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第一章 法律责任概述 1
第一节 语义分析的局限 2
第二节 法理探究的境界 5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要素与特点 11
第四节 法律责任的形式 12
第五节 法律责任与违法 13
第六节 法律责任与义务 15
第七节 法律责任与职责 16
第八节 法律责任与制裁 18
第九节 法律责任主体 18
第十节 法律责任的制度价值 20
第二章 法律责任的基本体系 22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分类 22
第二节 违宪责任 23
第三节 行政法律责任的双重性 23
第四节 刑事责任 26
第五节 民事责任 26
第三章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27
第一节 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的两重含义 28
第二节 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的类别 29
第三节 追诉主体 31
第四节 违法主体 32
第五节 主观状态 33
第六节 违法事实 34
第七节 损害事实 34
第八节 因果关系 35
第四章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36
第一节 归责原则的涵义 37
第二节 绝对责任 37
第三节 过错责任 38
第四节 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 39
第五节 疏忽责任 43
第六节 归责原则的作用机制 46
第七节 归责原则的立法选择 48
第五章 法律责任的运行机理 51
第一节 法律责任运行的制度环境 51
第二节 责任是制度设计的核心 53
第三节 法律是责任的正当载体 54
第四节 法律体系的框架性作用 55
第五节 确认权利 56
第六节 厘定义务 62
第七节 明确责任 62
第八节 自愿守法 63
第九节 行政前置 63
第十节 司法最终 64
第二编 法律责任的设定体制第六章 设定法律责任的决策体制 67
第一节 设定法律责任的民主政治基础 67
第二节 民意的归集 81
第三节 设定权限 85
第四节 设定机关 86
第五节 设定程序 87
第六节 决策公开 90
第七节 审议程序 91
第八节 专家立法 93
第七章 法律责任的设定原则 96
第一节 责任法定原则 96
第二节 责任自负原则 98
第三节 人权保障原则 102
第四节 过罚相当原则 104
第五节 惩戒结合原则 107
第六节 增进福利原则 109
第七节 促进发展原则 110
第八节 谨慎节制原则 112
第九节 程序保障原则 113
第十节 保障救济原则 114
第八章 民事法律责任的设定 116
第一节 民事法律责任设定的理论基础 117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行政节制 123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公力保护 128
第四节 财产法的理论基础 129
第五节 产权制度的运作机理 136
第六节 财产法律责任的设定 139
第七节 合同法的理论基础 143
第八节 合同法完善的制度条件 144
第九节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148
第十节 不对称信息与信息披露 151
第十一节 弥补合同缺口的规则 153
第十二节 立约抗辩的主要类别 155
第十三节 履约抗辩的主要类别 156
第十四节 违约赔偿责任的选择 158
第十五节 预期损失的赔偿 160
第十六节 侵权法的理论基础 162
第十七节 个人风险行为的法律责任 165
第十八节 赔偿责任的事先约定 166
第十九节 侵权责任的协议落实 168
第二十节 侵权责任追诉权交易 168
第二十一节 民事侵权的行政救济 169
第二十二节 赔偿水平的限制 170
第二十三节 产品责任与医疗过失 170
第九章 行政法律责任的设定 172
第一节 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责 172
第二节 行政权垄断的风险 186
第三节 制衡行政权的机制 188
第四节 行政活动的界域 190
第五节 行政应自我克制 191
第六节 公产的法律责任 192
第七节 公产的保值增值 193
第八节 公产与公益的统一 195
第十章 刑罚的设定 197
第一节 刑罚设定的理论基础 197
第二节 刑罚设定的原则 203
第三节 犯罪与经济发展 206
第四节 预防性羁押 210
第五节 违警罪与行政处罚 211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形式与力度的选择 213
第一节 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 214
第二节 损害赔偿的计算 215
第三节 惩罚幅度的设计 217
第四节 威慑机制的设计 219
第五节 死刑的威慑作用 224
第六节 惩罚概率的设计 226
第七节 预防机制的设计 227
第八节 自卫机制的设计 230
第九节 刑罚与赔偿的选择 230
第十节 禁令与赔偿的选择 231
第十一节 监禁与罚金的选择 233
第十二节 惩罚性赔偿金 238
第十三节 改正违法行为 240
第十二章 设定法律责任的立法技术 241
第一节 立法技术概论 241
第二节 合理规则的探寻 242
第三节 立法前的规范梳理 243
第四节 立法表述的六项注意 244
第五节 立法表述的九大禁忌 246
第六节 立法后的系统清理 249
第七节 法律规范的法典化 251
第三编 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制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的追究原则 253
第一节 责任法定原则 254
第二节 依法追究原则 255
第三节 不溯既往原则 256
第四节 无偏私原则 260
第五节 适度裁量原则 261
第六节 程序保障原则 261
第七节 救济保障原则 262
第八节 司法最终原则 263
第十四章 法律解释体制与法律责任追究 264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过程 265
第二节 解释法律的必要性 267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主体 269
第四节 法律解释与扩权 272
第五节 法律解释与控权 274
第六节 法律解释与维稳 275
第七节 法律解释与立法 276
