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问题研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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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肖云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7
  • ISBN:7516197998
  • 页数:444 页
图书介绍:中国失能老人已有近4000万人,他们的照护服务问题应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本书以中国失能老人照护服务问题为研究对象,梳理并评析了1949年以来中国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阐述了失能老人的特点,运用需求理论和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从失能老人对居家、社区和机构照护服务需求的视角出发,通过质性分析与量性分析方法的结合,全面剖析了中国针对失能老人照护服务的供给现状。对居家、社区和机构照护服务的优势和不足进行了对比,用问卷调查的数据和大量的访谈事例说明失能老人对照护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的需求与非失能老人不同,高龄失能老人与非高龄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需求也存在差异。作者在对照护服务供需矛盾进行了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应以突破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困境为重点,政府应针对失能老人制定长期照护服务的专项法规和发展规划,在借鉴了国外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中国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加强照护服务一体化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居家、社区和机构照护服务的有效递送,发挥不同照护服务模式的优势,针对失能老人需求的特点进行照护服务的分类供给,以提高长期照护服务的水平。

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1

一 研究背景 1

二 研究意义 5

第二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7

一 研究思路 7

二 研究方法 8

第三节 相关理论阐述 10

一 相关需要理论 10

二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12

三 理论框架 14

第四节 文献综述 15

一 国外文献综述 15

二 国内文献综述 18

第五节 主要概念界定 23

一 失能、半失能老人 23

二 长期照护服务 24

三 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25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养老服务相关法规政策分析 26

