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卷一 大事 5
大事年纪 5
明代以前 5
明清时期 6
民国时期 12
解放以后至1988年 15
大事本末 38
南明永历朝廷播迁安龙 38
清雍正南笼厅“改土归流” 42
嘉庆南笼府布依族人民起义 43
咸同白旗起义军在兴义府的活动 46
辛亥兴义府城反正 51
壬戌南笼匪祸 52
红军长征过安龙 55
龙广暴动 56
安龙和平解放 58
剿匪斗争 59
卷二 建置 63
第一章 建置沿革 63
第一节 明清时期 65
第二节 民国时期 67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69
第一节 城关镇 71
第二节 德卧镇 71
第二章 现行政区 71
第三节 新安区 72
第四节 化力区 74
第五节 龙广区 76
第六节 洒雨区 79
第七节 普坪区 82
第八节 龙山区 84
第九节 兴隆区 87
第一节 地层 90
卷三 自然地理 90
第一章 地质 90
第二节 构造 92
第三节 矿藏 94
第二章 地貌 95
第一节 山脉 96
第二节 地貌类型 99
第三章 土壤 102
第一节 成土母质 102
第二节 土壤类型 102
第三节 土壤养份 105
第四章 水文 107
第一节 地表水 107
第二节 地下水 112
第三节 水质 113
第一节 气候特征 115
第五章 气候 115
第二节 灾害性气候 125
第六章 植物 动物 127
第一节 植物 127
第二节 动物 129
卷四 人口 131
第一章 人口变化与分布 131
第一节 人口变化 131
第二节 人口分布 134
第二章 人口构成 136
第一节 民族构成 136
第二节 性别 年龄构成 140
第三节 文化 职业构成 145
第三章 人口控制 146
第一节 概况 146
第二节 晚婚 优生 148
第一节 来源 分布 149
卷五 民族 149
第一章 布依族 149
第二节 语言文字 151
第三节 居住 饮食 服饰 153
第四节 风俗习惯 155
第二章 苗族 160
第一节 来源 分布 160
第二节 语言文字 161
第三节 居住 饮食 服饰 162
第四节 风俗习惯 164
第三章 彝族 回族 168
第一节 彝族 168
第二节 回族 172
第四章 历史上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状况 175
第一节 土司统治下的领主社会经济 175
第二节 “改土归流”后的封建社会经济 181
第五章 民族工作 184
第一节 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185
第二节 民族关系 186
第三节 培养民族干部 188
第四节 民族经费 190
卷六 农业 192
第一章 农业所有制变革 192
第一节 封建土地所有制 192
第二节 土地改革 194
第三节 农业互助合作 196
第四节 人民公社 198
第五节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9
第二章 种植业 200
第一节 土地 200
第二节 粮食作物 202
第三节 经济作物 206
第四节 农技农艺 210
第五节 种子 216
第六节 农作物保护 218
第七节 农具农机 221
第三章 林业 222
第一节 林业资源 222
第二节 林场 营林户 225
第三节 造林育林 227
第四节 森林保护 232
第五节 森林利用 235
第四章 养殖业 237
第一节 家畜饲养 237
第二节 家禽及其他饲养 242
第三节 水产养殖 243
第四节 饲料 草场 245
第五节 疫病防治 247
第五章 地方特产 249
第一节 农产品 249
第二节 林产品 251
第三节 畜禽产品 253
附:贵州省海子农场 253
黔西南州新桥茶场 254
卷七 水利 电力 255
第一章 蓄引提灌 255
第一节 蓄灌设施 255
第二节 提水引水设施 264
第二章 排洪除涝 270
第一节 陂塘海子排水工程 271
第二节 排洪除涝工程 272
第三章 水土保持 274
第一节 水土流失 274
第二节 水土治理 277
第四章 水电建设 278
第一节 筏子河水电站 279
第二节 农村小水电站 282
第三节 输变电设施 284
第五章 水利电力管理 287
第一节 水利设施管理 287
第二节 电力管理 289
附:黔西南州白水河电站 290
卷八 工业 291
第一章 体制 292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92
