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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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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五南法学研究中心编辑
  • 出 版 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2
  • ISBN:9571167367
  • 页数:1478 页
图书介绍:
《必备六法》目录

壹、宪法及关系法规 1

中华民国宪法(36.1.1) 3

第一章 总纲 3

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义务 3

第三章 国民大会 5

第四章 总统 6

第五章 行政 7

第六章 立法 8

第七章 司法 9

第八章 考试 10

第九章 监察 10

第十章 中央与地方之权限 11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13

第一节 省 13

第二节 县 14

第十二章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 14

第十三章 基本国策 15

第一节 国防 15

第二节 外交 15

第三节 国民经济 15

第四节 社会安全 16

第五节 教育文化 17

第六节 边疆地区 18

第十四章 宪法之施行及修改 18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94.6.10) 19

中央法规标准法(93.5.19) 24

第一章 总则 24

第二章 法规之制定 24

第三章 法规之施行 25

第四章 法规之适用 25

第五章 法规之修正与废止 25

第六章 附则 26

法院组织法(100.11.23) 27

第一章 总则 27

第二章 地方法院 28

第三章 高等法院 32

第四章 最高法院 34

第五章 检察机关 35

第六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 40

第七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 41

第八章 法院之用语 42

第九章 裁判之评议 42

第十章 司法上之互助 43

第十一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 43

第十二章 附则 44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82.2.3) 45

第一章 总则 45

第二章 解释案件之审理 45

第三章 政党违宪解散案件之审理 47

第四章 附则 48

司法院组织法(98.1.21) 50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82.8.4) 56

