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法学的新发现 1
导言 民法知识的假伪现象 1
第一章 债权请求权说证伪 10
第一节 关于请求权概念的质疑及评析 10
第二节 接受权——债权的真实含义 12
第三节 接受与请求——结果与手段的关系 18
第四节 接受权能 21
第五节 权利及对权利的主张权——请求权概念的意义生成 24
第六节 给付义务与依请求给付义务——债权非请求权的实证法依据 29
第二章 物权请求权、人身权请求权证伪 36
第一节 原权与请求权——权利的基本结构 36
第二节 物权即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 39
第三章 诉权请求权证伪 44
第一节 请求权与受护权的拆分以及诉权的含义 44
第二节 客观之债与理解之债——权利的存在方式 49
第三节 诉权理论评析 52
第四节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程序权利的真正含义 58
第四章 请求权诉讼标的说证伪 62
第一节 目标事实与原因事实——诉讼标的的识别 62
第二节 权利“位体”关系与请求权竞合 66
第五章 担保物权及抵押权物权说证伪 72
第一节 权利作为权利的客体——权利客体的终极含义 72
第二节 抵押权物权及担保物权概念的荒诞 74
第三节 受偿权概念的怪论与优先受偿的债权 76
第四节 权利转让与“变量共有”——抵押关系的真相 78
第五节 让与担保与抵押关系的等同 81
第六章 用益物权概念证伪 90
第一节 用益权抑或用益物权 90
第二节 分离权能的实体性追问 92
第三节 占有权概念对用益权概念的改造 96
第七章 所有权概念修正 100
第一节 所有权定义解析 100
第二节 占有权与占有权的支配权——所有权的立体结构 104
第三节 无限支配关系与当下支配关系 107
第四节 权能与所有权分离的逻辑机理 110
第八章 占有权的逻辑证明及实证法实例 116
第一节 占有权的逻辑证明 116
第二节 信托关系与占有权 119
第三节 所有权保留买卖与占有权 125
第四节 抵押关系与占有权 129
第五节租赁权与占有权 132
第九章 占有事实说证伪 136
第一节 权利与事实的冲突 136
第二节 间接占有概念的玄机 143
第十章 物权概念证伪 150
第一节 民法上的“小语种”——物权概念实证法上的地位和处境 150
第二节 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概念的谎言 152
第三节 物权定义的谬论 156
第四节 物权、债权关系的错乱与对物权(物权)、对人权关系的本义 159
第五节 债权对应所有权——财产权的基本分类 164
第十一章 法人团体人格、财产人格说证伪 168
第一节 人格权定义——作为人格的权利与支配人格的权利 168
第二节 作为目的的权利 172
第十二章 请求权与支配权分类原理证伪 178
第一节 请求权的救济权与支配权本质 178
第二节 支配权概念证伪 180
第十三章 权利的定义及分类 188
第一节 权利的定义——自由意志的定在与行为正当性的资格 188
第二节 支配权与作为目的的权利——权利的基本分类 195
第三节 时间维度下的将来权利与当下权利 199
第四节 完整权与期待权分类原理证伪 201
第五节 对众权与对世权——绝对权与相对权分类原理证伪 205
第十四章 法人否认说证成 210
第一节 组织作为规范对象——民法规范的基本主题 210
第二节 法人概念规范功能假象的戳破 213
第三节 对主体的规范——关于民法结构的“经典”谬论 216
第四节 民法典立法设计:主体、法人概念的质疑 218
第十五章 自然人的法律人性质 222
第一节 自然人作为法律人的定义 222
第二节 自然人、法人分类的语病 225
第三节 意志实体——自然人、组织的实体性质 228
第四节 个体与团体的关系以及主体概念的含义 231
第五节 财团法人概念的怪论 234
第十六章 物与权利权客体概念的乱象 239
第十七章 法律行为概念证伪 244
第一节 规范抑或事实——法律行为的定性 244
第二节 意思表示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 246
第三节 “造法行为”——私法自治精神的神韵 249
第四节 法律上的行为与伦理上的行为的区分——法律行为概念的简单含义 252
第五节 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成立 256
第六节 “事件行为”——事实行为的名称修正 260
第七节 自然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对应 264
第八节 附条件、期限法律行为概念的陷阱 270
第十八章 代理权权力说证伪 274
第一节 代理权的含义——“本权”与代理权的区分 274
第二节 授权意思表示概念的建立 277
第三节 无因理论的真相 283
第十九章 诉讼时效概念证伪 294
第一节 请求权消灭——时效的功能与含义 294
第二节 请求权效力延展——时效概念的对立解构 297
第三节 抗辩权概念的伪说 299
第二十章 民法概念证伪 304
第一节 国内法及“法全体”——民法的罗马法原义 304
第二节 行为规范种类——划分部门法域的本质根据 309
第三节 “民刑法”与“民权法”——刑法与民法的应然名称 311
第四节 民法与刑法调整对象的等同 317
第二十一章 民法与民法学的关系 324
第一节 问题的发现:民法与民法学的关系与区别 324
第二节 自然存在作为规范对象——民法规范的结构与表达形式 325
第三节 民法概念抑或是民法学概念——法人、法律行为概念的性质追问 328
第四节 规范与对规范的认知——民法与民法学关系理论的创立 330
第五节 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主体概念的民法学属性 332
第六节 概念定义的认知本质与《德国民法典》的定义缺失现象 336
第七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疑问 340
第八节 民法与民法学区分范式下民法总则的含义与意义 345
第二十二章 民法哲学——民法知识的希望 350
第一节 民法哲学——正确的民法原理 350
第二节 哲学对民法知识的改造 353
后记一 智力超度 361
后记二 孟师开创的中国学派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