童团体 194

第三节 少先队 195

第二节 儿童团 195

第二节 工商业联合会 196

第一节 商会 196

第六章 工商团体 196

第二节 自然科学专门学会 197

第一节 综合机构 197

第三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197

第七章 科学技术协会 197

第三节 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 199

第二节 青年救国团体 199

第三节 重要活动 199

第八章 其他团体 199

第一节 动员民众抗敌委员会 199

第六节 红十字会 200

第五节 中苏友好协会 200

第四节 各界建设联合会 200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205

第一章 权力机关 205

第六编 政权 205

第二节 县(市)人民代表大会 206

第三节 县(市)人大常委会 211

第一节 县公署 213

第二章 行政机关 213

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 214

第三节 县(市)人民政府 216

第二节 参议会 223

第一节 议参事会 223

第三章 议政机关 223

第三节 政协委员会 224

第一节 机构 229

第一章 公安 229

第七编 司法 229

第二节 户政 230

第三节 消防 231

第四节 镇压反革命 232

第五节 治安管理 235

第七节 看守所 237

第六节 公安武装 237

第二节 刑事检察 238

第一节 机构 238

第二章 检察 238

第四节 法纪检察 241

第三节 经济检察 241

第五节 监所检察 242

第八节 打击经济犯罪 243

第七节 林业检察 243

第六节 控申检察 243

第一节 机构 244

第三章 审判 244

第二节 刑事审判 245

第三节 民事审判 246

第四节 经济审判 248

第三节 律师 249

第二节 民事调解 249

第四章 司法行政 249

第一节 机构 249

第五节 法制宣传 250

第四节 公证 250

第三节 人民政府民政机构 255

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民政机构 255

第八编 民政 255

第一章 机构 255

第一节 清末户房 255

第五节 信访机构 256

第六节 安置机构 256

第四节 选举机构 256

第二节 民选 257

第一节 推选 257

第七节 救灾救济机构 257

第二章 基层政权选举 257

第三章 优抚 258

第三节 普选 258

第一节 优待 259

第二节 抚恤 260

第四节 扶优 264

第三节 补助 264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265

第四章 安置 265

第五节 烈士褒扬 265

第二节 病残军人安置 266

第四节 灾民安置 267

第三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267

第一节 救济 268

第五章 救济救灾 268

第二节 救灾 269

第一节 敬老院 271

第六章 社会福利 271

第五节 其他福利设施 272

第四节 社会福利工厂 272

第二节 五保户 272

第三节 盲聋哑学校 272

第一节 县(市)委(政府)信访 273

第七章 信访 273

第三节 民政信访 274

第二节 政法信访 274

第二节 登记数量 275

第一节 登记方式 275

第八章 婚姻登记 275

第二节 地方备战机构 279

第一节 军事行政机构 279

第九编 军事 279

第一章 机构 279

第一节 民国县政府地方武装 280

第二章 地方武装 280

第二节 人民地方部队 281

第三节 民兵 282

第四节 其他武装 285

第二节 北洋政府军 286

第一节 清军 286

第三章 驻军 286

第四节 人民军队 287

第三节 国民党政府军 287

第二节 民国前期兵事 289

第一节 清末兵事 289

第四章 兵事 289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兵事 290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兵事 295