行政法院组织法(100.11.23) 58

第一章 总则 58

第二章 高等行政法院 58

第三章 最高行政法院 60

第四章 法官之任用资格及待遇 61

第五章 书记官之配置 63

第六章 其他人员之配置 63

第七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 65

第八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 65

第九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 66

第十章 附则 66

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100.11.23) 67

第一章 总则 67

第二章 法官之任用资格 69

第三章 技术审查官之配置 70

第四章 书记处辅助单位及其人员之配置 71

第五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 72

第六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 72

第七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 73

第八章 附则 73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99.6.15) 74

第一章 总则 74

第二章 议案审议 75

第二章之一 听取总统国情报告 76

第三章 听取报告与质询 76

第四章 同意权之行使 78

第五章 覆议案之处理 79

第六章 不信任案之处理 79

第七章 弹劾案之提出 80

第七章之一 罢免案之提出及审议 80

第八章 文件调阅之处理 80

第九章 委员会公听会之举行 82

第十章 行政命令之审查 82

第十一章 请愿文书之审查 83

第十二章 党团协商 84

第十三章 附则 85

贰、行政法及关系法规 87

行政执行法(99.2.3) 89

第一章 总则 89

第二章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 91

第三章 行为或不行为义务之执行 94

第四章 即时强制 94

第五章 附则 95

行政程序法(94.12.28) 98

第一章 总则 98

第一节 法例 98

第二节 管辖 99

第三节 当事人 101

第四节 回避 103

第五节 程序之开始 103

第六节 调查事实及证据 104

第七节 资讯公开 104

第八节 期日与期间 105

第九节 费用 106

第十节 听证程序 106

第十一节 送达 108

第二章 行政处分 111

第一节 行政处分之成立 111

第二节 陈述意见及听证 113

第三节 行政处分之效力 115

第三章 行政契约 118

第四章 法规命令及行政规则 121

第五章 行政计画 122

第六章 行政指导 123

第七章 陈情 123

第八章 附则 124

行政罚法(100.11.23) 125

第一章 法例 125

第二章 责任 126

第三章 共同违法及并同处罚 126

第四章 裁处之审酌加减及扩张 127

第五章 单一行为及数行为之处罚 128

第六章 时效 129

第七章 管辖机关 129

第八章 裁处程序 130

第九章 附则 132

诉愿法(101.6.27) 134

第一章 总则 134

第一节 诉愿事件 134

第二节 管辖 134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136

第四节 诉愿人 136

第五节 送达 139

第六节 诉愿卷宗 139

第二章 诉愿审议委员会 140

第三章 诉愿程序 140

第一节 诉愿之提起 140

第二节 诉愿审议 141

第三节 诉愿决定 143

第四章 再审程序 146

第五章 附则 147

行政诉讼法(100.11.23) 148

第一编 总则 148

第一章 行政诉讼事件 148

第二章 行政法院 151

第一节 管辖 151

第二节 法官之回避 152

第三章 当事人 152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152

第二节 选定当事人 153

第三节 共同诉讼 154

第四节 诉讼参加 154

第五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155

第四章 诉讼程序 157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157

第二节 送达 157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160

第四节 诉讼卷宗 161

第五节 诉讼费用 162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163

第一章 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诉讼程序 163

第一节 起诉 163

第二节 停止执行 166

第三节 言词辩论 167

第四节 证据 169

第五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174

第六节 裁判 175

第七节 和解 179

第二章 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简易诉讼程序 180

第三章 交通裁决事件诉讼程序 182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184

第四编 抗告程序 187

第五编 再审程序 188

第六编 重新审理 190

第七编 保全程序 191

第八编 强制执行 192

第九编 附则 193

行政诉讼法施行法(100.11.23) 194

国家赔偿法(69.7.2) 197

社会秩序维护法(100.11.4) 199

第一编 总则 199

第一章 法例 199

第二章 责任 199

第三章 处罚 200

第四章 时效 200

第二编 处罚程序 203

第一章 管辖 203

第二章 调查 204

第三章 裁处 204

第四章 执行 206

第五章 救济 206

第三编 分则 207

第一章 妨害安宁秩序 207

第二章 妨害善良风俗 210

第三章 妨害公务 211

第四章 妨害他人身体财产 211

第四编 附则 213

公平交易法(100.11.23) 214

第一章 总则 214

第二章 独占、结合、联合行为 216

第三章 不公平竞争 218

第四章 公平交易委员会 220

第五章 损害赔偿 221

第六章 罚则 221

第七章 附则 223

劳动基准法(100.6.29) 225

第一章 总则 225

第二章 劳动契约 226

第三章 工资 229

第四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230

第五章 童工、女工 232

第六章 退休 233

第七章 职业灾害补偿 234

第八章 技术生 235

第九章 工作规则 236

第十章 监督与检查 236

第十一章 罚则 237

第十斗章 附则 238

政府采购法(100.1.26) 240

第一章 总则 240

第二章 招标 242

第三章 决标 248

第四章 履约管理 251

第五章 验收 252

第六章 争议处理 253

第七章 罚则 256

第八章 附则 258

地方制度法(99.2.3) 262

第一章 总则 262

第二章 省政府与省咨议会 264

第三章 地方自治 265

第一节 地方自治团体及其居民之权利与义务 265

第二节 自治事项 266

第三节 自治法规 271

第四节 自治组织 273

第五节 自治财政 284

第四章 中央与地方及地方间之关系 286

第五章 附则 289

司法人员人事条例(96.7.11) 292

第一章 总则 292

第二章 司法人员之任用 293

第一节 司法官 293

第二节 其他司法人员 295

第三章 训练及进修 297

第四章 保障及给与 297

第五章 附则 299

公务员惩戒法(74.5.3) 300

请愿法(58.12.18) 305

法律扶助法(98.12.30) 307

第一章 总则 307

第二章 法律扶助之申请 309

第三章 担任法律扶助者及其酬金 311

第四章 救济及调解程序 312

第五章 基金会之组织及监督 313

第六章 附则 317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100.12.21) 318

第一章 总则 318

第二章 行政 321

第三章 民事 334

第四章 刑事 339

第五章 罚则 340

第六章 附则 345

著作权法(99.2.10) 347

第一章 总则 347

第二章 著作 349

第三章 著作人及著作权 350

第一节 通则 350

第二节 著作人 350

第三节 著作人格权 351

第四节 著作财产权 352

第四章 制版权 359

第四章之一 权利管理电子资讯及防盗拷措施 360

第五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与著作权审议及调解委员会 360

第六章 权利侵害之救济 361

第六章之一 网路服务提供者之民事免责事由 365

第七章 罚则 367

第八章 附则 369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利保障法(100.11.30) 372

