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概述 1
第一编 建置 1
第一章 位置·幅员 1
第二章 历史沿革 1
凡例 3
第三章 行政区划 4
第一节 境域变迁 4
第二节 政区划分 6
大事记 11
第四章 县城·集镇 19
第一节 县城 19
第二节 旧治 19
第三节 集镇 21
第二编 自然地理 25
第一章 地质·地貌 25
第一节 地质 25
第二节 地貌 26
第三节 主要峰岭 27
第二章 水系 28
第一节 河道 28
第二节 湖塘 30
第三节 泉 31
第三章 气候·物候 32
第一节 气候 32
第一节 土壤 35
第四章 土壤·植被 35
第二节 物候 35
第二节 植被 37
第五章 自然资源 38
第一节 水 38
第二节 矿物 39
第三节 生物 40
第四节 药物 41
第六章 自然灾害 42
第一节 增减 45
第一章 人口变化 45
第三编 人口 45
第二节 流动 47
第三节 密度 49
第二章 人口构成 49
第一节 民族 49
第二节 姓氏 49
第三节 年龄 51
第四节 文化 54
第五节 职业 54
第六节 分布 55
第三章 人口控制 56
第一节 节育 56
第二节 晚婚 57
第三节 优生 57
第四节 优育 57
第一章 土地制度与生产体制 58
第一节 封建所有制 58
第四编 农业 58
第二节 个体所有制 59
第三节 集体所有制 61
第四节 全民所有制 63
第二章 农田耕作 64
第一节 耕地利用 64
第二节 耕作制度 64
第三节 农作品种 66
第四节 化肥应用 67
第五节 植物保护 68
第六节 改造低产田 70
第七节 生产工具 71
第三章 作物产量 73
第一节 粮食作物 73
第二节 经济作物 75
第四章 畜禽 80
第一节 饲养 80
第二节 品种 81
第三节 疫病防治 83
第一节 水域·养殖 85
第五章 水产 85
第二节 鱼苗繁育 86
第三节 捕捞 87
第四节 鱼病防治 87
第五编 林业 89
第一章 山林权属 89
第一节 权属演变 89
第一节 林地 90
第二章 森林资源 90
第二节 林业“三定” 90
第二节 主要树种 91
第三章 营林 91
第一节 采种·育苗 91
第二节 造林·抚育 92
第三节 林业基地 94
第四章 木竹生产 94
第一节 采伐 94
第二节 调销 95
第三节 木材加工 98
第五章 森林保护 99
第一节 防病灭虫 99
第二节 山林防火 99
第三节 林政管理 100
第六编 水利 101
第一章 防洪排涝工程 101
第一节 圩堤 101
第二节 拦洪墙 107
第三节 涵闸·站 109
第二章 灌溉工程 115
第一节 蓄水 115
第二节 引水 118
第三节 提水 119
第三章 水土保持 120
第一节 流失 120
第二节 治理 121
第一节 行政机构 122
第二节 工程机构 122
第四章 水利管理 122
第七编 工业 124
第一章 经济形式与体制 124
第一节 官办与私营 124
第二节 国营 126
第三节 县属集体 129
第四节 乡(镇)村办 130
第二节 制药 134
第一节 食品 134
第二章 门类与生产 134
第三节 化工 135
第四节 机械 136
第五节 建材 138
第六节 矿业 140
第七节 造纸·印刷 141
第八节 纺织·服装 142
第九节 皮塑·制革 143
第十节 造船 143
第十一节 电力 144
第一节 沿革 147
第二节 四特酒厂 147
第三章 四特酒 147
第八编 交通 149
第一章 交通建设 149
第一节 古道·古桥 149
第二节 水路 150
第三节 公路 152
第四节 铁路 155
第一节 水路运输 157
第二章 交通运输 157
第二节 公路运输 158
第三节 铁路运输 160
第四节 联合运输 161
第三章 管理与养护 162
第一节 航道管理 162
第二节 公路管理 163
第三节 铁路养护 164
第一节 邮路 166
第二章 邮政 166
第九编 邮电 166
第一章 机构 166
第二节 业务 169
第三节 邮件转运 170
第四节 邮政设备 170
第三章 电信 171
第一节 电报 171
第二节 电话 171
第一节 县城建设 174
第十编 城乡建设 174
第一章 城镇建设 174
第二节 临江镇建设 177
第二章 乡村建设 179
第一节 集镇建设 179
第二节 自然村建设 180
第三章 房地产管理 180
第一节 产权 180
第二节 经营管理 181
第四章 建筑业 182
第一节 机构 182
第二节 城镇建筑队伍 182
第三节 乡镇建筑队伍 183
第五章 环境保护 183
第一节 环境污染 183
第二节 综合治理 184
第二节 征用 185
第一节 管理 185
第六章 土地征管 185
第十一编 药部药业 186