第一节 战役经过 296

第五章 莱芜战役 296

第二节 人民备战支前 301

第六章 罪行录 304

第二节 军阀罪行 305

第一节 土匪罪行 305

第四节 日伪军罪行 306

第三节 国民党反动派罪行 306

第二节 支前 307

第一节 参军 307

第七章 军政、军民关系 307

第三节 拥军优属 308

第四节 拥政爱民 309

第八章 地方备战 310

第三节 防空措施 311

第二节 训练设施 311

第一节 备战设施 311

第一节 募兵 抽丁 抓丁 312

第九章 兵役 312

第三节 义务兵和预备役 313

第二节 志愿兵 313

第二章 劳动就业与职工 317

第二节 人事管理机构 317

第十编 劳动人事 317

第一章 机构 317

第一节 劳动管理机构 317

第一节 就业方式 319

第二节 用工制度 321

第三节 职工状况 324

第一节 清末官员 327

第三章 职官 327

第四节 职工管理 327

第一节 干部状况 328

第四章 干部 328

第二节 民国公职人员 328

第二节 干部管理 336

第一节 工资 341

第五章 工资福利 341

第二节 奖金 346

第四节 福利 348

第三节 津贴 348

第四节 离、退休(职)待遇 350

第三节 伤残待遇 350

第六章 劳动保险 350

第一节 疾病医疗待遇 350

第二节 生育待遇 350

第七章 劳动保护 352

第五节 死亡处理 352

第二节 女工劳动保护 353

第一节 事故预防 353

第三节 职业病防护 354

第一节 土地改革 357

第一章 经济制度变革 357

第十一编 经济综述与管理 357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 362

第三节 经济体制改革 368

第一节 国民经济几项主要指标 370

第二章 国民经济概况 370

第二节 国民经济几个主要比例 373

第三节 人民生活 383

第一节 国民经济计划管理 387

第三章 国民经济管理 387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 389

第二节 国民经济统计 389

第四节 物价管理 396

第五节 国民经济审计监督 412

第六节 经济技术协作 413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17

第一章 机构 417

第十二编 农业 417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418

第一节 农田面积 419

第二章 农田 419

第二节 农田建设 420

第二节 区划布局 421

第一节 资源调查 421

第三章 农业区划 421

第一节 作物结构与分布 422

第四章 作物 422

第二节 作物产量 424

第一节 种子引进与推广 428

第五章 种子 428

第二节 种子繁育 430

第一节 动力机具 431

第六章 农机具 431

第二节 被动机具 432

第二节 肥料来源 434

第一节 肥料种类 434

第七章 肥料 434

第一节 作物熟制 435

第八章 耕作制度 435

第三节 施肥方法 435

第二节 间作套种 436

第三节 轮作换茬 437

第一节 病虫测报 438

第九章 作物保护 438

第四节 土壤耕作 438

第三节 其他灾害防治 439

第二节 病虫害防治 439

第四节 植物检疫 440

第一节 作物播种 441

第十章 种植管理 441

第三节 田间管理 442

第二节 作物密度 442

第一节 生产经营 443

第十一章 良种场 443

第二节 良种繁殖与示范 444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448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48

