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上卷 23
第一篇 元明清三代江西机构与人事 23
第一章 机构 官吏 23
第一节 省级机构与官吏设置 23
第二节 路、府、州机构与官吏设置 29
第三节 县、州、厅机构与官吏设置 32
第二章 任用 考核 34
第一节 任用 34
第二节 考核 41
第三章 俸禄 退休 43
第一节 俸禄 44
第二节 退休 51
元明清三代江西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人名录 53
第二篇 民国政权江西机构与人事 62
第一章 机构 员额 62
第一节 省级机构与员额 62
第二节 府、道、行政区公署机构与员额 67
第三节 省辖市政府机构与员额 69
第四节 县公署、县政府机构与员额 71
第五节 区、乡(镇)公所机构与员额 74
民国政权江西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人名录 76
第二章 官吏管理 76
第一节 官制、官等 77
第二节 任用 78
第三节 考绩与奖惩 83
第四节 薪俸 85
第五节 恤金、退休、退伍官佐 88
第三篇 江西省苏维埃政权机构与人事 91
第一章 机构设置 91
第一节 苏区江西省苏维埃 91
第二节 县苏维埃 92
第三节 区苏维埃 94
第四节 乡苏维埃 94
第五节 城市苏维埃 96
第二章 干部管理 96
第一节 任免 96
苏区江西省苏维埃政权领导人名录 99
第二节 待遇 99
第三节 培训 101
第四节 调配 104
下卷 107
第一篇 干部构成 107
第一章 干部队伍 107
第一节 变动 107
第二节 结构 108
第三节 素质 110
第四节 分布 112
第二章 吸收录用 113
第一节 从工人中吸收 114
第二节 从社会上录用 116
第三节 旧政府职员录用 118
第四节 民办教师转编 119
第五节 以工代干转干 120
第三章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123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24
第二节 分配方针与重点 125
第三节 分配与派遣 128
第四章 干部调配 130
第一节 政策规定 131
第二节 调配安排 134
第二篇 人事管理 142
第一章 人事计划 142
第一节 干部计划 142
第二节 工资计划 143
第三节 工资基金 144
第四节 统计 145
第二章 干部任免 147
第一节 任免制度与范围 148
第二节 任免程序与手续 151
第三节 职务任免 153
第三章 行政职务 154
第一节 行政领导职务系列 154
第二节 非领导行政职务系列 158
第四章 行政奖励与惩戒 160
第一节 行政奖励 161
第二节 行政惩戒 164
第五章 右派摘帽 甄别改正 167
第一节 右派摘帽 168
第二节 案件甄别 169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冤假错案平反 171
第四节 历史错案复查改正 173
第三篇 干部教育 174
第一章 干训基地 174
第一节 八一革大、工农速成中学、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 174
第二节 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 176
第三节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177
第四节 高校干部专修科 178
第二章 政治思想教育 180
第一节 理论学习 180
第二节 思想教育 183
第三章 文化、业务培训 185
第一节 文化教育 185
第二节 业务培训 187
第四章 人事干部培训 189
第一节 培训规划 189
第二节 培训管理、内容与教材 191
第三节 培训形式 192
第四篇 专业技术干部 195
第一章 队伍构成 195
第一节 总量与增长 195
第二节 素质构成 197
第三节 分布 199
第二章 职称与职称改革 201
第一节 职务名称确定与提升 201
第二节 职称制度与评定 203
第三节 职称整顿 206
第四节 职称改革 206
第三章 管理 212
第一节 机构 213
第二节 待遇 214
第三节 使用 217
第四节 表彰奖励 220
第四章 继续教育 223
第一节 继续教育工作开展 223
第二节 继续教育形式 225
第三节 继续教育工作交流 227
第五篇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228
第一章 接收 安置 228
第一节 接收 228
第二节 安置 229
第二章 安置政策 232
第一节 接收条件 232
第二节 职务安排 233
第三节 随军家属安置 234
第四节 福利待遇 235
第五节 复员改办转业 237
第三章 安置工作改革 238
第一节 安置计划 238
第二节 安置办法 239
第三节 档案移交 240
第四章 转业干部培训 240
第一节 培训内容与形式 241
第二节 培训中心 242
第六篇 工资 244
第一章 工资类型 244
第一节 供给制 244
第二节 工薪制 246
第三节 职务等级工资制 247
第四节 结构工资制 248
第二章 工资待遇与奖励工资 251
第一节 吸收录用人员工资 251
第二节 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工资 252
第三节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工资 254
第四节 奖励工资 255
第三章 工资调整 256
第一节 调升工资 256
第二节 降低工资 260
第三节 工资区类别调整 261
第四章 工资水平变化 262
第一节 1949年至1957年 263
第二节 1958年至1962年 263
第三节 1963年至1965年 264
第四节 1966年至1976年 265
第五节 1977年至1984年 265
第六节 1985年至1990年 266
第七篇 保险福利 268
第一章 离休 退休 退职 268
第一节 离休 268
第二节 退休 271
第三节 退职 275
第二章 探亲 休假 278
第一节 探亲假 278
第二节 年休假 279
第三节 节假 280
第四节 婚丧假、事假 280
第三章 生育 疾病 伤残 死亡待遇 280
第一节 生育待遇 280
第二节 疾病待遇 281
第三节 负伤待遇 282
第四节 残废待遇 282
第五节 死亡待遇 285
第四章 工龄 津贴 补贴 补助 288
第一节 工作年限与工龄计算 288
第二节 津贴 292
第三节 补贴 294
第四节 集体福利和困难补助 294
第八篇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97
第一章 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97
第一节 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97
第二节 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99
第二章 聘用乡镇干部与考试选调干部 300
第一节 聘用乡镇干部 300
第二节 机关考试选调干部 301
第三章 人才交流 302
第一节 机构 303
第二节 人才流动政策规定 304
第三节 人才交流简况 305
第四章 机关岗位责任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 308
第一节 机关岗位责任制 308
第二节 目标管理责任制 310
第九篇 机构编制 313
第一章 机构编制管理 313
第一节 国家机关机构编制 313
第二节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318
第二章 机构与编制员额 322
第一节 机构 322
第二节 编制员额 331
第三章 精简整编与机构改革 333
第一节 1950年的精简整编 333
第二节 1954年的精简整编 334
第三节 1957年至1958年的精简 335
第四节 三年困难时期的精简 337
第五节 1983年至1984年的机构改革 339
江西省人民政府历任领导人名录 341
第十篇 政府人事机构 344
第一章 机构设置 344
第一节 人事机构 344
江西省人事厅(局)历任领导人名录 345
第二节 编制管理机构 348
第三节 非常设机构 349
第二章 编制员额 351
第一节 省人事部门 352
第二节 地市人事部门 352
第三节 县(市、区)人事(劳动)部门 354
第四节 编制部门 355
第三章 职责范围 356
第一节 省人事部门 356
第二节 地(市)、县人事部门 358
第三节 省编制部门 358
大事记(1949~1990年) 360
重要史料选录 401
(1)八一革命大学招生简章 401
(2)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迅速登记专门技术人员通知 402
(3)江西省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章程 402
(4)江西省人事厅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 404
(5)江西省人事厅关于下放有关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 406
编后记 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