第一章 药市源流 186
第二章 药材经营 189
第一节 方式 189
第二节 经营管理 192
第三节 主要行号 193
第三章 药材制作 196
第一节 技艺 196
第二节 方药 200
第四章 樟树药帮 201
第一节 形成 201
第二节 分布 202
第三节 帮规 205
第五章 药材交流会 206
第十二编 粮油 208
第一章 体制 208
第二章 购销 208
第一节 收购 208
第二节 供销 210
第三节 粮油市场 212
第三章 加工 214
第一节 粮食 214
第二节 油料 215
第三节 饲料 215
第四章 储运 216
第一节 储存 216
第二节 调运 217
第一节 私营 219
第十三编 商业 219
第一章 经济形式 219
第二节 合营·合作·大集体 221
第三节 合作社 222
第四节 国营 223
第二章 商品购销 225
第一节 购进 225
第二节 销售 227
第三节 渠道·网点 229
第三章 对外贸易 233
第一节 生产基地 234
第二节 出口商品 234
第十四编 财税 236
第一章 财政 236
第一节 体制 236
第二节 收入 242
第三节 支出 246
第四节 金库·债券 251
第一节 机构 252
第二章 税务 252
第二节 农业税 253
第三节 工商税 256
第四节 捐派 262
第三章 监督 263
第一节 审计监督 263
第二节 财税监督 263
第三节 利润监交 264
第四节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265
第一节 当铺 267
第二节 钱庄 267
第十一编 金融 267
第一章 机构 267
第三节 银行 268
第四节 保险公司 269
第五节 信用合作社 270
第二章 货币 270
第一节 流通币种 270
第三节 现金投放与回笼 272
第二节 管理 272
第一节 典押 273
第三章 信贷 273
第二节 农业信贷 274
第三节 工商信贷 277
第四节 基建信贷与拨款 278
第四章 存款 279
第一节 单位存款 279
第二节 城乡储蓄 279
第二节 保额保费 280
第五章 保险 280
第一节 保险种类 280
第三节 防灾理赔 281
第十六编 经济综合管理 282
第一章 计划管理 282
第一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282
第二节 经济结构调整与改善 283
第三节 物资调拨与分配 283
第一节 市场管理 286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286
第二节 工商登记 288
第三节 商标广告 290
第四节 经济合同 291
第三章 物价管理 292
第一节 市场物价 292
第二节 物价监督 295
第三节 物价调整 296
第二节 计量管理 297
第一节 度量衡演变 297
第四章 标准计量管理 297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298
第十七编 党派群团 301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清江县地方组织 301
第一节 组织与活动 301
第二节 重要会议 306
第三节 基层组织和党员 309
第四节 宣传教育 312
第五节 统一战线 312
第六节 纪律检查 314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清江县地方组织 315
第一节 组织 315
第二节 党务 317
第三章 民主党派 318
第一节 民革清江小组 318
第二节 农工民主党清江支部 318
第三节 民盟清江支部 318
第一节 职工团体 319
第五章 县群众团体 319
第二节 民社党清江筹备委员会 319
第一节 青年党清江执行委员会 319
第四章 其他党派 319
第二节 农民团体 322
第三节 青少年团体 323
第四节 妇女团体 327
第五节 工商团体 329
第六节 学术团体 330
第七节 其他团体 330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332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332
第十八编 政权·政协 332
第一章 权力机构 332
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37
第二章 行政机构 339
第一节 县署 339
第二节 县知事公署 340
第三节 县政府 340
第四节 县苏维埃政府 341
第五节 县人民政府 343
第一节 沿革 348