第二节 经营体制 294
第二章 矿产采炼 299
第一节 煤炭开采 299
第二节 冶炼工业 302
第三章 农机具 建材工业 304
第一节 农机具制造与修理 304
第二节 建材工业 306
第四章 粮油食品工业 307
第一节 粮油加工 307
第二节 食品加工 309
第三节 酿酒 312
第五章 纺织 服装工业 313
第一节 土布业 313
第二节 针织 印染 弹花业 314
第三节 服装加工 315
第六章 轻工业 316
第一节 日用硅酸盐工业 316
第二节 造纸 印刷业 317
第三节 制革与革制品 318
第四节 手工艺业 318
附:名产选介 320
卷九 交通 邮电 322
第一章 道路 322
第一节 驿道 乡村道 322
第二节 公路 323
第三节 桥梁 航道 325
第四节 道路养护 327
第二章 运输 329
第一节 运输业机构 329
第二节 人畜力运输 330
第三节 机动车 船舶运输 331
第三章 交通管理 333
第一节 安全管理 333
第二节 路政管理 335
第三节 运输管理 336
第四章 邮政 338
第一节 机构 338
第二节 邮政运输 339
第三节 邮政业务 340
第五章 电信 341
第一节 机构 341
第二节 电报 342
第三节 电话 343
卷十 商业 345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商业 346
第一节 店铺行号 346
第二节 商业贸易 347
第二章 商业企业机构 349
第一节 国营商业 349
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351
第三节 合作商业 352
第四节 个体商业 353
第三章 日用工业品购销 357
第一节 纺织品 百货 357
第二节 五金交电 360
第三节 日用杂品 360
第四章 生产资料购销 362
第一节 金属材料 362
第二节 建筑材料 363
第三节 机电设备 364
第四节 石油化工产品 366
第五节 化肥 农药 地膜 367
第六节 铁木竹农具 368
第五章 农副土产品购销 369
第一节 中药材 370
第二节 农副土产 371
第六章 副食品购销 373
第一节 畜禽产品 373
第二节 蔬菜 水果 调味品 375
第三节 糖烟酒 376
第四节 食盐 377
第七章 饮食 服务 378
第一节 饮食业 378
第二节 服务业 379
第八章 集市贸易 381
第一节 集市 381
第二节 贸易 381
第一节 解放前的粮食收购 383
卷十一 粮油 383
第一章 粮油收购 383
第二节 解放后的粮油收购 384
第二章 粮油销售 388
第一节 粮食销售 388
第二节 油脂销售 391
第三章 粮油储运 393
第一节 仓储 393
第二节 保管 395
第三节 调运 397
卷十二 国民经济管理 400
第一章 计划统计管理 401
第一节 国民经济计划管理 401
第二节 统计管理 406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409
第一节 市场管理 410
第二节 工商企业管理 413
第三节 合同 商标和广告管理 415
第三章 物价 417
第一节 物价管理 417
第二节 价格 418
第四章 计量 423
第一节 度量衡 423
第二节 计量管理 424
第三节 计量标准化 424
卷十三 财政 425
第一章 财政体制 426
第一节 解放前的财政体制 426
第二节 解放后的财政体制 427
第二章 财政收入 431
第一节 清代及民国时期的赋税 431
第二节 解放后的财政收入 435
第一节 解放前的财政支出 444
第三章 财政支出 444
第二节 解放后的财政支出 445
第四章 审计监督 451
第一节 审计监督机构 451
第二节 审计监督 452
第一节 解放前的金融机构 454
第二节 解放后的金融机构 454
第一章 金融机构 454
卷十四 金融 454
第二章 流通货币 457
第一节 金融货币 457
第二节 纸币 458
第三章 存款 储蓄 460
第一节 财政 企事业 基建 农村存款 460
第二节 城镇储蓄 461
附:公债 国库券 462
第四章 信贷 463
第一节 工商贷款 464
第二节 农业贷款 465
第三节 基建拨款与贷款 467
第五章 民间金融活动 469
第一节 高利贷 469
第二节 约会 469
第六章 保险 470
第一节 保险业务 470
第二节 保险费收支 471
卷十五 城乡建设 474
第一章 县城建设 474
第一节 建城沿革 474
第二节 县城市容 476
第三节 机关单位布局及公共设施 479
第二章 村镇建设 483