第一章 总则 372

第二章 身分权益 375

第三章 福利措施 377

第四章 保护措施 380

第五章 福利机构 388

第六章 罚则 391

第七章 附则 395

政府资讯公开法(94.12.28) 397

第一章 总则 397

第二章 政府资讯之主动公开 397

第三章 申请提供政府资讯 398

第四章 政府公开资讯之限制 400

第五章 救济 401

第六章 附则 401

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100.11.23) 402

第一章 总则 402

第二章 民事诉讼 402

第三章 刑事诉讼 406

第四章 行政诉讼 407

第五章 附则 408

智慧财产案件审理细则(97.4.24) 409

法官法(100.7.6) 417

第一章 总则 417

第二章 法官之任用 418

第三章 法官之司法伦理与监督 422

第四章 法官会议 424

第五章 法官评鉴 425

第六章 法官之保障 428

第七章 职务法庭 430

第八章 法官之给与 434

第九章 法官之考察、进修及请假 437

第十章 检察官 437

第十一章 附则 442

參、民法及关系法规 445

民法 第一编 总则(97.5.23) 447

第一章 法例 447

第二章 人 447

第一节 自然人 447

第二节 法人 450

第三章 物 454

第四章 法律行为 455

第一节 通则 455

第二节 行为能力 455

第三节 意思表示 456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457

第五节 代理 458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459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459

第六章 消灭时效 460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462

民法总则施行法(97.5.23) 464

民法 第二编债(99.5.26) 467

第一章 通则 467

第一节 债之发生 467

第二节 债之标的 474

第三节 债之效力 476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482

第五节 债之移转 484

第六节 债之消灭 485

第二章 各种之债 489

第一节 买卖 489

第二节 互易 494

第三节 交互计算 494

第四节 赠与 494

第五节 租赁 496

第六节 借贷 501

第七节 雇佣 503

第八节 承揽 504

第八节之一 旅游 507

第九节 出版 509

第十节 委任 511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513

第十二节 居间 514

第十三节 行纪 516

第十四节 寄托 517

第十五节 仓库 519

第十六节 运送 520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524

第十八节 合伙 525

第十九节 隐名合伙 528

第十九节之一 合会 529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530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531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533

第二十三节 和解 533

第二十四节 保证 534

第二十四节之一 人事保证 536

民法债编施行法(98.12.30) 538

民法 第三编 物权(101.6.13) 542

第一章 通则 542

第二章 所有权 543

第一节 通则 543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544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548

第四节 共有 550

第三章 地上权 553

第一节 普通地上权 553

第二节 区分地上权 555

第四章 永佃权(删除) 556

第四章之一 农育权 556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 557

第六章 抵押权 559

第一节 普通抵押权 559

第二节 最高限额抵押权 563

第三节 其他抵押权 566

第七章 质权 566

第一节 动产质权 566

第二节 权利质权 568

第八章 典权 570

第九章 留置权 572

第十章 占有 574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99.2.3) 577

民法 第四编 亲属(99.5.19) 581

第一章 通则 582

第二章 婚姻 582

第一节 婚约 582

第二节 结婚 583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 585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586

第五节 离婚 590

第三章 父母子女 592

第四章 监护 598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598

第二节 成年人之监护及辅助 601

第五章 扶养 602

第六章 家 604

第七章 亲属会议 604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98.12.30) 606

民法 第五编 继承(98.12.30) 609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609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610

