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词表 1
执行概要 3
第Ⅰ部分 3
第Ⅱ部分 5
第Ⅰ部分 国内法规设计建议 7
引言 9
背景 9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的第2项行动计划 9
第Ⅰ部分的建议 11
第1章 混合金融工具的反错配规则 23
概览 27
建议1.1—消除产生一方扣除、一方不计收入的错配结果 31
建议1.2—金融工具和替代支付的定义 47
建议1.3—仅适用于导致混合错配结果的金融工具下的支付 57
建议1.4—适用范围 65
建议1.5—规则中的例外情形 65
第2章 混合金融工具税务处理的具体建议 67
概览 67
建议2.1—对于可扣除的支付不给予股息免税待遇 69
建议2.2—限制混合转让下的外国税收抵免 71
建议2.3—范围 71
第3章 可忽略混合支付的反错配规则 73
概览 75
建议3.1—消除一方扣除,一方不计收入的错配结果 75
建议3.2—仅适用于混合支付方导致的可忽略混合支付 81
建议3.3—规则仅适用于导致混合错配的支付 83
建议3.4—适用范围 83
第4章 反向混合的反错配规则 85
概览 85
建议4.1—消除引起的一方扣除、一方不计收入的支付的错配结果 87
建议4.2—规则仅适用于向反向混合的支付 93
建议4.3—规则仅适用于混合错配 95
建议4.4—适用范围 97
第5章 反向混合的具体税务处理建议 99
概览 99
建议5.1—完善受控外国公司机制和其他离岸投资机制 101
建议5.2—限制对非居民投资者的税收透明体的认定 101
建议5.3—中间层的信息报告机制 103
第6章 可扣除混合支付的反错配规则 107
概览 109
建议 6.1—消除双重扣除的错配结果 111
建议6.2—规则仅适用于混合支付方的可扣除支付 121
建议6.3—规则仅适用于导致混合错配的支付 121
建议6.4—适用范围 123
第7章 双重税收居民的反错配规则 125
概览 125
建议7.1—消除双重扣除产生的错配结果 127
建议7.2—规则仅适用于双重税收居民的可扣除支付 131
建议7.3—规则仅适用于导致混合错配的支付 133
第8章 引入错配的反错配规则 135
概览 135
建议8.1—不允许扣除产生间接一方扣除、一方不计收入结果的支付 139
建议8.2—仅适用于抵减混合错配安排下扣除款项支付的规则 149
建议8.3—引入错配支付的定义 151
建议8.4—适用范围 151
第9章 设计原则 153
概览 155
建议9.1—设计原则 155
建议9.2—实施与协调 167
第10章 筹划安排的定义 175
概览 175
建议10.1—一般定义 177
建议10.2—筹划安排的具体示例 181
建议10.3—当纳税人不是筹划安排的参与方 185
第11章 关联方、受控集团与利益集团的定义 191
概览 193
建议11.1—一般定义 193
建议11.2—利益合并 199
建议 11.3—利益集团 199
第12章 其他定义 205
概览 209
建议12.1—其他定义 211
第Ⅱ部分 税收协定相关建议 227
简介 229
第13章 双重税收居民实体 233
第14章 透明实体的税收协定条款 237
第15章 第Ⅰ部分和税收协定之间的协调关系 247
不准许扣除的规则 247
要求将支付计入一般收入的次要规则 247
免税法 249
抵扣法 251
OECD税收协定范本中的反歧视条文的潜在应用 253
附录A第Ⅰ部分建议摘要 257
附录B示例 291
表格表1.1各项建议一览表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