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一审普通程序 1
专题一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基本结构 3
第一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概述 3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基本构造 4
专题二 我国第一审普通程序设置中的问题及其改革设想 16
第一节 起诉与受理中的问题及其改革设想 16
第二节 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利的问题及其改革设想 18
第三节 庭前准备程序的问题及其改革设想 26
第二部分 简易程序 43
专题一 简易程序的基本结构 45
第一节 简易程序的概念 45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基本法理 47
第三节 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 55
第四节 简易程序的受案范围 56
第五节 简易程序的诉讼代理 58
第六节 简易程序的启动 58
第七节 简易程序的庭审运作 59
第九节 简易程序的一审判决 61
第八节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间 61
第十节 简易程序的救济 62
专题二 我国简易程序设置面临的问题 64
第一节 我国简易程序的现行相关规定 64
第二节 我国民事简易程序实务运作面临的司题 67
第三节 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立法面临的问题 68
专题三 我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74
第一节 我国简易程序的历史考察 74
第二节 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现行实务运作和改革动向 76
第三节 对我国未来简易程序改革完善的构想 78
第三部分 上诉审程序 89
专题一 上诉审程序的基本结构 91
第一节 上诉审程序概述 91
第二节 我国民事上诉制度若干缺陷的法理分析 95
专题二 接近正义与民事上诉权的保护 102
第一节 民事上诉权的性质 102
第二节 民事上诉权的保护 105
专题三 我国第二审程序的完善 112
第一节 审判权对上诉权的限制 112
第二节 上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 115
第三节 对发回重审制度的限制 116
专题四 建构我国三审终审制的思考 118
第一节 第三审功能的定位 118
第二节 第三审审理范围的限制 120
第三节 第三审提起条件的限制 123
第四节 第三审程序规则的限制 124
第五节 实行飞跃上诉制度 125
第四部分 特别程序 127
第一节 特别程序的概念 129
专题一 特别程序的基本结构 129
第二节 特别程序的确定标准 130
第三节 特别程序的立法体例 131
第四节 特别程序的启动 133
第五节 国外非诉程序的调整范围 134
第六节 国外非讼程序立法和理论中的共同规则 135
第七节 与我国特别程序相对应的域外特别程序 138
专题二 特别程序设置面临的问题 144
第一节 我国特别程序的特点 144
第二节 我国特别程序的现行相关规定 146
第三节 我国特别程序的问题 153
专题三 特别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158
第一节 我国选民资格案件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158
第二节 我国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161
第三节 我国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程序改革与发展 163
第四节 我国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166
第五节 对我国特别程序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构想 167
第五部分 审判监督程序 169
第一节 设立再审程序的目的及其意义 173
专题一 再审程序的基本结构 173
第二节 再审程序的特性 174
第三节 再审程序的构造 176
第四节 再审程序的诉讼标的 176
第五节 再审的条件 177
第六节 再审之诉的审判程序 183
第七节 再审判决的效力 186
第八节 “准再审” 186
专题二 中国审判监督程序设置面临的问题 188
第一节 过分强调实体公正,忽视程序的独立价值 188
第二节 违背了司法权的被动性 191
第三节 弱化了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192
第四节 降低了诉讼效率,加大了诉讼成本 193
第五节 剥夺了当事人的诉权和处分权 194
第六节 再审的条件过于宽泛,缺乏可操作性 196
第七节 削弱了证据规则的功能 197
第八节 审理的范围不明确 197
第九节 审级设置不合理 198
第十节 申请再审时效规定不合理 198
第十一节 法院“先定后审”缺乏程序的正当性 199
第一节 正确处理好诉讼观念的转变与审判监督程序改革的关系 200
专题三 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200
第二节 正确处理好实体权利保护意识与程序保护意识的关系 202
第三节 正确处理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改革与我国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关系 203
第四节 正确区分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的关系 203
第五节 正确区分申诉与再审程序的关系 204
第六节 协调好再审制度改革与审级制度改革的关系 206
第七节 将申请再审制度改造确立为再审之诉制度 207
第八节 对再审条件予以适当的限制 209
第十节 取消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 211
第九节 重新构建再审的法定理由 211
第十一节 提高再审管辖法院的审级 212
第十二节 完善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监督制度 213
第六部分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215
专题一 督促程序的基本结构 217
第一节 督促程序的概念及其制度目的 217
第二节 督促程序的性质和特点 219
第三节 适用督促程序的条件 220
第四节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程序 222
第五节 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审理程序 225
第六节 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 226
第七节 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反应方式及其后果 229
第八节 外国适用督促程序的情况 230
第九节 生效支付令的救济 231
第十节 督促程序的利弊以及进一步完善的思路 231
专题二 公示催告程序的基本结构 234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及其制度目的 234
第二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性质和特点 236
第三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237
第四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要件 239
第五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结构 240
第六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 247
第七节 对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救济 247
第八节 在审判实践中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49
第七部分 人事诉讼程序 251
专题一 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基本结构 253
第一节 人事诉讼概念释义 253
第二节 人事诉讼程序与相关程序之比较 254
第三节 人事诉讼程序的裁判对象 257
专题二 人事诉讼程序的基础理论 259
第一节 人事诉讼程序价值分析 259
第二节 确立人事诉讼程序的法理依据 261
专题三 人事诉讼程序的特殊法则 265
第一节 人事诉讼中的调解前置原则 265
第二节 职权探知主义 269
第三节 人事诉讼程序中处分权和辩论主义的限制 271
第四节 检察官参与人事诉讼 277
第一节 两大法系人事诉讼程序的历史沿革 283
专题四 两大法系人事诉讼程序制度之比较分析 283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人事诉讼程序 286
第三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人事诉讼程序 297
第四节 两大法系人事诉讼程序的共同选择 300
专题五 设立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构想 302
第一节 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理论研究状况 302
第二节 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历史考察 302
第三节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人事诉讼程序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304
第四节 我国未建立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原因 305
第五节 设置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必要性 306
第六节 设立具有中国特色人事诉讼程序制度之初步构想 308
第八部分 小额诉讼程序 315
专题一 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结构 317
第一节 小额诉讼程序概述 317
第二节 小额诉讼程序之法理 319
第三节 小额诉讼程序的比较法考察 324
专题二 我国增设小额程序的构想 332
第一节 我国应引进小额诉讼程序 332
第二节 构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设想 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