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际整合与打破法学学科矩阵 1
一、事件整体性与法学知识割裂 1
二、民商法、税法与刑法之交集 3
三、合同法与税法之法际整合 7
四、法际整合中的刑法协调:以偷税罪为分析视角 9
第二章 契约自由与反避税 18
一、契约自由成为税收规避的可能工具 18
二、当形式背离实质时:避税行为 20
三、反避税司法实践:对自由的谨慎干涉 24
四、“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尴尬:《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 32
五、对“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反思:效率与自由 35
六、出路:类型化下的避税行为 39
七、结论 50
第三章 税收法定主义与契约自由的兼容并蓄 51
一、问题的导入 51
二、第三人代为履行不为合同法所独有 53
三、税法上应确立第三人代为履行 57
四、税收法定主义和契约自由之耦合 63
五、结论 66
第四章 经济的实然与法律的应然相分离 68
一、有效合同:税法当然介入 69
二、无效合同:税法有条件介入 70
三、可撤销合同:税法介入取决于合同的最终效力 73
四、效力待定合同:税法的介入亦待定 76
五、特殊行为的税法处理 79
六、结论 83
第五章 合同变动的税法适用 84
一、合同变动与税法变动 84
二、合同变更的税法评释:以三个法条为中心 86
三、合同转让的税法评论:以九个发函为对象 92
四、合同终止与税法 97
五、合同的双重变动 105
六、结论 109
第六章 情事变更与税法 111
一、问题的提出 111
二、税法如何应对情事变更 112
三、融通中的情事变更与税法 118
四、情事变更涉税的困惑 122
五、结论 123
第七章 合同责任与征税 125
一、税法为何介入合同责任 126
二、合同责任主体与纳税人 130
三、赔偿损失的税法评价 137
四、违约金的税法剖析 142
五、强制履行的税法探讨 145
六、结论 148
第八章 类推适用在税法上的运用 151
一、合同法上可以类推适用 152
二、税法引入类推适用的困惑 154
三、税收立法中的类推适用 155
四、税法应该引入类推适用 158
五、税法中类推适用的技术设计 172
六、类推适用的滥用及预防 175
七、税法中类推适用的类型化 180
八、结论 184
第九章 预约定价的合同考量 186
一、导论 186
二、预约定价与合同之关联 191
三、美国和澳大利亚预约定价的合同解读 203
四、中国预约定价的合同分析:以04规则为中心 224
五、结论 241
第十章 担保合同的税法适用 243
一、主从合同的效力与税法 244
二、担保合同的实现方式与税法 248
三、担保人与税法 256
四、担保范围与税收实现——兼谈税收优先权 259
五、结论 264
第十一章 第三人介入的税法处理 267
一、问题的引入 268
二、代理合同的税法探析 268
三、委托合同的税法评判:以国税局发函为重点 282
四、行纪、居间合同与税法 290
五、融资租赁合同的税法适用 292
六、结论 293
第十二章 直接电子商务合同的流转税问题 296
一、导论 296
二、直接电子商务对现行流转税法的影响 298
三、国外直接电子商务流转税立法比较和启示 303
四、我国直接电子商务流转税立法建议 313
五、结论 330
附录 332
后记 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