第七章 广播·电视·新闻 348
第三章 县政协 348
第六节 区、乡政权机关 348
第二节 历届委员会 349
第三节 重大活动 349
第四章 议政机构 350
第一节 议事会 350
第二节 自治筹备分处 350
第三节 参议会 350
第一节 机构 352
第一章 公安 352
第十九编 公安·司法 352
第二节 镇反·肃反 353
第三节 社会治安 354
第四节 侦察破案 356
第五节 消防 356
第六节 武装警察 358
第七节 监所 358
第二章 检察 358
第一节 机构 358
第二节 刑事检察 359
第三节 法纪检察 359
第四节 经济检察 360
第五节 监所检察 360
第三章 司法 360
第一节 机构 360
第二节 刑事审判 361
第三节 民事审判 362
第六节 公证 363
第五节 律师律 363
第四节 经济审判 363
第八节 法制宣传 364
第七节 民事调解 364
第二十编 民政 366
第一章 选举 366
第一节 竞选 366
第二节 普选 367
第二章 拥军优属 368
第一节 支前 368
第二节 优抚 369
第三节 安置 371
第三章 社会福利 371
第一节 福利 371
第二节 救济 374
第三节 救灾 376
第五章 婚丧 377
第一节 婚姻登记 377
第四章 信访 377
第一节 管理 377
第二节 处理 377
第二节 殡葬改革 378
第二十一编 劳动人事 379
第一章 劳动就业 379
第一节 就业安置 379
第二节 知青下放 380
第三节 劳动保护 381
第二章 干部队伍 381
第一节 人员编制 381
第二节 任用调配 383
第三节 考核培训 384
第四节 精简下放 385
第三章 工资福利 386
第一节 工资调改 386
第二节 职工福利 389
第四章 退休·离休 390
第一节 退休(退职) 390
第二节 离休 390
第二节 机构 392
第二十二编 军事 392
第一章 兵役 392
第一节 制度 392
第三节 兵员征集 393
第一节 清代地方武装 394
第二章 县地方武装 394
第二节 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395
第三节 人民武装 396
第三章 民兵 397
第一节 组建 397
第二节 政治教育 398
第三节 军事训练 398
第四节 执勤 399
第一节 驻军 400
第四章 驻军·设施 400
第二节 设施 401
第五章 战事 402
第一节 太平军鏖战清江 402
第二节 北伐军追击邓如琢 403
第三节 红一军团进军樟树 403
第四节 红三军团征战河西 404
第五节 游击斗争 404
第六节 砸临江监狱 404
第七节 抗击日军 405
第八节 解放清江 406
第二十三编 教育·科技 407
第一章 各类教育 407
第一节 私塾·儒学·书院 407
第二节 幼儿教育 408
第三节 小学教育 408
第四节 中学教育 411
第五节 专业教育 415
第六节 成人教育 417
第二章 教育教学管理 419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19
第二节 教师 419
第三节 学制·课程 421
第四节 教学研究 422
第五节 经费 423
第三章 人才输送 425
第一节 面向输送 425
第二节 面向大专院校 425
第四章 科研机构与科技队伍 426
第一节 机构 426
第二节 科技队伍 427
第五章 科普咨询与科技成果 427
第一节 科普咨询 427
第二节 科技成果 428
第一章 事业机构 430
第一节 文化馆、站 430
第二十四编 文化 430
第二节 图书馆 431
第三节 档案馆 431
第四节 博物馆 432
第五节 广播站 432
第二章 戏剧 433
第一节 专业剧团 433
第二节 业余剧团 435
第三章 民间文艺 436
第一节 民歌 436
第二节 民舞 437
第三节 盲艺人说唱 438
第四章 文艺作品 439
第一节 艺文存目 439
第二节 历代作品选辑 441
第五章 电影放映 444
第一节 放映 444
第二节 管理 445
第一节 网点 446
第六章 图书发行 446
第二节 发行 447
第一节 有线广播 448
第二节 电视·录像 448
第三节 新闻 449
第一节 中医中药 450
第二十五编 卫生·体育 450
第一章 医药 450
第二节 西医西药 453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456
第四节 医疗制度 456
第五节 医药管理 457
第二章 卫生防疫 458
第一节 机构·队伍 458
第二节 防疫设备 458
第三节 卫生管理 459
第四节 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460