第一节 养老服务法规政策初设阶段(1949—1981年) 26

一 初设阶段养老服务相关法规政策 27

二 对初设阶段养老服务政策的评析 28

第二节 养老服务法规政策的探索阶段(1982—1998年) 30

一 探索阶段养老服务法规政策的发展 31

二 对探索阶段养老服务法规政策的评析 34

第三节 养老服务法规政策的完善和发展阶段(1999年至今) 39

一 完善和发展阶段颁布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 39

二 对完善和发展阶段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主要内容的分析 44

三 完善和发展阶段对养老服务法规政策的推进 52

四 完善和发展阶段养老服务政策的不足 57

第四节 本章小结 64

第三章 失能老人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66

第一节 受访失能老人的基本情况 67

一 受访失能老人的个人信息 67

二 受访失能老人的婚姻、居住和子女情况 69

三 受访失能老人的收入情况 72

四 受访失能老人的失能程度 73

第二节 失能老人的基本特点 75

一 失能老人与自理型老人的共同特点 75

二 失能老人的特点 77

三 “五保”和“三无”失能老人的特点 78

第三节 本章小结 79

第四章 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分析 81

第一节 失能老人对照护服务模式的需求分析 82

一 居家、社区和机构照护服务模式的概念界定和比较 82

二 对失能老人选择照护服务模式意愿的实证分析 90

三 失能老人选择照护服务模式需求分析的结论 103

第二节 失能老人对照护服务内容的需求分析 104

一 生活照料是失能老人排在首位的服务需求 104

二 失能老人对康复护理的需求仅次于生活照料服务 113

三 精神慰藉是失能老人重要的照护服务需求 116

四 失能老人对社会交往服务需求分析 121

五 失能老人对临终关怀服务需求分析 127

第三节 本章小结 133

一 对失能老人照护服务模式需求分析的结论与启示 133

二 对失能老人照护服务内容需求分析的结论与启示 135

第五章 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供给与问题 142

第一节 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服务供给情况 142

一 居家照护服务供给主体分析 143

二 居家照护服务成本分析 149

三 居家照护服务供给内容分析 152

第二节 居家照护服务的问题 156

一 照护服务供给主体疲惫不堪 156

二 一般家庭难以承担居家照护服务的成本 157

三 居家照护服务缺乏专业性 161

四 社会力量对居家照护的支持严重不足 162

五 居家照护服务中护工管理是薄弱环节 164

第三节 社区照护服务情况分析 166

一 社区照护服务供给主体日益增多 166

二 社区照护服务内容更加丰富 175

三 社区照护服务资金供给力度有较大提高 187

四 对社区照护服务供给的评价 190

第四节 社区照护服务的问题分析 191

一 社区照护服务供给主体严重不足 191

二 针对失能老人的社区照护服务缺乏有效性 200

三 城乡社区照护服务供给差异很大 204

四 社区组织不能很好地整合社会资源 207

五 社区与居家照护服务不能有效衔接 207

第五节 养老机构及照护服务供给情况分析 209

一 养老机构数量大幅度增长 210

二 养老机构建设向综合型服务方向发展的趋势明显 213

三 机构养老的居住方式呈多样化发展态势 216

四 养老机构照护服务供给力度有较大提升 218

五 社会组织开始介入机构照护服务 226

六 养老机构护理员队伍的供给情况分析 229

七 养老机构的运营方式呈现多样化 235

八 养老机构开始配备康复训练的硬件设施 236

第六节 养老机构照护服务的问题分析 238

一 养老机构的结构不够合理 239

二 民营养老机构发展障碍较大 246

三 照护服务项目供给不能很好地满足失能老人的需求 254

四 社会组织提供的照护服务少且针对性不强 260

五 护理人员队伍发展严重滞后 262

六 针对特殊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被严重忽略 266

第七节 本章小结 270

一 结论 270

二 启示 274

第六章 长期照护服务供给问题的原因分析 276

第一节 法规政策缺乏细化且落实不够到位 276

一 涉老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没有完全落地 276

二 缺乏针对失能老人的专项规划和专项政策 279

第二节 居家照护服务的社会支持严重不足 281

一 缺乏对居家照护服务所需条件分析 281

二 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服务的支持系统没有建立 282

三 缺乏分析和借鉴国外家庭照护支持的典型事例与经验 283

第三节 社区缺乏开展长期照护服务的必要条件 285

一 长期缺乏对社区服务队伍的培育使人力资源供给严重不足 286

二 社区缺乏照护服务多元筹资渠道 290

三 多数社区缺乏提供照护服务的机构和场所 294

四 社区组织缺乏整合各方资源的权限和能力 295

五 优先发展城市社区导致城乡社区照护服务的较大差异 296

六 国外社区照护服务典型经验给我国的启示 300

第四节 机构照护服务发展困境的原因分析 303

一 缺乏对老年群体有效需求的准确分析致使供需错位 303

二 政府缺乏对进入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向的引导 309

三 养老机构缺乏全面照护服务意识导致康复功能不完备 311

四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展缓慢致使困难失能老人入院难 314

五 民营养老机构发展中遭遇社会资源不足和融资困境 316

六 政府对介入养老机构的社会组织扶持力度较小 318

七 护理人员从业意愿与从业环境难以整合 320

第五节 未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难以突破资金瓶颈 324

一 各国几种长期护理保险模式简介 325

二 对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认识不足 327

三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制约因素分析 331

第六节 各照护服务模式融合度不高有碍照护服务体系建立 340

一 社区服务递送未到达居家失能老人使照护服务难以融合 341

二 社区没有搭建好照护服务递送平台 342

三 养老机构缺乏与居家、社区照护服务融合 343

第七节 本章小结 345

第七章 构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议 348

第一节 构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 348

一 以失能老人需求为导向的原则 348

二 构建照护服务体系与国情相适应的原则 349

三 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 349

四 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349

五 多方共同负担的原则 349

六 照护服务与医疗等相关制度相衔接的原则 350

七 坚持特别照顾的原则 350

第二节 发展三种照护服务模式的同时应突出重点 350

一 重点加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一体化建设 351

二 重点强化针对失能老人的机构照护服务功能 353

三 以重度失能老人为重点,针对不同层次需求发展照护服务模式 354

第三节 完善长期照护服务法规政策体系 357

一 进一步完善长期照护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357

二 制定专项长期照护服务发展规划 359

三 制定专项长期照护服务政策并进行细化 361

四 加大对农村社区照护服务政策倾斜以缩小城乡差异 364

第四节 建立长期照护服务多元主体供给体系 365

一 政府应承担主体责任积极促进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建立 365

二 帮扶家庭照护者使之成为稳定的照护服务供给主体 366

三 扶持社区组织成为强有力的照护服务供给主体 369

四 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使之成为照护服务的重要主体 372

五 加强照护服务队伍建设使之成为持续供给主体 377

第五节 建立长期照护服务资金供给体系 383

一 政府应成为资金供给的主要责任主体 384

二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增强资金供给力度 386

三 鼓励一切社会力量加大对长期照护服务投资 389

四 政府应协调照护服务资金的投向 392

第六节 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供给体系 392

一 提供良好的生活照料服务 393

二 加大康复护理服务的供给力度 395

三 倡导多方参与失能老人精神慰藉服务 396

四 增加与失能老人的互动以实现社会交往 397

五 建立多方联动的紧急救援服务机制 399

六 广泛宣传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400

七 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努力缩小城乡照护服务的差距 401

第七节 建立长期照护服务监管体系 402

一 加强对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质量的监管 403

二 加强对社区照护服务的监管 406

三 加强对投向照护服务款物的监管 411

四 加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管 414

第八节 本章小结 417

结束语 420

参考文献 422

后记 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