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治法律
物权法学习问答
物权法学习问答

物权法学习问答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5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王胜明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2
  • ISBN:9787516201022
  • 页数:485 页
图书介绍:本书由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立法的同志撰写,书中逐条对物权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旨意、法条内涵、实务中怎样适用均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为广大读者更设刻的理解立法原意,在法条解义后附上了相关的重要法律规定。本书的体例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物权法学习问答》目录

导言 1

第一部分 法律文本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

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学习问答 41

第一编 总则 41

第一章 基本原则 41

1.为什么制定物权法? 41

2.为什么物权法要根据宪法制定? 42

3.物权法规范的对象是什么? 43

4.物权法上的物包括什么? 43

5.什么是物权? 44

6.物权法为什么把基本经济制度作为基本原则? 44

7.物权法为什么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基本原则? 45

8.什么是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为什么要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平等保护? 46

9.什么是物权法定原则,为什么要规定这一原则? 47

10.什么是物权公示原则,为什么要规定这一原则? 47

11.物权法规定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有什么特别意义? 48

12.物权法是民事基本法律,为什么还要规定适用其他法律, 51

物权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究竟是什么关系? 51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53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53

13.不动产登记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具有什么意义? 53

14.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是否需要登记? 56

15.不动产登记,由什么机构负责办理? 57

16.物权法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如何规定的? 58

17.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59

18.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60

19.物权法禁止登记机构从事什么行为? 62

20.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何时发生效力? 62

21.当事人订立了有关不动产物权的合同,但没有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63

22.不动产登记簿有什么法律效力? 66

23.不动产权属证书有什么法律效力,它与不动产登记簿是什么关系? 67

24.物权法对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是怎样规定的? 68

25.什么是更正登记,如何进行更正登记? 70

26.什么是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有什么效力? 71

27.什么是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有什么效力? 73

28.物权法对登记错误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75

29.不动产登记费应当如何收取? 76

第二节 动产交付 78

30.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何时发生效力? 78

31.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是否要登记,登记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79

32.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何时发生效力? 80

33.物权法对动产物权的指示交付是如何规定的? 82

34.物权法对动产物权占有改定是如何规定的? 83

第三节 其他规定 86

35.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产生的效力如何? 86

36.因继承或者受遗赠而取得物权自何时生效? 88

37.因事实行为而设立或者消灭物权自何时发生效力? 89

38.关于非依法律行为所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是否还需要登记? 90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92

39.为什么要规定物权的保护? 92

40.物权保护的争讼程序有哪些? 92

41.什么是物权确认请求权? 92

42.什么是返还原物权请求权? 93

43.什么是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请求权? 94

44.什么是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请求权? 96

45.什么是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 96

46.什么是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以及三大法律责任的适用? 98

第二编 所有权 99

第四章 一般规定 99

47.什么是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99

48.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是什么关系? 102

49.什么是国家专有,国家专有哪些财产? 104

50.什么是征收,征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如何给予补偿? 105

51.现实中存在违法征收,破坏耕地的情况,物权法对此有什么规定? 106

52.什么是征用,物权法是如何规定的? 109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 110

53.物权法如何规定国有财产的范围? 110

54.由谁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财产所有权? 111

55.物权法为何规定矿藏属于国家所有? 113

56.物权法为何规定水流属于国家所有? 114

57.物权法为何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115

58.我国为何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116

59.哪些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117

60.哪些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118

61.哪些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119

62.物权法为何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120

63.哪些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121

64.物权法为何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122

65.哪些基础设施属于国家所有? 123

66.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什么权利? 123

67.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什么权利? 124

68.什么是国家出资的企业出资人制度? 125

69.物权法针对侵害国有财产的行为作了哪些禁止性规定? 127

70.国有财产管理、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128

71.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29

72.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主要有哪些? 131

73.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归谁所有,哪些事项需要经本农民集体成员决定? 132

74.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自然资源,由谁来行使所有权? 134

75.城镇集体对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哪些权利? 136

76.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如何履行公布集体财产状况的职责? 137

77.物权法针对侵害集体所有的财产的行为作了哪些禁止性规定? 138

78.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怎么办? 139

79.物权法针对私人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140

80.物权法针对私人的储蓄、投资、财产继承权的法律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142

81.物权法针对侵害私有财产行为作了哪些禁止性规定? 143

82.企业出资人权利是什么? 144

83.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哪些权利? 146

84.物权法对社会团体财产受法律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147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48