第一节 效力 610

第二节(删除) 611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613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614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614

第三章 遗嘱 615

第一节 通则 615

第二节 方式 616

第三节 效力 617

第四节 执行 618

第五节 撤回 619

第六节 特留分 619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98.12.30) 620

消费者保护法(94.2.5) 623

第一章 总则 623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 624

第一节 健康与安全保障 624

第二节 定型化契约 625

第三节 特种买卖 626

第四节 消费资讯之规范 627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团体 628

第四章 行政监督 629

第五章 消费争议之处理 630

第一节 申诉与调解 630

第二节 消费诉讼 632

第六章 罚则 633

第七章 附则 634

动产担保交易法(96.7.11) 635

第一章 总则 635

第二章 动产抵押 637

第三章 附条件买卖 638

第四章 信托占有 639

第五章 罚则 640

第六章 附则 640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95.1.18) 641

第一章 总则 641

第二章 住户之权利义务 642

第三章 管理组织 646

第四章 管理服务人 650

第五章 罚则 651

第六章 附则 653

肆、商事法及关系法规 657

公司法(101.1.4) 659

第一章 总则 660

第二章 无限公司 666

第一节 设立 666

第二节 公司之内部关系 667

第三节 公司之对外关系 668

第四节 退股 669

第五节 解散、合并及变更组织 669

第六节 清算 670

第三章 有限公司 672

第四章 两合公司 675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676

第一节 设立 676

第二节 股份 680

第三节 股东会 684

第四节 董事及董事会 689

第五节 监察人 694

第六节 会计 696

第七节 公司债 698

第八节 发行新股 702

第九节 变更章程 705

第十节 公司重整 706

第十一节 解散、合并及分割 714

第十二节 清算 717

第六章(删除) 721

第六章之一 关系企业 721

第七章 外国公司 723

第八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 725

第一节 申请 725

第二节 规费 726

第九章 附则 726

票据法(76.6.29) 728

第一章 通则 728

第二章 汇票 730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 730

第二节 背书 731

第三节 承兑 732

第四节 参加承兑 733

第五节 保证 734

第六节 到期日 735

第七节 付款 735

第八节 参加付款 736

第九节 追索权 737

第十节 拒绝证书 740

第十一节 复本 741

第十二节 誊本 741

第三章 本票 742

第四章 支票 743

第五章 附则 745

海商法(98.7.8) 746

第一章 通则 746

第二章 船舶 746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 746

第二节 海事优先权 749

第三节 船舶抵押权 750

第三章 运送 751

第一节 货物运送 751

第二节 旅客运送 757

第三节 船舶拖带 758

第四章 船舶碰撞 758

第五章 海难救助 759

第六章 共同海损 759

第七章 海上保险 761

第八章 附则 764

保险法(101.6.6) 765

第一章 总则 766

第一节 定义及分类 766

第二节 保险利益 767

第三节 保险费 768

第四节 保险人之责任 769

第五节 复保险 769

第六节 再保险 770

第二章 保险契约 770

第一节 通则 770

第二节 基本条款 771

第三节 特约条款 773

第三章 财产保险 773

第一节 火灾保险 773

第二节 海上保险 775

第三节 陆空保险 775

第四节 责任保险 776

第四节之一 保证保险 776

第五节 其他财产保险 777

第四章 人身保险 777

第一节 人寿保险 777

第二节 健康保险 781

第三节 伤害保险 781

第四节 年金保险 782

第五章 保险业 782

第一节 通则 782

第二节 保险公司 796

第三节 保险合作社 797

第四节 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 797

第四节之一 同业公会 798

第五节 罚则 799

第六章 附则 804

证券交易法(101.1.4) 806

第一章 总则 807

第二章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私募及买卖 812

第一节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及买卖 812

第二节 有价证券之收购 819

第三节 有价证券之私募及买卖 821

第三章 证券商 822

第一节 通则 822

第二节 证券承销商 825

第三节 证券自营商 826

第四节 证券经纪商 826

第四章 证券商同业公会 827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827

第一节 通则 827

第二节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828

第三节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831

第四节 有价证券之上市及买卖 832

第五节 有价证券买卖之受托 836

第六节 监督 837

第五章之一 外国公司 837

第六章 仲裁 838

第七章 罚则 839

第八章 附则 844

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97.1.8) 846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100.6.29) 849