第十三编 林业 448

第一章 机构 448

第二节 有林面积 449

第一节 宜林面积 449

第二章 林地 449

第一节 防护林 450

第三章 林种 450

第三节 林木覆盖率 450

第三节 经济林 451

第二节 用材林 451

第四节 其他 452

第一节 育苗 455

第四章 造林 455

第二节 国营林场 456

第三节 集体林场 458

第四节 四旁绿化 459

第二节 病虫害防治 460

第一节 林木管理 460

第五章 护林 460

第四节 防火防盗 461

第三节 林木检疫 461

第一节 干果 462

第六章 果品 462

第二节 水果 465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70

第一章 机构 470

第十四编 水利 470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471

第一节 水库 472

第二章 防洪蓄水 472

第二节 塘坝 479

第一节 引水 481

第三章 灌溉 481

第三节 扬水站 483

第二节 井灌 483

第四节 喷灌 484

第五节 灌溉机具 486

第一节 排水 487

第四章 治涝 487

第二节 治河 488

第一节 水土流失状况 489

第五章 水土保持 489

第二节 供水措施 490

第一节 缺水状况 490

第二节 水土保持措施 490

第六章 山区吃水 490

第七章 重大事故 493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97

第一章 机构 497

第十五编 饲养业 497

第一节 家畜 498

第二章 家畜家禽饲养 498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498

第二节 家禽 500

第一节 蚕 501

第三章 小动物饲养 501

第三节 其他 503

第二节 兔 503

第一节 水面 504

第四章 水产养殖 504

第二节 养鱼 505

第三节 其他养殖 506

第二节 精饲料 507

第一节 饲草 507

第五章 饲草饲料 507

第四节 配合饲料 508

第三节 工业副产品饲料 508

第二节 防治措施 509

第一节 疫病种类 509

第六章 疫病防治 509

第一节 地质勘探管理机构 513

第二节 煤炭开采管理机构 513

第十六编 地质勘探与采掘工业 513

第一章 机构 513

第四节 自来水与其他开采业管理机构 514

第三节 铁矿石开采管理机构 514

第一节 煤田勘探 515

第二章 地质勘探 515

第三节 水文地质勘探 516

第二节 铁矿矿床勘探 516

第一节 煤田 517

第三章 煤炭开采 517

第二节 煤炭开发 519

第三节 煤质管理与煤炭流向 526

第四节 安全生产与职工福利 527

第一节 矿床 529

第四章 铁矿石开采 529

第二节 开采 530

第三节 蛭石开采 535

第二节 石英石开采 535

第三节 矿石洗选 535

第五章 建筑材料与其他矿开采 535

第一节 石灰石开采 535

第一节 水资源 536

第六章 自来水开采 536

第四节 花岗石开采 536

第五节 河沙与其他矿开采 536

第二节 开采 537

第一节 省属企业 542

第一章 企业 542

第十七编 金属冶炼与压延工业 542

第三节 县(市)属企业 543

第二节 地(市)属企业 543

第一节 炼铁设备 544

第二章 炼铁 544

第二节 烧结与球团生产 545

第三节 生铁生产 547

第一节 电炉炼钢 549

第三章 炼钢 549

第四章 金属压延加工 551

第二节 转炉炼钢 551

第一节 轧钢 552

第二节 锻钢 556

第三节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557

第一节 行政机构 561

第一章 机构 561

第十八编 制造工业 561

第二节 企业机构 562

第二节 食用植物油加工 565

第一节 粮食加工 565

第二章 食品制造业 565

第三节 糕点糖果制造 566

第五节 调味品制造 567

第四节 屠宰与肉类加工 567

第一节 酿酒 568

第三章 饮料制造业 568

第一节 缫丝 569

第四章 纺织业 569

第二节 其他饮料制造 569

第二节 棉织 571

第一节 服装 572

第五章 服装与制鞋业 572

第三节 化纤 572

第四节 针织品 572

第六章 家具制造业 573

第二节 制鞋 573

第一节 造纸 574

第七章 造纸、印刷与工艺美术品制造业 574

第三节 工艺美术品 575

第二节 印刷 575

第一节 发电 576

第八章 电力生产与供应业 576

第二节 供电 577

第二节 蜂窝煤 580

第一节 炼焦 580

第九章 炼焦与煤制品业 580

第二节 化肥 581

第一节 硫酸 581

第十章 化学工业 581

第三节 电池 582

第二节 塑料制品 583

第一节 轮胎翻新与修理 583

第十一章 橡胶与塑料制造业 583

第三节 砖瓦 584

第二节 水泥制品 584

第十二章 建筑材料制造业 584

第一节 水泥 584

第一节 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586

第十三章 机械制造业 586

第二节 金属加工机械与锻压毛坯制造 587

第三节 农业机械制造 588

第一节 汽车制造 591

第十四章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与修理业 591

第四节 通用设备与零部件制造 591

第三节 机车修理 592

第二节 汽车修理 592

第二节 交换设备制造 593

第一节 电子设备制造 593

第十五章 电子与通讯设备制造业 593

第一节 交通管理机构 597

第一章 机构 597

第十九编 交通运输业 597

第二节 运输管理机构 598

第二节 公路 599

第一节 官道 599

第二章 道路 599

第四节 桥涵隧道 604

第三节 铁路 604

第一节 运输工具 609

第三章 运输 609

第二节 运输业务 612

第一节 公路交通监理 616

第四章 交通安全 616

第二节 铁路安全管理 617

第一章 机构 621

第二十编 邮电业 621

