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北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空间与创新路径 1
一 北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 2
(一)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权力边界渐趋清晰 3
(二)行政权力的规范化行使程度大幅提升 4
(三)行政权力监督体系日趋严密 7
(四)依法行政的考核和问责基本落实 7
二 北仑区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8
(一)政府治理和服务方式转变任务艰巨 8
(二)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完善 9
(三)行政执法改革仍需突破 9
(四)行政复议作为矛盾化解主渠道的功能尚未体现 9
(五)法制工作人才队伍亟待充实 10
三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10
(一)积极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制度保障 10
(二)实现国家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战略的及时回应 11
(三)保持经济社会发展位于“全国第一方阵”的内在要求 11
(四)规范和协调多元复杂利益关系的必然选择 12
四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路径 12
(一)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依法明确权力职责 12
(二)规范权力行使过程,建立健全权力规程 18
(三)建立行政权力监督网络,齐力防控权力异化 25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落实纠错问责 27
(五)加强法治队伍和法治文化建设 29
第二章 宁波市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及其示范价值 31
一 宁波试点地区的主要创新实践 32
(一)延伸监管网络,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32
(二)动员社会力量,突出社会参与的协同作用 34
(三)建立责任体系,落实公共安全监管责任 35
(四)健全工作制度,提高监管运行效能 36
二 创新实践取得的初步绩效 37
(一)安全生产事故率明显降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7
(二)基层执法能力有了改观,行政效率不断提高 38
(三)新型的工作关系正在形成,行政成本呈降低趋势 39
(四)民间力量被吸纳整合,社会治理能力得到了锻炼 39
三 创新实践的示范价值 40
(一)因地制宜地选择监管模式 40
(二)健全公共安全监管的基层组织 41
(三)建立政府—社会的合作关系 42
(四)明确各级各线的工作职责 42
(五)完善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 43
四 进一步推进的空间 44
(一)法律制度的跟进 44
(二)工作制度的健全 46
(三)社会参与范围的拓展 47
第三章 宁波市政府重大决策咨询机制建设研究 49
一 政府决策咨询与政府决策咨询机制 50
(一)政府决策咨询的内涵及范围 50
(二)政府决策咨询机制的内容框架 50
(三)政府决策咨询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53
二 宁波政府决策咨询的主要问题 54
(一)领导决策咨询意识淡薄 54
(二)决策咨询机构分散和职能交错 54
(三)民情民意反馈机制功能不强 56
(四)决策的民主、监督机制尚未形成 56
三 宁波政府决策咨询机制建设的具体对策 57
(一)整合现有力量,建立政府决策咨询的组织机构 57
(二)界定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将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化 59
(三)拓宽民意征集渠道,建立民情反映制度 62
(四)建立和健全决策的监督和纠错机制 63
第四章 镇海区人才开发与政策创新研究 65
一 镇海区人才开发的基础 66
(一)镇海区人才开发现状 67
(二)镇海区人才发展的经验 69
二 镇海区人才开发问题和原因 70
(一)镇海区人才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70
(二)原因分析 72
三 镇海区人才开发面临的新形势 74
(一)镇海区人才开发的优势 74
(二)镇海区人才开发的劣势 75
(三)镇海区人才开发的机遇 76
(四)镇海区人才开发的挑战 77
四 人才开发的国内外经验比较 77
(一)国内人才发展的经验 77
(二)国外人才开发的经验 82
五 镇海区人才开发的政策创新对策 87
(一)优化人才结构,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的升级 87
(二)健全人才投入机制,保障人才优先发展 89
(三)创新激励机制,留住高层次优秀人才 91
(四)突出企业人才优先地位,拓展高层次人才的开发渠道 92
(五)根据实际需求,培养中、高技能人才 95
(六)重视党政人才开发,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 96
(七)培育和引进社会管理人才,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97
(八)改善人才发展环境,打造重点产业人才集聚区 98
第五章 镇海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路径研究 101
一 “十二五”镇海区创新能力建设的成效与问题 102
(一)主要成效 102
(二)存在的问题 109
二 “十三五”镇海区创新能力建设的环境分析 111
(一)面临的机遇 111
(二)面对的挑战 113
三 创新能力建设的国内外经验比较 114
(一)国内创新能力建设的经验借鉴 114
(二)国外创新能力建设的经验借鉴 118
四 镇海区提升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 121
(一)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引领“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 122
(二)实施技术创新工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23
(三)完善政产学研用的合作体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25
(四)加强科技孵化器建设,提高创新资源的整合力度 127
(五)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28
(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129
(七)发挥科技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促进科技惠民 131
第六章 宁波市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134
一 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概述 134
(一)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历程回顾 135
(二)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机制的体系构成 145
二 宁波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现状分析 150
(一)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主要实践与经验 150
(二)文化事业发展中面对的挑战和问题 155
