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GBJ41-79) 1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锅炉及燃烧设施 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
第二节 燃烧煤的设施 6
第三节 燃烧重油的设施 7
第四节 燃烧天然气的设施 9
第三章 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 10
第四章 锅炉房的布置 14
第五章 锅炉通风和烟气放 16
第一节 锅炉通风 16
第二节 烟气排放 17
第六章 锅炉给水设备和水处理 18
第一节 锅炉给水设备 18
第二节 水处理 20
第七章 燃料和灰渣的贮运 23
第一节 煤和灰渣的贮运 23
第二节 油的贮存 25
第一节 热工监测 26
第八章 热工监测和控制 26
第二节 热工控制 28
第九章 化验和检修设施 29
第十章 汽水管道 29
第十一章 土建、电气、采暖通风和给水排水 30
第一节 土建 30
第二节 电气 31
第三节 采暖通风 33
第四节 给水排水 34
第一节 供热系统 35
第十二章 厂区热力管道 35
第二节 管道的布置和敷设 37
第三节 管道热补偿和管道支架 41
第四节 管道材料和保温 42
附录一 厂区架空热力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路和架空导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43
附录二 埋地热力管道和热力管沟外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44
附录三 埋地热力管道和热力管沟外壁与其它各种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45
附录四 本规范用词说明 46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TJ29—78) 47
第一章 总则 50
第二章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 50
第三章 工艺系统 51
第四章 压缩空气站的组成和设备布置 53
第五章 建筑 55
第六章 电气、热工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 56
第七章 给水和排水 58
第八章 采暖和通风 59
第九章 压缩空气管道 59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64
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 65
第一章 总则 68
第二章 氧气站的布置 68
第三章 工艺设备的选择 70
第四章 工艺布置 71
第五章 建筑和结构 75
第六章 电气和热工测量仪表 76
第七章 给水和排水 77
第八章 采暖和通风 77
第九章 管道 78
附录一 厂区、氧气站及车间架空氧气管道与其它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83
附录二 厂区架空氧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 84
附录三 厂区架空氧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和架空导线之间的最小交叉净距 84
附录四 厂区埋地氧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最小水平净距 85
附录五 厂区埋地氧气管道与其它埋地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86
附录六 名词解释 87
附录七 规范用词说明 88
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78) 91
第一章 总则 94
第二章 乙炔站的布置 94
第三章 工艺设备的选择 96
第四章 工艺布置 98
第五章 建筑和结构 101
第六章 电气和热工测量仪表 102
第七章 给水和排水 103
第八章 采暖和通风 104
第九章 乙炔管道 105
附录一 厂区、乙炔站及车间架空乙炔管道与其它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110
附录二 厂区架空乙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 111
附录三 厂区架空乙炔管道与铁路、道路和架空导线之间的最小交叉净距 111
附录四 厂区埋地乙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 112
附录五 厂区埋地乙炔管道与其它埋地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112
附录六 名词解释 113
附录七 本规范用词说明 114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 115
第一章 总则 11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9
Ⅰ 电话站规划 119
第二章 厂(矿)区电话 119
第二节 站址选择 121
第三节 传输设计 122
第四节 中继方式及号码制度 125
Ⅱ 音频线路网 127
第五节 线路网的构成 127
第六节 线路敷设 129
(Ⅰ)一般规定 129
(Ⅲ)隧道电缆线路 131
(Ⅳ)直埋电缆线路 131
(Ⅱ)管道电缆线路 131
(Ⅴ)架空线路 134
(Ⅵ)墙壁电缆线路 137
(Ⅶ)建筑物内暗配线和明管配线 139
(Ⅷ)矿井电缆线路 141
第七节 电缆进线室及电缆地槽 142
第八节 电缆管道 143
第九节 加感线路 147
第十节 负阻抗增音机线路 148
第十一节 电缆充气 149
第十二节 电缆防蚀 151
第十三节 配线设备及用户话机装置 155
第十四节 机键计算及设备配置 157
(Ⅰ)话务量的调查和确定 157
Ⅲ厂(矿)区电话站 157
(Ⅱ)步进制电话交换机机键计算 158
(Ⅲ)纵横制用户电话交换机设备的选择 159
(Ⅳ)人工电话交换机设备数量的确定 159
(Ⅴ)其它设备数量的确定 160
第十五节 机房和设备布置 160
Ⅰ 明线载波线路 161
第一节 路由选择 161
第三章 长途通信 161
第二节 明线传输 162
第三节 杆面交叉 164
第四节 线路建筑 164
第五节 引入设备 169
Ⅱ明线载波通信 174
第六节 通路组织 174
第七节 外线引入系统 174
第八节 音频系统 175
第九节 馈电方式 178
第十节 设备配置 178
第十一节 机房和设备布置 179
第十二节 室内布线 180
Ⅲ长途电话交换 180
第十三节 通信系统和接续方式 180
第十四节 长途交换设备的中继方式 181
第十五节 设备配置 183
第十六节 机房和设备布置 186
第四章 调度电话和会议电话 187
第一节 调度电话 187
第二节 会议电话 189
第一节 有线广播网 191
第五章 有线广播 191
第二节 有线广播站 193
第三节 用户装置 194
第六章 生产扩音 195
第一节 适用范围 195
第二节 设备选用原则 195
第三节 传输线路 196
第四节 机房和设备布置 197
第五节 电源 198
第七章 直流子母钟 198
第二节 直流供电方式及脉动电压 200
第一节 交流供电方式 200
第八章 电源 200
第三节 蓄电池数量及容量的计算 201
第四节 电源设备的选用 203
第五节 机房和设备布置 204
第六节 直流馈电线电压降分配 205
第九章 建筑 206
第一节 耐火等级与防震等级 206
第二节 总平面设计和平面布置 206
第三节 各类生产房间的建筑与结构设计要求 207
第四节 采暖、通风、消防 208
第五节 电气照明 209
附录一 音频线路网线路衰减的最佳分配设计规定 211
附录二 架空电缆或明线线路与其它建筑物等之间的最小净距 223
附录三 各种人(手)孔的内部尺寸 225
附录四 中继线话务量负荷表 227
附录五 每一个增音段上回路间的串音衰减标准 233
附录六 明线载波线路的基本杆面型武 235
附录七 线载波线路标准八线担、标准四线担及弯脚杆面的交叉指数表 236
附录八 电信站及广播站各生产房间的建筑要求 253
附录九 名词解释 259
附录十 规范用词说明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