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大事记 41
第二编 建置 41
第一章 建置沿革 41
概述 41
第二章 境域变迁 42
第一节 古代县治四至 42
第二节 近代境域边界 42
第三节 现代边界变动 43
第一节 明清时代区划 45
第二节 民国时期区划 45
第三章 区划演变 45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区划 49
第四章 县城 52
第一节 历代县城 52
第二节 高密城区近况 52
第五章 乡镇村庄 53
第一节 乡镇 53
第二节 村庄 56
第三编 自然地理 63
第一章 地质 63
第一节 地层 63
第四节 水文地质 64
第二节 构造 64
第三节 岩浆岩 64
第二章 地貌 66
第一节 缓丘区 66
第二节 缓平坡地区 68
第三节 低平地区 68
第三章 气候 68
第一节 气温 68
第二节 降水 69
第四节 风 71
第三节 日照 71
第五节 地温 72
第六节 湿度 72
第七节 霜冻 72
第四章 水系 73
第一节 南胶莱河水系 73
第二节 北胶莱河水系 73
第三节 潍河水系 74
第五章 土壤 植被 74
第一节 土壤 74
第二节 水资源 78
第一节 土地资源 78
第二节 植被 78
第六章 自然资源 78
第三节 矿产资源 79
第四节 生物资源 80
第七章 自然灾害 80
第一节 旱灾 80
第二节 水灾 81
第三节 风灾 81
第四节 雹灾 81
第五节 虫灾 82
第一节 人口数量 86
第四编 人口 86
第一章 人口规模 86
第二节 人口分布 88
第三节 人口密度 89
第二章 人口变动 90
第一节 自然变动 90
第二节 机械变动 91
第三章 人口构成 94
第一节 民族构成 94
第三节 年龄构成 95
第二节 性别构成 95
第四节 行业人口 96
第五节 职业人口 98
第四章 人口素质 98
第一节 身体素质 98
第二节 文化素质 99
第五章 婚姻 家庭 99
第一节 婚姻 99
第二节 家庭 100
第一节 政策宣传 101
第六章 计划生育 101
第二节 节育措施 102
第三节 计划生育效果 103
第七章 人口与经济 104
第八章 姓氏 105
第一节 部分姓氏来源 105
第二节 姓氏分布 105
第五编 农业 109
第一章 农村生产关系变革 109
第一节 封建土地制度 109
第二节 土地改革 110
第三节 农业互助合作 111
第四节 人民公社 113
第五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114
第六节 全民所有制农业 116
第二章 农作物 116
第一节 农作物种类 116
第二节 农作物结构 116
第三章 种植制度 118
第一节 耕作熟制 118
第三节 农作物分布 118
第二节 间作套种 119
第三节 轮作换茬 120
第四章 种子 120
第一节 品种更新 120
第二节 良种繁育体系 121
第三节 自育棉种 121
第五章 作物栽培 122
第一节 粮食作物 122
第二节 经济作物 124
第一节 农村劳力 126
第六章 农村劳力 农作工具 126
第二节 农作工具 127
第六编 林牧渔副 133
第一章 林业 133
第一节 树木种类 133
第二节 林木生产 134
第三节 林木保护 135
第二章 果业 136
第一节 果树种类 136
第二节 果品生产 137
第四章 牧业 138
第一节 畜禽种类 138
第三章 桑蚕 138
第二节 桑蚕饲养 138
第一节 桑蚕生产 138
第二节 畜禽饲养 139
第三节 配种繁殖 141
第四节 疫病防治 141
第五章 渔业 142
第一节 资源 142
第二节 鱼类 142
第四节 养殖 143
第三节 育种 143
第六章 副业 144
第一节 条编 144
第二节 苇蒲编 144
第三节 草编 144
第四节 塑料编 145
第五节 木货 145
第六节 其他副业 146
第二节 北胶莱河 149
第一节 胶河 149
第一章 河道治理 149
第七编 水利 149
第三节 五龙河 150
第四节 柳沟河 150
第五节 其他河道 150
第二章 新河开挖 151
第一节 周官河 151
第二节 北胶新河 151
第三节 郭杨河 152
第三章 农田水利 152
第一节 治涝改碱 152
第一节 水库 153