85.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48

86.为什么要对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作出限制性规定? 149

87.业主是否可以以放弃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的义务? 150

88.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公用设施以及其他公用场所归谁所有? 152

89.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归谁所有? 153

90.业主如何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154

91.哪些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156

92.业主如何决定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 157

93.业主是否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158

94.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159

95.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归谁所有,如何使用? 160

96.业主如何分担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 161

97.业主可以采取什么形式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予以管理? 162

98.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活动吗? 164

99.对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165

第七章 相邻关系 167

100.什么是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什么区别? 167

101.为什么要在物权法中规定相邻关系? 168

102.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什么,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169

103.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处理相邻关系还可以依照习惯? 171

104.对自然流水的使用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73

105.物权法对用水、排水的相邻关系作了哪些规定? 174

106.不动产权利人是否应当为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通行提供便利? 177

107.不动产权利人在哪些情形之下不得阻止他人进入其土地? 178

108.不动产权利人建造、修缮建筑物能否临时使用相邻的土地? 179

109.不动产权利人能否在相邻不动产的地上或地下安设管线? 180

110.物权法对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相邻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180

111.物权法关于相邻不动产之间污染物的排放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181

112.不动产权利人施工时应对相邻不动产承担什么义务? 184

113.利用相邻不动产时应承担何等注意义务造成损害是否应当给予赔偿? 186

第八章 共有 188

114.什么是共有,共有的形式有哪些? 188

115.什么是按份共有? 189

116.什么是共同共有? 190

117.物权法对共有人管理共有物是如何规定的? 193

118.物权法对共有物的处分及重大修缮是如何规定的? 195

119.共有人如何承担共有物的管理费用? 198

120.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199

121.共有物分割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201

122.物权法为何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份额? 202

123.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份额时,如何分割共有物? 203

124.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份额是否需要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 203

125.如何理解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203

126.共有人对外如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04

127.共有人在内部如何分配权利,分担义务? 205

128.共有人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怎么办? 206

129.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 206

130.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物所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 207

131.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时,是否可以适用共有的规定? 208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210

132.什么是物权的取得? 210

133.什么是善意取得? 211

134.什么是遗失物的善意取得? 213

135.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是否消灭? 215

136.拾得遗失物要不要返还? 215

137.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后怎样处理? 216

138.什么是遗失物的保管? 217

139.什么是拾金不昧? 217

140.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谁所有? 219

141.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该如何处理? 220

142.物权法对主物、从物是如何规定的? 222

143.物权法对孳息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223

第三编 用益物权 225

第十章 一般规定 225

144.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用益物权有哪些基本特征? 225

145.建立用益物权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227

146.单位、个人利用自然资源为什么要取得用益物权? 228

147.物权法为什么要规定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231

148.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注意什么? 234

149.为什么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235

150.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吗? 236

151.征收征用应当如何对用益物权人给予补偿? 237

152.为什么规定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238

153.为什么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239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241

154.物权法为什么要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 241

155.土地承包经营有哪些方式? 242

156.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243

157.将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的意义是什么? 245

158.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承包期满后还可以继续承包吗? 246

159.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何时设立,登记造册的作用是什么? 248

160.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流转,流转的原则是什么? 250

16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250

16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254

163.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需要登记? 254

164.承包期内发包人可以调整承包地吗? 256

165.承包期内发包人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258

166.承包地被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补偿吗? 261

167.承包地被征收应当如何给予补偿? 262

168.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 263

169.国有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是否可以参照本法的规定? 265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267

170.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267

171.为什么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268

172.为什么可以采取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269

173.什么情况下应当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271

174.为什么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272

175.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273

176.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275

177.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可以改变土地用途? 276

178.在哪些情况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277

179.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什么要按规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278

180.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归属如何确定? 279

181.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流转? 280

182.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应当如何订立? 282

183.物权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有怎样的规定? 283

184.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等是否一并处分? 285

185.建筑物等流转的,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286

186.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应当如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287

187.为什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 288

188.为什么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采取自动续期的办法? 289

189.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建筑物归谁所有? 290

190.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是否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290

191.物权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是如何规定的? 291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293

192.如何理解物权法上的宅基地使用权? 293

193.物权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是怎样规定的? 294

194.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曾经有过哪些不同意见? 295

195.为什么物权法对宅基地使用权作出了衔接性规定? 296

196.因自然灾害失去宅基地的村民还能重新分配宅基地吗? 297

197.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是否应当办理登记? 298

第十四章 地役权 300

198.什么是地役权? 300

199.地役权与相邻关系有什么区别? 301

200.地役权有哪些特征? 302

201.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303

202.地役权是否需要登记? 304

203.供役地权利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305

204.地役权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306

205.地役权的期限是否要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期限的限制? 307

206.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否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308

207.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土地所有权人要设立地役权,是否要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 308

