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的结构与特点 1
第一节 房地产契证的性质与种类 1
一、房地产契证的性质 1
二、南京地区房地产契证的种类 8
第二节 契约的书面结构及现实指向 14
一、契约的书面结构 14
二、契约的作用 23
三、契约的现实指向 27
第三节 执照:类型与作用 34
一、执照的类型 34
二、执照的作用 42
第四节 契证中的其他票证 47
一、类型 47
二、实际使用及作用 52
第五节 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的特点 54
一、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形成于清初 54
二、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内容日趋丰富 61
三、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种类增多 68
四、专门管理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71
第二章 清末房地产契证的管理 74
第一节 清末房地产契证的管理者:官府 74
一、房地产契证管理体系 74
二、实际运行中的二元结构 80
第二节 房地产税收管理 86
一、契税管理 86
二、其他税费管理 97
第三节 房地产租赁管理的特征 101
一、旗租 101
二、永租 106
第四节 房地产契证管理的参与者 110
一、官牙的作用 110
二、中人:代表的公信力 117
三、亲邻:契证产权的见证人 120
四、地甲:半官方性质的见证 130
五、契约参与者的地位 133
第五节 民间习惯与房地产设典 136
一、对房地产典权的法律规制 136
二、习惯的强大力量:官府在典权管理上的失控 141
第三章 社会转型与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 146
第一节 《大清律例》与房地产契证制度 146
一、大清律的规定与作用 147
二、例及其他规范的影响 151
第二节 西方法律文化的冲击 157
一、清末法律转型中的房地产法律制度 157
二、《大清民律草案》:物权法律制度的现代转型 166
第三节 社会转型与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的缓慢变革 175
一、社会转型时期的房地产法律制度缺乏根本改变 175
二、改革中的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的背离 183
第四章 房地产契证制度在清末社会的作用 204
第一节 房地产契证与国家对财产权的确认 204
一、房地产契证对所有权和财产流转关系的确认 204
二、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强化手段:官契及契尾对房地产权利的影响 209
第二节 房地产契证制度与社会生活的维系 238
一、房地产契证的法律效力与社会稳定之关系 238
二、房地产契证对社会生活变化与法律变革的回应 242
三、房地产契证的多样化与地域性 246
第三节 房地产契证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 259
一、近代市镇、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契证制度的互动发展 259
二、房地产契证制度与商品经济发展:习惯与外来影响的博弈 268
第五章 变与不变: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研究的启示 281
第一节 立法环境的根本性变革 281
一、变法与清末社会主流意识变化 281
二、立法、法典化与习惯的保留 286
第二节 房地产契证制度:保留传统的私权体系 292
一、基本不变的房地产契证制度 292
二、房地产行政管理依然延续 299
第三节 变化:契约自由及其限制 305
一、契约当事人的逐步变化 305
二、契约当事人与其他交易活动参与者的关系 311
三、限制:政府的干预 314
第四节 房地产契证制度的历史传承 320
一、契约的效力 320
二、当事人信赖“登记” 324
三、房地产契证:产权保障的标志 328
第五节 房地产契证制度与信用:现代话语分析 331
一、契证的法律性与公示性 332
二、房地产契证与信用意识 335
三、房地产契证与信用保证 341
四、房地产交易与第三方(尤其是官府)信用 346
余论 351
参考文献 354
后记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