第二节 水土保持 153
第四章 蓄调工程 153
第二节 塘坝 155
第三节 拦河闸坝 155
第五章 灌溉 156
第一节 井灌 156
第二节 提水灌溉 157
第三节 自流灌溉 157
第一节 抗旱 159
第二节 防汛 159
第六章 抗旱防汛 159
第七章 饮水工程 160
第八章 专业组织 160
第八编 工业 163
第一章 工业所有制 163
第一节 私营工业 163
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 164
第三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 164
第二章 轻纺工业 166
第一节 纺织 166
第四节 酿造 167
第二节 造纸 167
第三节 印刷 167
第五节 制糖 168
第六节 玻璃 168
第七节 纸品加工 168
第八节 五金 168
第九节 服装加工 169
第十节 鞋业 169
第十三节 制刷 170
第十四节 制陶 170
第十二节 木器 170
第十一节 皮革 170
第十五节 火柴 171
第十六节 粮棉油加工 171
第十七节 副食品加工 172
第十八节 工艺美术品 174
第三章 化学工业 174
第一节 橡胶 174
第四节 烧碱 175
第五节 塑料 175
第三节 农药 175
第二节 化肥 175
第六节 其他化学工业 176
第四章 机械工业 176
第一节 机械制造 176
第二节 铸造 177
第三节 电机 177
第四节 仪器 178
第五节 配件 178
第六节 维修 178
第一节 重晶石矿 179
第五章 矿业 179
第二节 建筑石矿红土矿 180
第三节 采沙场 180
第六章 建材工业 180
第一节 砖瓦 180
第二节 水泥 180
第三节 石灰 181
第四节 预制件 181
第七章 电力工业 181
第一节 发电 181
第二节 供电 182
第三节 用电 184
第八章 名优产品 185
第一章 所有制形式 191
第一节 私营商店 191
第九编 商业 191
第二节 集体商业 193
第三节 国营商业 194
第二章 农副产品收购 197
第一节 果品 197
第二节 蔬菜 197
第四节 棉花 198
第五节 废旧物品 198
第三节 生猪 禽蛋 198
第六节 中药材 199
第三章 商品销售 199
第一节 百货 199
第二节 纺织品 200
第三节 五、交、化商品 201
第四节 烟酒糖茶 202
第五节 猪肉 禽蛋 202
第六节 水产 203
第七节 蔬菜 果品 203
第一节 饮食业 204
第四章 饮食服务业 204
第八节 食盐 204
第十节 石油 204
第九节 农用物资 204
第二节 服务业 205
第五章 计划物资 206
第一节 煤炭 206
第二节 木材 207
第三节 金属材料 机电设备 化轻建材 207
第六章 对外贸易 208
第一节 出口 208
第二节 进口 210
第三节 商品储存 211
第十编 粮油购销 215
第一章 粮油征购 215
第一节 粮油流通 215
第二节 粮食征购 217
第三节 油料征购 219
第四节 粮油议购 219
第五节 粮油奖售 219
第二节 粮油统销 221
第二章 粮油销售 221
第一节 自由贸易 221
第三节 粮油议销 224
第三章 粮油储藏 224
第一节 民间储粮 224
第二节 国库储存 225
第十一编 财税 229
第一章 财政体制 229
第三节 预算外收支 230
第二节 财政支出 230
第一节 财政收入 230
第二章 财政收支 230
第三章 农业赋税 235
第一节 田赋 235
第二节 农业税 236
第四章 工商税收 237
第一节 税制演变 237
第二节 税种税率 238
第三节 税额 240
第三节 银楼 245
第二节 钱庄 245
第一章 金融机构 245
第十二编 金融 245
第一节 当铺 245
第四节 银行 246
第五节 信用合作组织 246
第二章 货币 247
第一节 货币沿革 247
第二节 币值 248
第三节 金银管理 248
第四节 货币流通 248
第一节 城镇储蓄 249
第三章 储蓄 249
第二节 农村储蓄 250
第四章 贷款 250
第一节 抵押贷款 250
第二节 钱庄存放 251
第三节 高利贷 251
第四节 工商信贷 251
第五节 农村信贷 252
第六章 基建投资 255
第一节 拨款 255
第五章 侨汇 255
第二节 贷款 256
