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调整 1
第一节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1
一、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和特征 1
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 4
三、规范性文件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6
四、规范性调整形式与规范性文件形式 8
第二节 规范性调整与规范性文件 12
一、规范性调整的含义和特征 12
二、规范性调整的外延或范围 17
三、正确理解规范性调整概念 22
四、立法与法的创制、制定、制订和拟订 25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系统 31
一、法:规范性法文件的总称 32
二、宪法:中国规范性法文件的核心 38
三、法律:中国规范性法文件的主导 43
四、行政法规:中国规范性法文件的桥梁 46
五、地方性法规:中国规范性法文件的基础 50
和功能 57
一、规范性调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含义、本质 57
第一节 规范性调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概述 57
第二章规范性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7
二、规范性调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发展和种类 62
三、规范性调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客观性及其 65
与市场经济潮流 65
第二节 中国规范性调整总的指导思想 70
一、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指导中国规范性 70
调整 70
二、以马克思主义立法观指导中国规范性调整 74
一、中国规范性调整基本指导思想的构成和特点 79
第三节 中国规范性调整基本指导思想 79
二、以毛泽东思想立法观指导中国规范性调整 82
第四节 中国规范性调整阶段指导思想 91
一、以邓小平理论指导现阶段中国规范性调整 91
二、以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指导现阶段中国规范性 93
调整 93
第五节 规范性调整的法治化 94
一、规范性调整法治化的含义和意义 94
二、规范性调整法治化的基本要求 97
三、规范性调整法治化实现的途径 99
一、规范性调整民主化的含义和意义 101
第六节 规范性调整的民主化 101
二、规范性调整民主化的基本要求 104
三、规范性调整民主化实现的途径 107
第七节 规范性调整的科学化 109
一、规范性调整科学化的含义和意义 109
二、规范性调整科学化的基本要求 112
三、规范性调整科学化实现的途径 115
第三章规范性调整的基本程序 117
第一节 规范性调整程序概述 117
一、规范性调整程序的含义和特征 117
关系 120
二、规范性调整程序的时限及其与调整活动过程的 120
三、规范性调整程序的分类、内容和范围 121
第二节 提出规范性文件议案 123
一、提案权的归属 127
二、规范性文件议案的提出 130
第三节 审议规范性文件议案 130
一、审议权的归属和行使程序 130
二、规范性文件议案列入议程 132
三、委员会的审议和报告 134
四、大会的审议 138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议案的表决 143
第四节 表决和通过规范性文件议案 143
二、公民公决 146
三、通过规范性文件议案 149
第五节 公布规范性文件 151
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151
二、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53
第四章规范性调整的基本技术 157
第一节 规范性调整技术概述 157
一、规范性调整技术界说 157
二、正确理解规范性调整技术的概念 159
三、关于规范性调整技术的研究状况 162
第二节 规范性调整技术的价值 167
一、现代社会与规范性调整技术 167
二、法制系统与规范性调整技术 169
三、立法运作与规范性调整技术 171
四、应当重视研究规范性调整技术 172
第三节 规范性调整活动运筹技术 174
一、规范性调整活动运筹技术的含义和种类 174
二、规范性调整活动运筹技术的职能 176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结构营造技术 179
一、国外关于规范性文件结构营造技术的研究状况 179
二、规范性文件结构营造技术的内容 184
第五章规范性调整的基本方法 187
第一节 从实际出发与注重理论指导相结合 187
一、从实际出发与注重理论指导相结合的含义和 187
必要性 187
二、如何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注重理论指导相结合 189
的方法 189
第二节 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相结合 191
一、起草规范性文件需要具备必要的条件 191
二、起草规范性文件所需具备的客观条件 195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所需具备的主观条件 196
第三节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198
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含义和必要性 198
二、如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 199
第四节 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变动性相结合 200
一、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变动性相结合的含义和 200
必要性 200
二、如何坚持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变动性相结合 202
的方法 202
第五节 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 204
一、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的含义和必要性 204
二、如何坚持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的方法 205
第六节 中国特色与国际大势相结合 208
一、中国特色与国际大势相结合的含义和必要性 208
二、如何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大势相结合的方法 209
第六章规范性调整的基本要求 211
第一节 规范性调整的超前、滞后与同步问题 211
一、超前调整 211
二、滞后调整 214
三、同步调整 215
第二节 规范性调整的协调、可行和完备 217
一、规范性调整的协调性 217
二、规范性调整的可行性 222
三、规范性调整的完备性 225
第三节 规范性调整的其他要求 231
一、规范性调整要有科学、严肃、慎重的态度 231
二、规范性调整要避免和消除混乱的弊病 234
三、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的其他有关问题 237
第七章规范性调整的预测和决策 241
第一节 规范性调整的预测 241
一、规范性调整预测的含义、任务和作用 241
二、规范性调整预测的分类 245
三、规范性调整预测的原则 249
四、规范性调整预测的条件和步骤 250
第二节 规范性调整的决策 252
一、规范性调整决策的含义、特征和价值 252
二、规范性调整决策体制、体系和理论基础 255
三、规范性调整决策的分类 257
四、规范性调整决策的原则 259
五、规范性调整决策的步骤 261
第八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和起草人 264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起草概述 264
一、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含义和意义 264
二、议案、法案、立法议案、规范性文件草案 268
三、中国规范性文件起草中存在的问题 274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起草人的任务和难题 276