第八节 法律解释与执法 278
第九节 遵循先例的价值 280
第十节 字面解释 283
第十一节 立法意图解释 285
第十二节 系统化解释 286
第十三节 不确定法律概念 288
第十四节 学理解释 290
第十五章 行政执法体制与法律责任的追究 292
第一节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292
第二节 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 297
第三节 行政执法职权的授予 305
第四节 行政执法权力的委托 310
第五节 积极行政的两面性 313
第六节 执法者的素质与独立性 315
第七节 地方自治下的执法体制 318
第八节 行政责任体制的完善 324
第十六章 行政执法程序与法律责任追究 328
第一节 行政执法程序的制度价值 329
第二节 程序与效率 332
第三节 程序与监督 333
第四节 程序与救济 335
第五节 法定程序的确立 335
第六节 行政行为的形式 338
第七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339
第八节 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 343
第九节 行政咨询 343
第十节 公布与告知 345
第十一节 说明理由 347
第十二节 陈述申辩与听证 349
第十三节 程序违法的责任 351
第十七章 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与法律责任追究 352
第一节 监督的必要性 353
第二节 行政执法的约束体系 359
第三节 法律的监督 364
第四节 层级的监督 367
第五节 财政的监督 368
第六节 程序的监督 374
第七节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374
第八节 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 377
第九节 对行政权限争议的裁决 380
第十节 对行政终局裁决的监督 381
第十一节 舆论监督的边际效用 381
第十二节 监督机制的选择与效果评价 385
第十三节 行政复议与法律责任追究 387
第十四节 行政诉讼与法律责任追究 393
第十八章 司法体制与法律责任追究 394
第一节 司法的定位 394
第二节 司法权与分权 397
第三节 管辖冲突的化解 400
第四节 审级设置的理论基础 409
第五节 审级改革的基本构想 410
第六节 决策机制的设计 414
第七节 判决质量的控制 417
第八节 错案追究的利弊 419
第九节 司法体制改革 421
第十节 司法最终 424
第十九章 司法组织与法律责任追究 427
第一节 法院的设置 428
第二节 法院与司法行政 430
第三节 业务庭的设置 432
第四节 法官的素质 433
第五节 法官的教育 438
第六节 法官的保障 442
第七节 法官独立 443
第八节 代理服务 452
第九节 司法清廉 457
第二十章 陪审制的影响及前景 459
第一节 陪审制的运作机理 460
第二节 陪审制的功能定位 464
第三节 要求陪审的权利 468
第四节 陪审员的选拔及地位 470
第五节 法官的角色与作用 473
第六节 陪审团审理与表决 476
第七节 陪审制的成本 480
第八节 俄罗斯的最新尝试 481
第九节 我国现行的陪审制 483
第二十一章 司法程序与法律责任追究 487
第一节 程序的内在价值 488
第二节 程序的主体要素 497
第三节 司法程序的自治性 499
第四节 庭前信息披露 501
第五节 对抗制与事实的发现 504
第六节 调解与和解 507
第七节 以诉争为中心的审理 510
第八节 以息讼为归宿的判决 513
第九节 追诉成本与诉讼效率 515
第十节 辩诉交易与简易程序 519
第二十二章 证据制度与举证责任 523
第一节 证据与责任追究 523
第二节 举证责任 526
第三节 证明标准 531
第四节 自由心证的客观性 534
第五节 事实审与认识过程 536
第六节 司法认知 539
第七节 法律推定 540
第八节 当事人承认 543
第九节 证据排除规则 544
第十节 禁止自我归罪 548
第二十三章 法律责任的承担与减免 550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实现 550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承担者 552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553
第四节 法律责任的自觉履行 556
第五节 非暴力不合作的制度价值 558
第六节 法律责任的免除 559
第七节 守法 561
第八节 忍让 563
第九节 无责任 563
第十节 追诉时效 565
第十一节 附条件免责 567
第十二节 协议免责 567
第十三节 不诉免责与辩诉交易 569
第十四节 辩赔交易 570
第二十四章 法律责任的强制执行 571
第一节 法律责任落实需执行保障 571
第二节 强制执行只能是威慑手段 572
第三节 强制执行的主体选择 572
第四节 强制执行与救济的关系 574
第五节 妨碍公务的刑事责任 575
第六节 蔑视法庭罪的意义 576
第四编 对策与建议 578
第二十五章 现行法律责任制度的主要问题 578
第一节 立法体制方面 578
第二节 权利设定方面 579
第三节 法律解释方面 580
第四节 行政执法方面 581
第五节 司法体制方面 583
第六节 法律文化方面 587
第二十六章 法律责任设定体制的完善 589
第一节 确保责任制度稳定 589
第二节 完善责任立法技术 590
第三节 严格行政权的设定 591
第四节 通过诉讼完善制度 592
第五节 以违宪审查推进法治 594
第二十七章 法律责任追究体制的完善 595
第一节 强化行政执法 596
第二节 分步实现法官独立 596
第三节 健全法官选拔体制 597
第四节 完善现行陪审制度 605
第五节 逐步落实司法最终 610
第二十八章 法治文化的完善 611
第一节 法治是普遍福利 611
第二节 法治的文化需求 613
第三节 法治观念体系的形成 615
第四节 不证自明的观念与信仰 619
第五节 平等观念 621
第六节 善政观念 622
第七节 福利观念 623
第八节 服务观念 624
第九节 程序观念 624
第十节 对发展动力的有效激励 625
第二十九章 法律责任规避的综合防治 627
第一节 规避法律责任的基本方法 628
第二节 立法疏漏的预防原则 628
第三节 立法疏漏的修补 631
第四节 通过法律解释规避法律责任 632
第五节 立法权与解释权的适当分离 633
附:引注缩略语表(参考书目) 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