第七章 公债 256
第一节 民国公债 256
第二节 新中国公债 257
第八章 保险 257
第一节 机构 257
第二节 业务 257
第一节 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261
第一章 工商行政管理 261
第十三编 工商管理 261
第二节 市场管理 262
第三节 工商企业管理 264
第四节 经济合同管理 267
第五节 商标、广告管理 268
第二章 物价 270
第一节 物价管理 270
第二节 市场物价 273
第三章 标准计量 276
第一节 计量制度 276
第二节 计量器具 277
第三节 计量管理 278
第四节 标准化管理 279
第四章 审计 279
第十四编 交通 283
第一章 公路 283
第一节 干线公路 283
第二节 县乡(镇)公路 283
第二章 铁路 284
第一节 线路 284
第一节 公路桥涵 285
第三章 桥涵 285
第二节 车站 285
第二节 铁路桥 涵 道口 287
第四章 公路运输 288
第一节 运输工具 288
第二节 运量 289
第五章 铁路运输 291
第一节 运输量 291
第二节 装卸 292
第三节 交通事故处理 293
第二节 车辆监理 293
第一节 公路养护 293
第六章 公路养护与交通管理 293
第七章 专业机构 294
第十五编 邮电 299
第一章 邮电机构 299
第一节 县邮电机构 299
第二节 县辖邮电分支机构 300
第二章 邮政 300
第一节 邮路 300
第三节 邮政业务 302
第二节 邮运设施 302
第四节 邮政资费 303
第三章 电报 304
第一节 电路 304
第二节 设备 304
第三节 电报业务 304
第四节 电报资费 305
第四章 电话 305
第一节 线路 305
第二节 设备 307
第三节 电话业务 307
第四节 电话资费 308
第一章 城区建设 311
第一节 城垣 311
第二节 街道 桥涵 311
第十六编 城乡建设 311
第三节 古建筑物 313
第四节 房屋建筑 313
第五节 房产管理 314
第六节 供水 315
第二章 乡村建设 316
第一节 乡镇驻地建设 316
第八节 绿化 316
第九节 公共卫生设施 316
第七节 照明供电 暖气 316
第二节 村庄建设 318
第三章 建筑业 319
第一节 建筑企业 319
第二节 建筑设计 321
第三节 建筑设备 321
第四节 全优工程 322
第一章 环境现状 327
第一节 环境污染破坏 327
第十七编 环境保护 327
第二节 主要污染源 329
第二章 公害控制与治理 333
第一节 自然环境保护 333
第二节 “三废”治理 334
第三节 其他公害控制 334
第二节 布点 335
第三节 监测程序 335
第四节 监测选例 335
第一节 设施 335
第三章 环境监测 335
第四章 环境科学技术 336
第一节 化肥污水综合治理工程 336
第二节 电镀污水处理的微生物法 336
第三节 自行车挡、碗无公害气体碳氮共渗新工艺 336
第五章 环境管理 336
第一节 颁发地方环保文件 336
第二节 环保宣传 337
第三节 征收排污费 337
第四节 污染事故赔偿 337
第一节 组织沿革 341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高密县地方组织 341
第十八编 党派群团 341
第二节 党员 345
第三节 党的历届代表会 347
第四节 主要活动 348
第二章 群众团体 351
第一节 各救会 351
第二节 高密县总工会 351
第三节 高密县农民组织 353
第四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密县地方组织 353
第六节 高密县妇女联合会 356
第五节 中国少年先锋队高密县地方组织 356
第七节 高密县工商业联合会 358
第八节 高密县红十字会 359
第九节 高密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359
第十节 高密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360
第三章 其他党派团体 360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高密县地方组织 360