第一节 区镇建设 483
第二节 农村建设 486
第三章 建筑业 487
第一节 建筑队伍 487
第二节 设计施工 488
第三节 建筑工艺 489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 490
第一节 规划管理 490
第二节 公房管理 491
第三节 土地管理 491
第五章 环境保护 493
第一节 污染 493
第二节 治理 494
卷十六 党派群团 495
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地方组织 495
第一节 组织沿革 495
第二节 主要活动 495
第一节 党的建立和发展 497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497
第二节 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 499
第三节 县委历任领导人 501
第四节 纪律检查委员会 503
第五节 县委工作机构 506
第三章 群众团体 507
第一节 工会组织 507
第二节 青少年组织 509
第三节 妇女组织 512
第四节 农民组织 514
第五节 工商业组织 515
第六节 其他群众团体 516
卷十七 政权 政协 518
第一章 清代 民国政权 518
第一节 清代政权 518
第二节 民国政权 521
第三节 参议会及参议员选举 522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523
第一节 代表选举 523
第二节 历届大会和会议 525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及领导人 528
第四节 代表联系制度 530
第五节 提案处理和调查视察 531
第三章 人民政府 531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及领导人 531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534
第三节 县革命委员会 535
第四节 基层政权 536
第五节 行政监督 537
第四章 政协 538
第一节 历届委员会及领导人 539
第二节 参政议政 543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司法 545
第一节 警政 545
卷十八 公安 司法 545
第二节 县司法处 546
第三节 监所 546
第二章 公安 547
第一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547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548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 549
第四节 人犯管理 550
第五节 治安管理 551
第六节 消防 552
第三章 检察 552
第一节 刑事检察 553
第二节 法纪检察 553
第三节 经济检察 554
第四节 监所检察 554
第一节 审判制度 555
第四章 审判 555
第二节 刑事审判 556
第三节 民事审判 557
第四节 经济审判 558
第五节 行政审判 559
第六节 申诉复查 559
第五章 司法行政 560
第一节 法制宣传教育 560
第三节 法律顾问 561
第二节 公证 561
第四节 人民调解 562
卷十九 民政 564
第一章 优待抚恤 565
第一节 褒扬追恤 565
第二节 伤残抚恤 566
第三节 国家补助 567
第四节 群众优待 568
第五节 拥军优属 569
第二章 复退军人安置 570
第一节 复员军人安置 570
第二节 退伍军人安置 571
第三章 救灾 救济 572
第一节 自然灾害救济 572
第二节 社会救济 574
第四章 社会福利 578
第一节 解放前的慈善机构 578
第二节 解放后的社会福利 578
卷二十 劳动 人事 581
第一章 干部 581
第一节 干部状况 581
第二节 干部管理 583
第三节 干部制度 584
第二章 工人 586
第一节 用工形式 586
第二节 工人队伍 587
第三节 职业培训 588
第三章 工资 奖金 589
第一节 工资 589
第二节 奖金 590
第四章 劳保 福利 591
第一节 劳动保护 591
第二节 福利 592
第五章 劳动就业 592
第二节 知青安置 593
第一节 待业人员安置 593
卷二十一 军事 595