第一章 总则 849

第二章 金融消费者之保护 849

第三章 金融消费争议处理 850

第四章 附则 855

金融控股公司法(98.1.21) 856

第一章 总则 856

第二章 转换及分割 861

第三章 业务及财务 867

第四章 监督 872

第五章 罚则 873

第六章 附则 877

金融机构合并法(89.12.13) 878

银行法(100.11.9) 885

第一章 通则 886

第二章 银行之设立、变更、停业、解散 897

第三章 商业银行 903

第四章 储蓄银行(删除) 905

第五章 专业银行 905

第六章 信托投资公司 907

第七章 外国银行 910

第八章 罚则 911

第九章 附则 917

期货交易法(96.6.9) 919

第一章 总则 919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920

第一节 通则 920

第二节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922

第三节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924

第三章 期货结算机构 925

第四章 期货业 927

第一节 期货商 927

第二节 杠杆交易商 930

第三节 期货服务事业 930

第五章 同业公会 931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932

第一节 监督 932

第二节 管理 934

第七章 仲裁 935

第八章 罚则 935

伍、民事诉讼法及关系法规 939

民事诉讼法(98.7.8) 941

第一编 总则 942

第一章 法院 942

第一节 管辖 942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 946

第二章 当事人 947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947

第二节 共同诉讼 949

第三节 诉讼参加 951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952

第三章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及诉讼费用 953

第一节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 953

第二节 诉讼费用之计算及征收 955

第三节 诉讼费用之负担 957

第四节 诉讼费用之担保 959

第五节 诉讼救助 960

第四章 诉讼程序 961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962

第二节 送达 963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966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967

第五节 言词辩论 970

第六节 裁判 973

第六节之一 司法事务官之处理程序 976

第七节 诉讼卷宗 977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977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977

第一节 起诉 977

第二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 980

第三节 证据 983

第四节 和解 996

第五节 判决 997

第二章 调解程序 1000

第三章 简易诉讼程序 1005

第四章 小额诉讼程序 1008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1011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 1011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 1014

第四编 抗告程序 1018

第五编 再审程序 1019

第五编之一 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1021

第六编 督促程序 1022

第七编 保全程序 1024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 1027

第九编 人事诉讼程序 1030

第一章 婚姻事件程序 1030

第二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1033

第三章 监护及辅助宣告事件程序 1035

第四章 宣告死亡事件程序 1039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98.7.8) 1041