第二节 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高密县地方组织 362
第三节 高密县商会 363
第二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367
第一节 议会 367
第一章 议政、权力机构 367
第十九编 政权政协 367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369
第四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72
第二章 行政机构 374
第一节 清末县署 374
第二节 民国县公署、县政府 375
第三节 县人民政府 375
第四节 县革命委员会 377
第一节 机构设置 381
第三章 人民政协机构 381
第五节 基层机构 381
第二节 政协历届委员 383
第三节 政协历届会议 383
第四节 主要活动 385
第二十编 劳动 人事 389
第一章 劳动 389
第一节 招工 389
第二节 工人工资 389
第四节 劳动保护 391
第五节 劳动保险 391
第三节 工人福利 391
第六节 知识青年下乡 392
第七节 待业青年管理 393
第二章 人事 393
第一节 清末官吏 393
第二节 民国公职人员 393
第三节 人民干部 393
第二十一编 民政 401
第一章 支援前线 401
第二节 优待 402
第一节 烈士褒扬 402
第二章 优抚工作 402
第三节 抚恤 403
第四节 补助 405
第五节 优抚院所 405
第三章 复退军人安置 40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06
第二节 安置办法 407
第三节 安置状况 407
第四章 社会福利 407
第一节 慈善事业 407
第三节 扶贫致富 408
第二节 “五保”供养 408
第四节 生产救灾 409
第五节 社会救济 410
第六节 社会福利院厂 411
第五章 婚丧改革 412
第一节 婚姻登记 412
第二节 殡葬改革 412
第六章 其他社会工作 412
第一节 土地征用管理 412
第四节 自流人口收容遣送 413
第三节 移民 413
第二节 城镇成户下乡 413
第七章 侨务 外事 414
第一节 侨务 414
第二节 外事 415
第八章 信访 416
第一节 机构设置 416
第二节 领导接待处理 416
第三节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416
第一节 清末巡警 民国警察 419
第一章 公安 419
第二十二编 政法 419
第二节 人民公安 420
第二章 检察 424
第一节 机构设置 424
第二节 检察工作 424
第三章 审判 425
第一节 机构设置 425
第二节 审判工作 426
第三节 纠正冤假错案 427
第二节 民事调解 428
第三节 法律顾问 428
第四章 司法行政 428
第一节 法制宣传 428
第四节 公证 429
第二十三编 军事 433
第一章 兵役制度 433
第二章 驻军 434
第一节 清兵 奉军 434
第二节 国民党军队 435
第三节 杂牌军队 435
第四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 436
第三章 地方武装 437
第一节 农民武装 437
第二节 地主武装 437
第三节 土匪 438
第四节 民国县属武装 438
第五节 人民武装 439
第四章 民兵 440
第一节 领导机构 440
第二节 组织建设 440
第三节 军事训练 441
第四节 政治教育 442
第五节 主要战绩 442
第五章 军事设施 443
第六章 重要兵事 444
第二十四编 文化 449
第一章 民间艺术 449
第一节 聂家庄泥塑 449
第二节 年画 450
第三节 剪纸 450
第一节 文学 451
第二章 文艺创作 451
第四节 民歌 451
第五节 地秧歌 451
第二节 艺术 452
第三章 戏剧 456
第一节 茂腔 456
第二节 京剧 456
第三节 剧院 45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57
第二节 放映单位 457
第四章 电影 457
第五章 群众文化 458
第一节 文化馆、站 458