第五节 爱国卫生运动 461
第三章 妇幼保健 464
第一节 机构·队伍 464
第二节 新法接生 464
第三节 妇科病查治 464
第四节 儿童保健 465
第四章 体育 466
第一节 学校体育 466
第二节 群众体育 467
第三节 体育竞赛 468
第二十六编 文物胜迹 471
第一章 历史文物 471
第一节 古遗址 471
第二节 旧城址 474
第三节 古墓葬 475
第四节 古建碑碣 477
第六节 馆藏文物 481
第五节 古窑址 481
第二章 革命文物 484
第一节 旧居旧址 484
第二节 其他 484
第三章 文物保护 486
第一节 措施 486
第二节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87
第四章 名山--閤皂山 487
第三节 丧葬 489
第二节 寿诞 489
第一章 风俗习惯 489
第一节 婚嫁 489
第二十七编 社会 489
第四节 岁时 490
第五节 饮食·服饰 492
第六节 营造 493
第七节 禁忌 493
第二章 社会新风尚 493
第二节 救死扶伤 494
第一节 敬老养老 494
第三节 文明五好 495
第四节 科技致富 495
第五节 观念更新 496
第六节 自学成长 496
第三章 宗教 497
第一节 道教 497
第二节 佛教 497
第五节 伊斯兰教 498
第四节 天主教 498
第三节 基督教 498
第四章 方言 499
第一节 语音 499
第二节 词汇 500
第三节 语法 501
第四节 边区语 502
第五章 谣谚 503
第一节 谚语 503
第三节 歌谣 504
第二节 歇后语 504
第六章 民间传说 506
第七章 生活水平 509
第一节 收入 509
第二节 购买力 510
第二十八编 人物 512
第一章 人物传 512
第一节 革命烈士 512
第二节 社会名流 518
第一节 名医药师 529
第二章 人物传略 529
第二节 各界闻人 532
第三章 人物表录 536
第二十九编 地方文存 544
第一章 杂录 544
第一节 杂记 544
第二节 旧志目录及序 547
第一节 报告 550
第二章 文件辑存 550
第二节 布告 553
第三节 决定·决议 554
第四节 通知 556
第五节 其他 558
附录 560
本志编纂始末 560
编纂机构与人员 561
大事记 565
第一节 种植业 569
第一章 农业 569
第二节 养殖业 571
第三节 林业 573
第四节 水利 574
第二章 工交·邮电·城乡建设 575
第一节 工业 575
第二节 交通 578
第三节 邮电 580
第四节 城乡建设 581
第一节 商业 583
第三章 财贸·金融 583
第二节 粮油 588
第三节 财税 589
第四节 金融 591
第四章 经济综合管理 593
第一节 计划管理 593
第二节 工商管理 594
第三节 物价管理 595
第四节 标准计量管理 596
第一节 竞争承包 597
第五章 企业经济体制改革 597
第六章 党派群团 598
第一节 中共清江县委 598
第二节 横向联系 598
第二节 民主党派 600
第三节 工·青·妇 601
第四节 其他团体 602
第一节 县人大常委会 604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 604
第七章 政权·政协·军事 604
第三节 县政协 606
第四节 县人武部 607
第八章 公安·司法 609
第一节 公安 609
第二节 司法 611
第九章 民政·劳动人事 612
第一节 民政 612
第二节 劳动人事 613
第一节 教育 615
第十章 教育·科技 615
第二节 科技 618
第十一章 文化 620
第一节 管理体制 620
第二节 群众文化 620
第三节 文物·档案·图书 621
第四节 广播·新闻 623
第五节 影视·音像 623
第一节 卫生 624
第十二章 卫生·计划生育·体育 624
第二节 计划生育 626
第三节 体育 627
文件辑存 629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清江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交接签字书 629
二、关于要求将清江县改设樟树市(县级市)的请示(节录) 629
三、关于印发《省政府清江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 630
四、关于全县党政机关保持廉洁的几条规定(节录) 632
五、关于撤销清江县设立樟树市的通知 633
后记 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