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认识共有 1
Q1:什么意思?——谈「共有」的意义 2
Q2:又是什么意思?——谈「分别共有」的意义 4
Q3:真是搞不懂——谈「公同共有」的意义 6
Q4:还是不明白——「应有部分」是什么意思? 8
Q5:到底多少?——谈「应有部分」的权利范围 9
Q6:追根究底——「分管」是什么意思? 12
第二章 共有物的使用、收益与管理 15
Q1:不分彼此吗?——谈共有物使用收益的范围 16
Q2:太过分了——谈共有人的侵权行为 17
Q3:这样也要?——谈共有人的不当得利 19
Q4:先占为王?——谈特定部分的占用 20
Q5:放尊重一点——我占用,你同意吗? 22
Q6:无名有实——共有人可向其他共有人租赁共有物吗? 24
Q7:大哥大?——部分共有人占用全部共有物的请求返还 26
Q8:又不过分——部分共有人占用特定部分怎么办? 28
Q9:无地自容——共有土地全部被其他共有人占用怎么办? 31
Q10:是房客,也是房东——承租人买受持分可调整租金吗? 33
Q11:你管,我不管?——谈共有物的管理 35
Q12:为什么要你同意?——部分共有人出租共有物的效力 37
Q13:我的给你,你的也要给我?——共有物分管後的再分管 39
Q14:千山万水,唯我独行——谈共有抵押权的单独拍卖 41
Q15:你不来,我来——部分共有人可单独请求返还被占用的共有物吗? 44
Q16:要你还,也要你赔偿——无权占用共有物如何处理? 46
Q17:说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租耕地建屋如何处理? 49
Q18:你同意,但我不利——部分共有人可同意缓期拆屋吗? 51
Q19:亲兄弟,明算账——如何分摊共有物的管理费用? 53
第三章 共有物的处分 55
Q1:干卿底事?——各共有人得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 56
Q2:同进同出——共有物的处分须全体共有人同意吗? 58
Q3:不同意也行——共有物以多数决「处分」的情形为何? 61
Q4:不可以就是不可以——赠与为何不适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 63
Q5:同样是分割,为什么不可以?——共有物分割不适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 65
Q6:卖你的,不卖我的可以吗?——谈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规定的处分 67
Q7:管你是公的,还是私的——公私共有也可以卖吗? 68
Q8:大夥联合?——不同共有人的土地可适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吗? 71
Q9:膨胀自己?——谈应有部分设定用益物权 72
Q10:可与不可?——区分所有房屋及基地持分可适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吗? 74
Q11:糟糕!破功了——应有部分被查封可适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吗? 76
Q12:卖了再说——出卖全部共有土地如何通知被卖人? 77
Q13:就是这一些——通知的内容如何? 79
Q14:怎么办?——以「多数决」处分共有土地的登记 82
Q15:简政便民——共有人死亡须先办理继承登记吗? 85
Q16:还有什么办法?——价金不领就提存 88
Q17:化繁为简——共有人为什么有优先购买权? 91
Q18:不复杂吗?——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93
Q19:多此一举——须徵求共有人优先购买吗? 96
Q20:没有就是没有——区分所有建物的基地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98
Q21:争先恐後——优先购买权的竞合是什么? 100
Q22:相煎何太急?——数共有人均欲优先购买怎么办? 102
Q23:不明不白——公同共有如何适用「多数决」来处分? 103
Q24:圆中圆——应有部分为数人公同共有可「多数决」处分吗? 105
Q25:话不投机——不能协议如何调解? 106
第四章 共有物分割 111
Q1:连体婴——共有物分割是什么? 112
Q2:难分难解?——约定不分割就真的不得请求分割吗? 113
Q3:不一定接手——分管契约可以约束受让人吗? 115
Q4:绝对不能——因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是真的吗? 117
Q5:不能相提并论——道路预定地可以分割吗? 119
Q6:回归原点——协议分割请求权会因时效而消灭吗? 121
Q7:大家一起来——可同时请求继承登记及共有物分割吗? 123
Q8:搞错对象了——向谁请求分割共有物? 125
Q9:均无不可——共有物分割的方法为何? 127
Q10:抓不定主意——分割协议後可再请求分割判决吗? 129
Q11:自由裁量——适当的分割方法为何? 130
Q12:详细斟酌——裁判分割的考量因素为何? 133
Q13:唯一方法——共有耕地如何分割? 135
Q14:冻结现状——应有部分被查封可请求分割共有物吗? 137
Q15:兼筹并顾——原物分配或变价分配如何决定? 138
Q16:总是有一条路——不服调解可诉请裁判分割吗? 141
Q17:各有不同——可以部分原物分配,部分变价分配吗? 143
Q18:逃避不了——共有人为何互负担保责任? 146
Q19:一切清楚——如何处理共有物分割有关事宜? 149
Q20:一步一痕迹——如何办理共有物分割登记? 152
Q21:不分彼此——公同共有是如何形成? 159
Q22:明确规范——公同共有人的权利义务为何? 161
Q23:保持现状——公同共有物可请求分割吗? 164
第五章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的共有 165
Q1:互通有无——共用部分是否就是共有? 166
Q2:我自为之——共用部分得单独处分吗? 167
Q3:共有共用——不得为约定专用部分的情形为何? 169
Q4:我行我素——公寓大厦的外表可以随便使用吗? 171
Q5:人人有份——共用部分如何使用收益? 174
Q6:生命共同体——共用部分如何维修与管理? 176
Q7:公器私用——共用部分可以为所欲为吗? 179
Q8:有钱好办事——公共基金的来源及管理为何? 182
Q9:特别限制——共用部分不得让售给特定人吗? 185
第六章 共有物的税赋 187
Q1:你不缴,我缴——谁是共有房屋税的纳税义务人? 188
Q2:原有部分不算——共有房屋分割如何计算契税? 189
Q3:有无之间——应否课徵契税的情形 192
Q4:就是这样——谁是共有土地的地价税纳税义务人? 196
Q5:共有自用——共有土地可以自用税率课地价税吗? 198
Q6:不是移转——涂销回复须报缴土地增值税吗? 202
Q7:散夥了——祭祀公业解散如何报缴土地增值税? 204
Q8:挂万漏一——依「多数决」处分共有土地如何报缴土地增值税? 210
Q9:免啦!——多笔共有农地分割可否免徵土地增值税? 213
Q10:仍然可以——共有房地可否以自用税率计徵土地增值税? 219
Q11:那么容易就分吗?——谈共有物分割的土地增值税 222
Q12:免不了——公同共有物如何计徵遗产税或赠与税? 226
Q13:视情况而定——共有物分割应否报缴赠与税?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