三 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 159
(一)以追求社会公平和自身效率作为体制机制创新的价值目标 159
(二)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体制机制创新的切入点 161
(三)建立有利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162
四 宁波市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路径选择 163
(一)服务主体创新:鼓励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民营化 163
(二)服务制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市场化 165
(三)资金投入机制和运作方式创新 167
(四)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的市场化运作 169
(五)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机制的科学化 170
第七章 宁波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研究 172
一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理论界定 173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173
(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依据 175
(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的模式 178
二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形势与需求 180
(一)落实公民文化权利的主要途径 180
(二)应对社会文化发展失衡的客观要求 181
(三)培育共同文明准则和核心价值的重要载体 182
三 宁波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的经验与问题 182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主要实践与经验 182
(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问题与挑战 188
四 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政策建议 191
(一)多方统筹,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191
(二)提供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多样化服务 192
(三)培育文化专才和发挥群众办文化的积极性 193
(四)继续优化供给机制,提高供给效益 194
(五)实现信息化平台服务,全面整合文化服务资源 194
第八章 宁波市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研究 196
一 宁波各地区的养老服务实践 196
(一)宁波市养老服务的背景 196
(二)宁波市养老服务的运行模式及其效果 199
(三)宁波市养老服务实践的效果 209
二 宁波市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210
(一)服务供给不能满足多层次的需求 210
(二)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 211
(三)专业化和职业化程度不高 212
(四)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仍然偏低 213
(五)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缺位 213
三 比较研究:国外养老服务的实践与经验 213
(一)英国: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福利模式 213
(二)美国:市场主导的社会化模式 215
(三)日本:家庭自助、社会互助与社会福利结合的模式 216
(四)借鉴和启示 218
四 宁波市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的路径 220
(一)明确养老服务的重点内容:“养什么?” 220
(二)养老服务的责任分担:“谁来养?” 223
(三)养老服务的机制创新:“怎么养?” 224
第九章 江东区“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的示范意义 230
一 人大票决“实事工程”制产生的背景 230
二 地方人大代表票决制的规范基础 232
(一)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232
(二)地方性法规的依据 233
三 江东区人大代表票决“实事工程”的基本做法 235
(一)先广泛征集遴选,再由党、政会议确定备选项目 236
(二)人大代表公开票决,确定实事工程项目 237
(三)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跟踪监督实事工程的进展 237
(四)先由各方评议,再由人大代表测评项目完成质量 237
(五)人大代表参与项目成效检验,督促政府整改不足 238
四 人大代表票决“实事工程”的制度价值 238
(一)找到了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切入点 238
(二)填补了地方人大在公共治理中缺位的体制性短板 239
(三)标示了地方重大决策民主化的发展方向 240
(四)促进了民众对政府重大决策的信任和支持 241
(五)推进了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规范化 241
五 “实事工程”人大票决制的发展空间 242
(一)人大实事工程决定权行使程序被动化 242
(二)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仍不明确 242
(三)人大实事工程票决欠缺理性交涉的程序 243
(四)人大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的手段偏少偏软 243
六 地方人大票决制进一步创新的路径 244
(一)确立地方人大主动界定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 244
(二)界分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之类型 245
(三)健全地方人大票决的讨论、决定程序 247
(四)完善票决后项目实施的监督机制 248
第十章 江东区大市场监管体系下的执法机制建设 250
一 江东区大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50
(一)过程与背景 250
(二)主要做法 251
(三)取得的成效 254
二 江东区大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55
(一)执法程序和文书要求不一,监管执法很难统 255
(二)执法力量配置不足,专业人员匮乏 256
(三)体制改革不彻底,机构职能上下不一 256
(四)人心尚未融合,工作缺乏积极性 257
三 浦东新区大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257
(一)基本做法 257
(二)启示 259
四 江东区大市场监管执法机制建设的对策 260
(一)力量下沉,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261
(二)实行“人事匹配”的事权配置 261
(三)营造促进融合的文化氛围 261
(四)建立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体系 262
(五)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262
(六)完善社会化监管手段 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