第一章 军事机构 595
第一节 安隆守御千户所 595
第二节 安(笼)义镇 595
第三节 保安警察大队 597
第四节 安龙县人民武装部 598
第一节 安(笼)义镇清军 601
第二章 驻军 601
第五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安龙县中队 601
第二节 国民革命军 602
第三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 603
第三章 地方武装 605
第一节 士兵 团练 605
第二节 国民兵 606
第四章 民兵 608
第一节 编制 609
第二节 政治工作 611
第三节 军事训练 612
第四节 活动 614
第五章 兵役 617
第一节 兵役制度 617
第二节 兵役机构 620
第三节 兵员征集 621
第六章 防空 战备 622
第一节 防空 623
第二节 战备 624
卷二十二 教育 625
第一章 院馆教育 625
第一节 书院 625
第二节 塾馆 625
附:科举 626
第二章 普通教育 627
第一节 学前教育 627
第二节 小学教育 628
第三节 中学教育 633
第三章 专业和民族教育 640
第一节 中等专业教育 640
第二节 民族教育 641
第四章 成人教育 645
第一节 农民教育 645
第二节 职工教育 647
第一节 教师队伍 649
第五章 教师 649
第二节 教师素质 650
第三节 教师待遇 652
第四节 民办教师 654
第六章 教育行政 656
第一节 行政管理 656
第二节 教育经费 656
第三节 校舍建设 659
第四节 教学设备 659
卷二十三 文化 科技 662
第一章 文化事业 662
第一节 群众文化 662
第二节 图书收藏借阅 663
第三节 图书发行 664
第四节 电影发行放映 665
第一节 文学创作 666
第二章 文学艺术 666
第五节 文物保护管理 666
第二节 民间文学搜集整理 667
第三节 戏剧 668
第四节 音乐 舞蹈 671
第五节 民间艺术 672
第三章 档案 673
第一节 档案管理机构 673
第二节 档案管理 674
第三节 编研利用 676
第四章 广播 电视 通讯 677
第一节 广播 677
第二节 电视 678
第三节 音像放映 678
第四节 报刊通讯 678
第五章 科技 679
第一节 科技组织 679
第二节 科技普及 681
第三节 科研活动 683
附:县籍人士著述 685
卷二十四 名胜 文物 688
第一章 名胜 688
第一节 招堤风景区 688
第二节 “明十八先生”祠墓 692
第三节 自然景观 695
第二章 文物 697
第一节 古文化遗址 697
第二节 古建筑 698
第三节 古墓葬 705
第四节 摩崖 石刻 708
第五节 文物藏品 710
附:已毁名胜文物 712
第一章 卫生事业机构 715
第一节 县属卫生事业单位 715
卷二十五 卫生 体育 715
第二节 区乡卫生院所 716
第三节 麻风病防治机构 717
第四节 其他医疗单位 717
第二章 中西医疗 718
第一节 中医 718
第二节 西医 719
第一节 接种免疫 721
第三章 卫生保健 721
第三节 药品管理 721
第二节 公共卫生 722
第三节 妇幼保健 723
第四章 疫病防治 725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725
第二节 疟疾防治 726
第三节 麻风病防治 728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729
第一节 群众体育 732
第五章 体育 732
第二节 学校体育 733
第三节 民族传统体育 735
第四节 少年武术 736
第五节 体育竞赛 736
卷二十六 风俗 方言 宗教 739
第一章 风俗 739
第一节 婚俗 739
第二节 丧俗 741
第三节 生活习俗 742
第四节 岁时习俗 745
第五节 礼仪习俗 747
第六节 一般习俗 748
第二章 方言 749
第一节 语音 749
第二节 词汇 754
第三节 语法 757
第四节 谚语 758
第五节 歇后语 762
第三章 宗教 764
第一节 佛教 道教 764
第二节 伊斯兰教 765
第三节 天主教 基督教 767
附:姓氏录 772
卷二十七 人物 773
人物传 773
抗日阵亡将士英名录 801
革命烈士英名录 803
附录 809
旧志序录 809
文件资料 812
诗词联语 815
本届修志始末 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