第二节 群众性文艺活动 459
第三节 会演 459
第四节 展览 460
第六章 新闻 460
第一节 县报 460
第二节 广播 461
第一节 图书馆、室 462
第七章 图书 462
第三节 电视 462
第二节 图书发行 463
第八章 档案 464
第一节 档案馆 464
第二节 档案室 464
第九章 古迹文物 465
第一节 古迹 465
第二节 文物 466
第一节 私塾 469
第一章 私塾 书院 县学 469
第二十五编 教育 469
第二节 书院 470
第三节 县学 470
第二章 学前教育 470
第一节 园、所(班)设置 470
第二节 教师教学 471
第三章 小学教育 471
第一节 学校设置 471
第二节 学制 课程 教学 473
第三节 学校管理 474
第四章 中学教育 475
第一节 学校设置 475
第二节 学制 课程 教学 478
第三节 学校管理 479
第五章 职业技术教育 480
第一节 法政学校 480
第二节 师范学校 480
第三节 卫生学校 482
第四节 农林学校 482
第五节 技工学校 职业中学 483
第六章 成人教育 484
第一节 职工业余教育 484
第二节 干部业余教育 484
第三节 农民业余教育 485
第四节 函授教育 486
第五节 广播电视教育 486
第七章 教职员 486
第一节 小学教职员 486
第二节 中等学校教职员 487
第三节 学杂费 488
第二节 群众集资 488
第四节 勤工俭学收入 488
第八章 经费 488
第一节 国拨和地方自筹 488
第二十六编 科技 493
第一章 科技机构 493
第一节 科协 493
第二节 学会 493
第三节 科研所(室) 494
第二章 科技队伍 494
第一节 专业科技人员 494
第二节 农民技术队伍 494
第二节 科技推广 495
第三章 科学普及 495
第一节 科普活动 495
第四章 科技成果 496
第一节 省(部)级科技成果 496
第二节 市级科技成果 497
第三节 县级科技成果 498
第五章 地震 502
第一节 地震测报预防 502
第二节 地震史略 503
第一节 预防(保健)机构 509
第一章 预防 509
第二十七编 卫生 509
第二节 免疫注射 510
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 510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513
第五节 皮肤病防治 516
第六节 其他病防治 516
第七节 妇幼保健 517
第八节 爱国卫生活动 518
第二章 医疗 520
第一节 医疗机构 520
第二节 医疗队伍 522
第三节 医疗器械 524
第四节 医疗技术 524
第三章 医药 527
第一节 医药机构 527
第二节 中药 527
第三节 西药 527
第四节 药品管理 528
第二十八编 体育 531
第一章 体育设施 531
第二节 农民体育 532
第一节 职工体育 532
第二章 工农体育 532
第三章 学校体育 533
第一节 幼儿体育 533
第二节 中小学体育 533
第三节 业余体育学校 535
第四章 体育竞赛 535
第一节 田径 535
第二节 球类 538
第三节 其他 539
第一章 人民生活 545
第二十九编 社情民俗 545
第二章 风俗 547
第一节 岁时习俗 547
第二节 礼仪习俗 548
第三节 生活习俗 550
第四节 迷信习俗 552
第五节 陋习流弊 553
第六节 社会新风 554
第三章 方言 556
第一节 语音 556
第二节 词语 562
第四节 谚语 566
第三节 语法 566
第五节 歇后语 567
第四章 宗教 568
第一节 佛教 568
第二节 道教 569
第三节 基督教 569
第四节 天主教 570
第三十编 人物 575
第一章 人物传略 575
第二章 革命烈士英名录 594
一、旧志序选 607
附录 607
二、郑玄祠碑记 609
三、全城纪序 全城纪事 610
四、祭孙文文 612
五、回国22年的刘连仁 613
六、本县出版资料要目 613
编纂始末 615
高密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成员 616
《高密县志》编纂人员 616
审定单位 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