第一节 邮政网路 623

第二章 邮政 623

第二节 投递方式 624

第三节 邮政业务 627

第一节 报路与设备 628

第三章 电报 628

第二节 电报投递 629

第一节 长途电话 630

第四章 电话 630

第二节 市内电话 631

第三节 农村电话 633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637

第一节 行政机构 637

第二十一编 城乡建设与房地产管理 637

第一章 机构 637

第一节 建筑队伍 638

第二章 建筑业 638

第三节 建筑设计 640

第二节 建筑设备 640

第四节 工程质量管理 641

第六节 设备安装 642

第五节 抗震加固 642

第一节 道路街巷 643

第三章 城区建设 643

第二节 公共建筑 645

第三节 民房建筑 648

第四节 供水 649

第六节 交通 650

第五节 供电 650

第八节 绿化美化 651

第七节 环境卫生 651

第一节 村镇建设规划 652

第四章 村镇建设 652

第二节 乡镇驻地建设 653

第三节 农村住房建设 662

第二节 拆迁安置补偿 668

第一节 房屋管理 668

第五章 房地产管理 668

第三节 土地管理与征用 670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673

第一章 机构 673

第二十二编 商业服务业 673

第二节 企业经营机构 675

第二章 社会商品零售业 680

第一节 粮油零售 682

第二节 副食品零售 685

第五节 日用杂品零售 687

第四节 百货零售 687

第三节 纺织品零售 687

第七节 五金、交电、化工零售 688

第六节 煤炭、石油零售 688

第十一节 农机、化肥、农药零售 689

第十节 机电零售 689

第八节 木材零售 689

第九节 钢材零售 689

第十四节 建材零售 690

第十三节 图书零售 690

第十二节 医药零售 690

第一节 饮食业 695

第三章 饮食服务业 695

第二节 服务业 696

第一节 粮油收购 697

第四章 农副产品收购业 697

第三节 蔬菜、果品收购 700

第二节 畜、禽、蛋收购 700

第五节 中药材收购 701

第四节 棉、麻收购 701

第七节 废旧物资收购 702

第六节 毛皮收购 702

第二节 集市贸易 704

第一节 集市分布与日期 704

第五章 集市贸易 704

第三节 物资交流会 705

第六章 对外贸易 706

第一节 粮油仓储调运 708

第七章 仓储调运 708

第三节 物资仓储调运 712

第二节 商业仓储调运 712

第四节 其他农副产品仓储调运 714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718

第一节 行政机构 718

第二十三编 乡镇企业 718

第一章 机构 718

第二章 所有制结构 719

第三章 行业结构 721

第一节 农业企业 722

第二节 工业企业 723

第三节 交通运输业 730

第四节 建筑业 731

第五节 商业服务业 732

第一节 主管部门管理 733

第四章 经营管理 733

第二节 企业内部管理 734

第二节 税务管理机构 737

第一节 财政管理机构 737

第二十四编 财政税务 737

第一章 机构 737

第一节 财政收入 738

第二章 财政 738

第二节 财政支出 739

第一节 田赋 741

第三章 农业税 741

第二节 给养 742

第三节 征实 743

第四章 工商税 745

第一节 流转税 746

第二节 财产税 749

第三节 特定行为税 750

第一章 机构 755

第二十五编 金融保险业 755

第一节 金属币 759

第二章 货币 759

第二节 纸币 760

第三节 金银收兑 762

第三节 农业信贷 764

第二节 利债 764

第三章 信贷 764

第一节 典当 764

第四节 工商信贷 766

第五节 基建拨款 767

第四章 存款 771

第一节 企业存款 771

第六节 其他贷款 771

第三节 现金管理与工资基金监督 772

第二节 农业存款 772

第一节 汇兑 773

第六章 结算 773

第五章 储蓄 773

第一节 定期储蓄 773

第二节 活期储蓄 773

第三节 有奖储蓄 773

第二节 财产保险 776

第一节 农业保险 776

第二节 侨汇 776

第七章 保险 776

第三节 人身保险 777

第二节 国库券 779

第一节 公债 779

第八章 债券 779

第一节 机构 783

第一章 教育行政 783

第二十六编 教育 783

第二节 管理体制 784

第三节 教育方针宗旨 785

第四节 教育经费 787

第五节 校舍设备 789

第六节 教职工 792

第一节 幼儿园 794

第二章 各级各类学校 794

第三节 学堂 小学 795

第二节 书院 义学 私塾 795

第四节 普通中学 799

第五节 师范学校 803

第六节 农业、职业、技术学校 804

第八节 成人学校 805

第七节 盲聋哑学校 805

第一节 课程设置 809

第三章 教学 考试 809

第二节 教学改革 811

第三节 考试 812

第二节 事业机构 817

第一节 行政机构 817

第二十七编 科学技术 817

第一章 机构 817

第一节 专业实验队伍 818

第二章 科技队伍 818

第二节 普及推广队伍 819

第一节 科技成果项目 820

第三章 科技成果 820

第二节 主要科技成果简介 823

第一节 科技宣传 824

第四章 科技普及 824

第二节 科技咨询 825

第四节 科技推广 826

第三节 科技情报 826

第五节 科技开发 827

第一节 观测 828

第六章 气象 828

第五章 地震 828

第一节 震史 828

第二节 预报 828

第三节 气象服务 829

第二节 预报 829

第二节 标准计量管理 830

第一节 度量衡器 830

第七章 标准计量 830

第三节 计量器具修造 832

第二节 环境保护 833

第一节 环境监测 833

第八章 环境保护 833

第九章 沼气 835

第二节 事业机构 839

第一节 行政机构 839

第二十八编 文化艺术 839

第一章 机构 839

第三节 主要文化设施 840

第二节 艺术特点 841

第一节 起源与演变 841

