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1
二、研究的思路和结构 4
三、研究的方法 7
第一章 导论:理论基础与制度特征 9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9
一、投资基金的定义 9
二、投资基金的分类 19
三、投资基金的特征 26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甄别 28
一、“不当行为”的起源考察 28
二、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产生 30
三、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主要表现 34
四、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危害 43
五、基金管理人的不当行为与违法违规行为 46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规制 48
一、问题的提出 48
二、对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三种规制方式的评析 51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信赖义务规制 56
第一节 信赖义务概述 57
一、信赖义务的起源 57
二、信赖义务与信托义务的关系 59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及其对关联交易的规制 60
一、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 60
二、对关联交易主体的法律规制 61
三、对关联交易形态的法律规制 64
四、完善我国基金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环境的构想 75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及其对基金管理费的规制 79
一、问题的提出 79
二、美国基金管理费忠实义务标准的确立 81
三、基金管理费忠实义务标准的内容解析 86
四、我国现行基金法制对基金管理费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90
第四节 基金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及其对基金投资行为的规制 96
一、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内涵 96
二、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衡量标准 98
三、美国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客观标准——“谨慎投资者规则”的确立 99
四、注意义务规则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行为的规制 106
五、完善我国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法律规定的构想 118
六、注意义务规则对基金管理人行使基金所持股票表决权的规制 122
第三章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独立董事规制 130
第一节 基金独立董事的概念与功能 131
一、基金董事会的结构 131
二、基金独立董事的概念 132
三、基金独立董事的功能 134
第二节 对美国基金独立董事制度的评价 140
一、对美国基金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的批评 140
二、对美国基金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的支持 150
第三节 美国基金独立董事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161
一、ICI有关基金独立董事的改革报告 161
二、SEC 1999年的《解释性规则》 163
三、SEC 2001年的《基金独立董事作用》修正案 165
第四节 美国基金独立董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175
一、我国现行基金托管人监督制度的缺陷 175
二、我国现行基金独立董事制度评析 179
三、完善我国基金独立董事制度的构想 181
第四章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信息披露规制 187
第一节 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概论 188
一、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种类 188
二、基金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分析 192
三、基金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原则 198
四、基金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价值 204
第二节 美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体系 208
一、基金单位初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 208
二、基金持续性的信息披露制度 213
三、美国基金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与救济 217
第三节 美国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其改革 220
一、美国基金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 220
二、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与其对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防范 222
三、SEC对基金信息披露内容的改革 228
第四节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矫正 231
一、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内容 231
二、完善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若干立法建议 238
第五章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责任 241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责任类型 242
一、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行政责任 242
二、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民事责任 246
三、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刑事责任 249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行政责任 252
一、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行政预防 252
二、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行政责任执法措施 257
三、我国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行政责任规制的缺陷与改进 266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民事责任 268
一、基金持有人的明示民事诉讼 268
二、基金持有人的默示民事诉讼 275
三、SEC对基金持有人民事诉讼的援助 281
四、完善我国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民事责任规制的构想 284
结束语 292
法律法规索引 295
案例表 297
附录 299
参考文献 321
后记 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