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立法宗旨】 1
第二条【适用范围】 5
第三条【工作方针、机制和管理原则】 12
第四条【职业卫生保护】 15
第五条【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1
第六条【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3
第七条【参加工伤保险的义务】 25
第八条【职业病防治技术政策措施】 29
第九条【职业卫生监管体制】 31
第十条【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工作责任制】 38
第十一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40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标准】 42
第十三条【检举和控告】 44
第二章 前期预防 47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的一般义务】 47
第十五条【职业卫生要求】 48
第十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1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54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59
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63
第二十条【特殊作业管理】 65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68
第二十一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68
第二十二条【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 70
第二十三条【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72
第二十四条【更新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73
第二十五条【公布职业病防治情况、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74
第二十六条【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防护】 77
第二十七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80
第二十八条【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 83
第二十九条【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5
第三十条【提供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87
第三十一条【明令禁止的设备和材料】 90
第三十二条【转移作业】 91
第三十三条【不得隐瞒职业病危害】 92
第三十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时告知职业病危害】 93
第三十五条【职业卫生培训】 97
第三十六条【职业健康检查】 100
第三十七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4
第三十八条【职业病危害事故】 106
第三十九条【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保护】 108
第四十条【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10
第四十一条【工会组织权利】 114
第四十二条【职业病防治费用】 117
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 118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120
第四十四条【诊断机构的条件】 120
第四十五条【诊断机构的选择】 123
第四十六条【诊断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办法】 125
第四十七条【职业病诊断】 128
第四十八条【提交材料的义务】 131
第四十九条【不提供材料的后果】 133
第五十条【确认劳动关系】 136
第五十一条【职业病报告】 139
第五十二条【职业病统计报告】 143
第五十三条【职业病鉴定】 145
第五十四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148
第五十五条【鉴定委员会的组成】 152
第五十六条【疑似职业病病人】 155
第五十七条【职业病待遇】 158
第五十八条【诊疗、康复费用和社会保障】 161
第五十九条【民事赔偿权利】 164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承担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 166
第六十一条【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168
第六十二条【职业病病人的救助】 170
第五章 监督检查 173
第六十三条【一般规定】 173
第六十四条【监督检查措施】 175
第六十五条【临时控制措施】 176
第六十六条【执法程序】 180
第六十七条【被检查单位的义务】 182
第六十八条【严格依法执法】 183
第六十九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队伍建设】 185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87
第七十条【建设单位的责任】 187
第七十一条【未存档检测评价结果、未采取防护措施等的责任】 190
第七十二条【未申报危害项目等的责任】 193
第七十三条【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等的责任】 196
第七十四条【提供有害设备、材料等的责任】 201
第七十五条【未报告职业病的责任】 203
第七十六条【隐瞒有关危害情况的责任】 206
第七十七条【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的责任】 209
第七十八条【责令停止作业和关闭】 210
第七十九条【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责任】 212
第八十条【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责任】 215
第八十一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 217
第八十二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责任】 221
第八十三条【不按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责任】 223
第八十四条【批准建设项目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部门的责任】 225
第八十五条【地方政府及其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责任】 226
第八十六条【刑事责任】 228
第七章 附则 230
第八十七条【定义】 230
第八十八条【其他有关单位参照适用】 231
第八十九条【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监管】 234
第九十条【实施日期】 235
附录 23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23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4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27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7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7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 28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28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 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