208.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是否一并转让? 309

209.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是否一并转让? 310

210.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是否享有地役权? 310

211.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312

212.在哪些情况下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 312

213.地役权变动后,当事人是否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314

第四编 担保物权 315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315

214.什么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315

215.物权法为什么规定担保物权? 317

216.物权法对担保法的内容主要作了哪些修改和补充? 319

217.在哪些领域可以适用担保物权? 321

218.什么是反担保? 322

219.担保合同与主债权债务合同是什么关系? 323

220.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324

221.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什么? 325

222.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应当如何处理? 328

223.未经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担保人是否还承担担保责任? 330

224.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权人应当如何实现债权? 331

225.担保物权在什么情况下消灭? 332

226.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哪部法律? 334

第十六章 抵押权 336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336

227.什么是抵押权? 336

228.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339

229.什么是浮动抵押? 343

230.不动产抵押时如何处理房产和地产的关系? 346

231.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吗? 347

232.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348

233.如何设立抵押权? 351

234.订立抵押合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吗? 354

235.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356

236.设立动产抵押权必须登记才能生效吗? 357

237.设立浮动抵押权必须登记吗? 358

238.抵押权与租赁权同时并存时,优先保护哪项权利? 361

239.财产被抵押后可以转让吗? 362

240.抵押权能否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364

241.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 365

242.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365

243.抵押权人是否可以放弃抵押权、抵押权的顺位或者更抵押权? 366

244.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如何承担担保责任? 367

245.在什么条件下,…抵押权人可以实现抵押权? 369

246.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有哪些? 369

247.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的,如何实现抵押权? 371

248.以债务人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动产抵押的,在什么情形下抵押财产被确定? 372

249.如何处理抵押财产的孶息? 374

250.抵押财产变价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或者不足清偿债权时如何处理? 375

251.同一财产能否向数个债权人作抵押? 375

252.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权的清偿顺序的原则是什么? 376

25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是否属于抵押财产? 378

254.需要拍卖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如何处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 379

255.以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能否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379

256.物权法关于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380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381

257.什么是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具有哪些特征? 381

258.最高额抵押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383

259.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能否被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383

260.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能否转让? 384

261.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其担保的主债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 384

26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能否协议变更最高额抵押的有关内容? 385

263.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在哪些情况下确定? 387

264.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是什么关系? 391

第十七章 质权 394

第一节 动产质权 394

265.物权法对动产质权的基本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394

266.哪些动产禁止出质? 395

267.物权法对于质权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396

268.什么是流质契约,物权法是否禁止流质? 399

269.物权法对于动产质权的设立是如何规定的? 399

270.物权法对于质权人孶息收取权是如何规定的? 400

271.质权人对质物使用处分是否受限制,如果擅自处分质物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401

272.质权人为什么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402

273.物权法对于质物保全作了哪些规定? 403

274.什么是转质权,物权法对于转质权是如何规定的? 404

275.质权人是否可以放弃质权,如果质权人放弃质权其他担保人如何承担担保责任? 406

276.出质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时,法律对质权及其质物的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407

277.如果质权人不及时行使质权怎么办? 408

278.物权法如何规定质物变价款的归属原则? 409

279.什么是最高额质权,物权法为什么规定最高额质权? 410

280.最高额质权与最高额抵押权是什么关系,可否参照物权法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 411

第二节 权利质权 412

281.什么是权利质权? 412

282.哪些权利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412

283.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什么时候设立? 419

284.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如果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有什么权利? 419

285.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什么时候设立? 420

286.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处分基金份额、股权有哪些限制? 421

287.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权利质权什么时候设立? 422

288.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有哪些限制? 422

289.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什么时候设立? 423

290.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有哪些限制? 424

291.权利质权可否适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 424

第十八章 留置权 425

292.什么是留置权? 425

293.留置权有什么特征? 425

294.留置权与其他类似权利有什么不同? 426

295.成立留置权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429

296.留置财产与债权之间是什么关系? 430

297.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多大? 432

298.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否留置全部财产? 433

299.什么是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 433

300.什么是留置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 434

301.留置权实现的条件和方法是什么? 434

302.债务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436

303.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应归谁,不足部分由谁清偿? 437

304.同一动产上已设立了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应当如何处理留置权与抵押权或者质权的关系? 438

305.留置权在什么情况下消灭? 440

第五编 占有 442

第十九章 占有 442

306.基于合同等关系产生的有权占有,是否适用本编的规定? 442

307.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致其损害,无权占有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443

308.善意占有人可否保留孶息? 444

309.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时,无权占有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445

310.占有人有哪些权利保护自己对物的占有不受侵犯? 447

附则 451

311.地方性法规可以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作出规定吗? 451

312.物权法何时生效,其溯及力如何? 453

第三部分 相关司法解释 4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6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466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47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 478

后记 485

相关图书
作者其它书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