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法之概念 1
第一节 民法之意义 1
第二节 民法之性质 2
第二章 民法典之制定与修正 5
第一节 民法典之制定 5
第二节 民法典之修正 6
第三章 民法之法源 9
第四章 民法之效力 13
第五章 民法之解释 15
第六章 民法上之权利义务 19
第一节 民法上之权利 19
第二节 民法上之义务 24
第一编 总则 27
第一章 法例 27
第二章 人——权利主体 31
第一节 自然人 31
第一项 权利能力 31
第二项 行为能力 36
第三项 人格权之保护 39
第四项 住所 42
第二节 法人 47
第一项 通则 47
第二项 社团 64
第三项 财团 68
第四项 外国法人 71
第三章 物——权利客体 75
第一节 物之概念 75
第二节 不动产与动产 79
第三节 主物与从物 81
第四节 原物与孳息 82
第四章 法律行为 87
第一节 法律行为之概念 87
第二节 法律行为之标的 96
第三节 行为能力 100
第四节 意思表示 105
第五节 条件与期限 118
第六节 代理 124
第七节 无效、得撤销及效力未定 133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139
第六章 消减时效 143
第一节 概说 143
第二节 消灭时效之期间 144
第三节 消灭时效之中断 146
第四节 消灭时效之不完成 151
第五节 消灭时效完成之效力 153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159
第二编 债 167
第一章 通则 167
第一节 债之发生 169
第一项 契约 169
第二项 代理权之授与 179
第三项 无因管理 181
第四项 不当得利 186
第五项 侵权行为 193
第二节 债之标的 210
第三节 债之效力 223
第一项 总说 223
第二项 债务不履行 224
第三项 受领迟延 233
第四项 保全 237
第五项 契约之效力 242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259
第五节 债之移转 271
第六节 债之消灭 279
第一项 总说 279
第二项 清偿 280
第三项 提存 288
第四项 抵销 290
第五项 免除 294
第六项 混同 294
第二章 各种之债 297
第一节 买卖 298
第二节 互易 317
第三节 交互计算 318
第四节 赠与 321
第五节 租赁 328
第六节 借贷 350
第七节 雇佣 358
第八节 承揽 362
第八节之一 旅游 373
第九节 出版 379
第十节 委任 383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390
第一项 经理人 390
第二项 代办商 392
第十二节 居间 394
第十三节 行纪 397
第十四节 寄托 400
第十五节 仓库 406
第十六节 运送 410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419
第十八节 合伙 422
第十九节 隐名合伙 431
第十九节之一 合会 434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440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443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447
第二十三节 和解 449
第二十四节 保证 452
第二十四节之一 人事保证 459
第三编 物权 467
第一章 物权通则 467
第一节 物权之意义 467
第二节 物权之种类 468
第三节 物权之效力 471
第四节 物权之变动 472
第五节 物权之消减 477
第二章 所有权 481
第一节 通则 481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486
第一项 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486
第二项 相邻关系 487
第三项 建筑物所有权之范围 497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499
第一项 善意受让 499
第二项 先占 500
第三项 遗失物之拾得 501
第四项 埋藏物之发见 503
第五项 添附 504
第四节 共有 506
第一项 分别共有 507
第二项 公同共有 512
第三项 准共有 514
第三章 地上权 519
第四章 永佃权 529
第五章 地役权 535
第六章 抵押权 543
第七章 质权 561
第一节 动产质权 561
第二节 权利质权 568
第八章 典权 575
第九章 留置权 585
第十章 占有 593
第四编 亲属 613
第一章 总说 613
第二章 通则 617
第三章 婚姻 625
第一节 婚约 625
第二节 结婚 630
第一项 结婚之实质要件 630
第二项 结婚之形式要件 633
第三项 结婚之无效与撤销 635
第四项 结婚之普通效力 639
第五项 夫妻财产制 642
第四章 离婚 663
第一节 协议离婚 663
第二节 裁判离婚 666
第三节 离婚之效力 669
第五章 父母子女 673
第一节 概说 673
第二节 婚生子女 674
第三节 非婚生子女 675
第四节 养子女 677
第五节 父母之权利义务 682
第六章 监护 689
第一节 概说 689
第二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690
第三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693
第七章 扶养 697
第一节 总说 697
第二节 扶养义务之履行 698
第八章 家 705
第九章 亲属会议 709
第五编 继承 713
第一章 总说 713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 717
第一节 各种继承人 717
第二节 代位继承 719
第三节 应继分 721
第四节 继承权之丧失 723
第五节 继承回复请求权 724
第三章 遗产之继承 731
第一节 继承之标的 731
第二节 遗产酌给权 732
第三节 继承费用 734
第四节 共同继承 734
第五节 遗产分割 736
第四章 继承之承认及抛弃 743
第一节 单纯承认 743
第二节 限定继承 745
第三节 继承之抛弃 748
第五章 无人承认之继承 753
第六章 遗嘱 757
第一节 总说 757
第二节 遗嘱之方式 758
第三节 遗嘱之撤回 761
第四节 遗嘱之执行 763
第五节 遗赠 765
第六节 特留分 769
综合习题 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