第二章 莱芜梆子 841

第三节 剧团 849

第四节 剧目 851

第一节 歌谣 852

第三章 民间文艺 852

第五节 杂技魔术 858

第四节 曲艺 858

第二节 吹打乐 858

第三节 舞蹈 858

第二节 作品 859

第一节 创作队伍 859

第四章 文艺创作 859

第二节 放映 860

第一节 发行 860

第五章 电影 860

第一节 展览 862

第六章 文化活动 862

第二节 会演调演 863

第一节 报刊 864

第七章 新闻 864

第三节 电视 865

第二节 广播 865

第一节 档案 866

第八章 档案图书 866

第三节 图书发行 867

第二节 藏书 867

第二节 中共党史资料 869

第一节 地方志 869

第四节 图书阅览 869

第九章 史志 869

第十章 文物 870

第四节 文史资料 870

第三节 地名 870

第一节 古遗址 871

第二节 古建筑 872

第五节 纪念地 873

第四节 造象石刻 873

第三节 古墓葬 873

第六节 馆藏文物 876

第十一章 著述要目 877

第一节 机构 883

第一章 卫生行政 883

第二十九编 卫生医药 883

第二节 卫生医药队伍 884

第三节 卫生事业经费 887

第四节 卫生医药设施 888

第二章 预防 保健 890

第一节 爱国卫生 891

第二节 卫生防疫 892

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 895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898

第五节 妇幼保健 899

第一节 医疗单位 900

第三章 医疗 900

第二节 医疗制度 902

第三节 医术 903

第一节 中药 907

第四章 医药 907

第三节 药政 908

第二节 西药 908

第二章 群众体育 913

第一章 机构 913

第三十编 体育 913

第二节 娱乐体育 914

第一节 保健体育 914

第一节 学前体育 918

第三章 学校体育 918

第四节 业余体校 919

第三节 中学体育 919

第二节 小学体育 919

第一节 运动会 920

第四章 体育比赛 920

第一节 场地 924

第五章 体育设施 924

第二节 体育表演 924

第二节 器材 925

第一节 语音 929

第一章 方言 929

第三十一编 风俗 929

第二节 词汇 933

第四节 谚语、俗语、歇后语 937

第三节 语法 937

第一节 节日习俗 942

第二章 习俗 942

第二节 礼仪习俗 945

第三节 家庭习俗 946

第四节 生活习俗 947

第五节 婚丧习俗 949

第六节 喜庆禁忌习俗 952

第七节 迷信习俗 953

第八节 时弊陋习 954

第九节 传统美德 955

第一章 人物传 961

第三十二编 人物 961

第一节 著名革命烈士简历 986

第二章 人物录 986

第二节 革命烈士名录 994

附录 1027

第一章 重要文献辑存 1027

莱芜县抗日战争时期工作情况总结(李力修) 1027

莱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人民代表活动的暂行意见 1043

莱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提案处理的暂行意见 1044

莱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部分生产大队自然村命名更名的通知 1045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专业户的若干规定 1049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 1052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的布告 1053

中共莱芜党史大事记座谈会纪要(中共莱芜市委党史征集研究委员会) 1054

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 1060

决议 1060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的试行规定 1061

莱芜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的试行办法 1063

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试行办法 1064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几项规定 1066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支援乡镇企业的补充规定 1067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村干部大力发展村办企业的试行办法 1072

莱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莱芜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总体方案》的决议 1073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总体方案(草案) 1074

第二章 历届县志序言选 1077

嘉靖莱芜县志序(陈甘雨) 1077

重修莱芜县志序(吴来朝) 1078

莱芜县志序(张梅亭) 1078

续修莱芜县志序(亓因培) 1079

第三章 本次修志文件 1080

莱芜县人民政府关于征集县志资料的通告 1080

泰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莱芜市志》定稿出版的批复 1081

《莱芜市志》行文规定(莱芜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1081

第四章 本次修志始末 1084

编后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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