民事诉讼事件裁判费征收核算对照表 1043

强制执行法(100.6.29) 1045

第一章 总则 1045

第二章 关于金钱请求权之执行 1053

第一节 参与分配 1053

第二节 对于动产之执行 1055

第三节 对于不动产之执行 1060

第四节 对于船舶及航空器之执行 1065

第五节 对于其他财产权之执行 1067

第六节 对于公法人财产之执行 1068

第三章 关于物之交付请求权之执行 1069

第四章 关于行为及不行为请求权之执行 1069

第五章 假扣押假处分之执行 1070

第六章 附则 1071

破产法(82.7.30) 1072

第一章 总则 1072

第二章 和解 1072

第一节 法院之和解 1072

第二节 商会之和解 1076

第三节 和解及和解让步之撤销 1077

第三章 破产 1078

第一节 破产之宣告及效力 1078

第二节 破产财团之构成及管理 1080

第三节 破产债权 1082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1084

第五节 调协 1085

第六节 破产财团之分配及破产之终结 1086

第七节 复权 1087

第四章 罚则 1087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101.1.4) 1089

第一章 总则 1089

第一节 通则 1089

第二节 监督人及管理人 1091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之保全 1092

第四节 债权之行使及确定 1094

第五节 债权人会议 1096

第二章 更生 1096

第一节 更生之声请及开始 1096

第二节 更生之可决及认可 1099

第三节 更生之履行及免责 1103

第三章 清算 1104

第一节 清算之声请及开始 1104

第二节 清算财团之构成及管理 1107

第三节 清算债权及债权人会议 1109

第四节 清算财团之分配及清算程序之终了 1110

第五节 免责及复权 1111

第四章 附则 1114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99.5.26) 1117

第一章 通则 1117

第二章 权利主体 1118

第三章 法律行为之方式及代理 1118

第四章 债 1119

第五章 物权 1121

第六章 亲属 1122

第七章 继承 1123

第八章 附则 1123

家事事件法(101.1.11) 1125

第一编 总则 1125

第二编 调解程序 1130

第三编 家事诉讼程序 1132

第一章 通则 1132

第二章 婚姻事件程序 1136

第三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1137

第四章 继承诉讼事件 1139

第四编 家事非讼程序 1139

第一章 通则 1139

第二章 婚姻非讼事件 1143

第三章 亲子非讼事件 1145

第四章 收养事件 1146

第五章 未成年人监护事件 1148

第六章 亲属间扶养事件 1149

第七章 继承事件 1149

第八章 失踪人财产管理事件 1152

第九章 宣告死亡事件 1153

第十章 监护宣告事件 1154

第十一章 辅助宣告事件 1156

第十二章 亲属会议事件 1157

第十三章 保护安置事件 1158

第五编 履行之确保及执行 1159

第一章 通则 1159

第二章 扶养费及其他费用之执行 1159

第三章 交付子女与子女会面交往之执行 1160

第六编 附则 1160

陸、非讼事件法及关系法规 1163

非讼事件法(99.1.13) 1165

第一章 总则 1165

第一节 事件管辖 1165

第二节 关系人 1166

第三节 费用之征收及负担 1166

第四节 声请及处理 1168

第五节 裁定及抗告 1169

第六节 司法事务官处理程序 1170

第二章 民事非讼事件 1171

第一节 法人之监督及维护事件 1171

第二节 意思表示之公示送达事件 1172

第三节 出版拍卖及证书保存事件 1173

第四节 信托事件 1173

第三章 登记事件 1174

第一节 法人登记 1174

第二节 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 1177

第四章 家事非讼事件 1178

第一节 失踪人财产管理事件 1178

第二节 婚姻及亲权事件 1179

第三节 收养事件 1181

第四节 监护事件 1182

第四节之一 扶养事件 1183

第五节 继承事件 1183

第六节 亲属会议事件 1186

第六节之一 其他家事非讼事件 1188

第七节 罚则 1188

第五章 商事非讼事件 1188

第一节 公司事件 1188

第二节 海商事件 1191

第三节 票据事件 1191

第六章 附则 1192

非讼事件征收费用标准表 1193

公证法(98.12.30) 1194

第一章 总则 1194

第二章 公证人 1197

第一节 法院之公证人 1197

第二节 民间之公证人 1197

第三章 公证 1203

第四章 认证 1208

第五章 公证费用 1209

第六章 公会 1211

第七章 罚则 1214

第八章 附则 1214

仲裁法(98.12.30) 1216

第一章 仲裁协议 1216

第二章 仲裁庭之组织 1216

第三章 仲裁程序 1219

第四章 仲裁判断之执行 1221

第五章 撤销仲裁判断之诉 1222

第六章 和解与调解 1223

第七章 外国仲裁判断 1223

第八章 附则 1225

提存法(96.12.12) 1226

柒、刑法及关系法规 1233

中华民国刑法(100.11.30) 1235

第一编 总则 1236

第一章 法例 1236

第二章 刑事责任 1238

第三章 未遂犯 1239

第四章 正犯与共犯 1239

第五章 刑 1240

第六章 累犯 1243

第七章 数罪并罚 1243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减 1244

第九章 缓刑 1245

第十章 假释 1246

第十一章 时效 1247

第十二章 保安处分 1248

第二编 分则 1250

第一章 内乱罪 1250

第二章 外患罪 1251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 1253

第四章 渎职罪 1253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 1255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1256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1256

第八章 脱逃罪 1257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 1258

第十章 伪证及诬告罪 1258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 1259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 1264

第十三章 伪造有价证券罪 1265

第十四章 伪造度量衡罪 1266

第十五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1266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1267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风化罪 1269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270

第十八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1271

第十九章 妨害农工商罪 1271

第二十章 鸦片罪 1272

第二十一章 赌博罪 1273

第二十二章 杀人罪 1273

第二十三章 伤害罪 1274

第二十四章 坠胎罪 1275

第二十五章 遗弃罪 1276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1277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1278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 1279

第二十九章 窃盗罪 1280

第三十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1280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1282

第三十二章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 1282

第三十三章 恐吓及掳人勒赎罪 1283

第三十四章 赃物罪 1284

第三十五章 毁弃损坏罪 1284

第三十六章 妨害电脑使用罪 1285

中华民国刑法施行法(98.12.30) 1286

贪污治罪条例(100.11.23) 1290

洗钱防制法(98.6.10) 1294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99.11.24) 1300

家庭暴力防治法(98.4.29) 1310

第一章 通则 1310

第二章 民事保护令 1312

第一节 声请及审理 1312

第二节 执行 1314

第三章 刑事程序 1316

第四章 父母子女 1318

第五章 预防及处遇 1319

第六章 罚则 1321

第七章 附则 1322

性骚扰防治法(98.1.23) 1323

第一章 总则 1323

第二章 性骚扰之防治与责任 1324

第三章 申诉及调查程序 1325

第四章 调解程序 1326

第五章 罚则 1326

第六章 附则 1327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96.7.4) 1328

第一章 总则 1328

第二章 救援 1329

第三章 安置、保护 1329

第四章 罚则 1332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100.11.23) 1336

组织犯罪防制条例(85.12.11) 134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00.11.9) 1345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100.11.30) 1352

人口贩运防制法(98.1.23) 1359

第一章 总则 1359

第二章 预防及鉴别 1361

第三章 被害人保护 1362

第四章 罚则 1365

第五章 附则 1367

捌、刑事诉讼法及关系法规 1369

刑事诉讼法(101.6.13) 1371

第一编 总则 1372

第一章 法例 1372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1372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1374

第四章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 1375

第五章 文书 1377

第六章 送达 1380

第七章 期日及期间 1381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1381

第九章 被告之讯问 1385

第十章 被告之羁押 1387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 1392

第十二章 证据 1396

第一节 通则 1396

第二节 人证 1403

第三节 鉴定及通译 1406

第四节 勘验 1409

第五节 证据保全 1410

第十三章 裁判 1411

第二编 第一审 1412

第一章 公诉 1412

第一节 侦查 1412

第二节 起诉 1419

第三节 审判 1420

第二章 自诉 1426

第三编 上诉 1429

第一章 通则 1429

第二章 第二审 1430

第三章 第三审 1432

第四编 抗告 1435

第五编 再审 1437

第六编 非常上诉 1439

第七编 简易程序 1440

第七编之一 协商程序 1442

第八编 执行 1444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1447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98.7.8) 1451

少年事件处理法(94.5.18) 1453

第一章 总则 1453

第二章 少年法庭之组织 1454

第三章 少年保护事件 1455

第一节 调查及审理 1455

第二节 保护处分之执行 1461

第三节 抗告及重新审理 1463

第四章 少年刑事案件 1465

第五章 附则 1467

刑事补偿法(100.7.6) 1469

刑事妥速审判法(99.5.19) 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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