一、规范性文件起草主体与起草人 276
二、规范性文件起草人的任务 277
三、作为难题解决者的起草人 278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起草人的条件 281
一、起草人的分类与起草人的条件 281
二、各类起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282
第四节 起草人与立法政策、立法决策 284
一、中国法案起草人与立法政策、立法决策的关系 284
关系 285
二、西方国家法案起草人与立法政策、立法决策的 285
关系 288
三、改革中国法案起草人与立法政策、立法决策的 288
第九章规范性文件起草规划 291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规划概述 291
一、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含义和性质 291
二、规范性文件规划的特征 293
三、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功能 298
建议、政策和技术 304
一、规范性文件规划与规范性文件项目 304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规划与规范性文件项目、 304
二、规范性文件规划与规范性文件建议 306
三、规范性文件规划与规范性文件政策 308
四、规范性文件规划与规范性文件技术 310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分类 311
一、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分类及其关联 311
二、议会规划与政府规划 313
三、综合性规划与专门规划 317
四、短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 320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规划权的归属和行使 325
一、中国规范性文件规划权归属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325
二、完善中国规范性文件规划权归属制度 327
三、编制规范性文件规划权的行使程序 330
第五节 编制规范性文件规划的操作规程 333
一、落实起草规划的机构和人员 333
二、进行调查研究 334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规划 335
四、审查、审议、通过(批准)和公布规范性文件 338
规划 338
第六节 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实施保障 339
第十章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和步骤 342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和步骤概述 342
一、作出起草决策 344
第二节 起草决策、起草机关、起草班子 344
二、确定起草机关 345
三、组织起草班子 347
第三节 明确意图、调查研究 349
一、明确起草意图 349
二、进行调查研究 351
第四节 搭架子、拟提纲、正式起草 354
一、搭架子和拟提纲 354
二、正式起草 356
一、征求意见和协调论证 358
第五节 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审改、形成 358
正式稿 358
二、反复审查和修改草稿 360
三、形成正式稿 362
第十一章委托起草和合作起草 364
第一节 委托起草 364
一、委托起草的含义和意义 364
二、委托起草的方法和制度 366
第二节 合作起草 367
一、应当重视合作起草 367
二、合作起草的形式 369
第十二章规范性文件的构造(上) 370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结构的要件和类型 370
一、规范性文件结构的要件 370
二、规范性文件结构的类型 372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 376
一、规范性文件名称的意义 376
二、中国规范性文件名称中的问题 377
三、中国规范性文件名称的改革 379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行为规范 388
一、规范性文件最主要的内容:行为规范 388
二、行为规范的构造 390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非规范性内容 394
一、关于效力等级的内容 394
二、关于时间效力的内容 397
三、关于其他非规范性内容 398
第十三章规范性文件的构造(中) 401
第一节 总则的构造 401
一、总则的含义和地位 401
二、总则的内容 403
三、总则的形式 405
四、总则的写法 406
第二节 分则的构造 415
一、分则的含义和地位 415
二、分则的内容 417
三、分则的形式 419
四、分则的写法 420
第三节 附则的构造 424
一、附则的含义和地位 424
二、附则的内容 425
三、附则的形式 427
四、附则的写法 428
第十四章规范性文件的构造(下) 435
一、卷、编 436
第一节 卷、编、章、节 436
二、章、节 438
第二节 条、款、项、目 441
一、条、款 441
二、项、目 446
第三节 目录、标题、序言 448
一、目录 448
二、标题 451
三、序言 453
一、括号 456
第四节 括号、附录 456
二、附录 458
第十五章规范性文件的语言文字 460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概述 460
一、规范性文件的语言文字的含义、发展和特征 460
二、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的地位和作用 462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的风格 464
一、准确、肯定 465
二、通俗、简洁 467
三、规范、严谨 469
四、庄重、严肃 470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的使用规则 472
一、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的词语使用规则 472
二、规范性文件语言文字的句子及使用规则 475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的但书 481
一、作为特殊行为规范的但书 481
二、规范性文件但书的功能 487
三、规范性文件但书的形式 490
四、规范性文件但书的使用规则 492
五、规范性文件但书使用的技术性规则 497
一、规范性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含义和意义 501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501
第十六章规范性文件的完善 501
二、规范性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制度 503
三、规范性文件修改和补充的方式 504
四、规范性文件修改和补充的要求 508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的废止 509
一、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含义和意义 509
二、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制度 510
三、规范性文件废止的方式 511
四、规范性文件废止的要求 513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含义和意义 515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515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主体和权限 518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程序 519
四、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方法 522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发展 524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的汇编 527
一、规范性文件汇编的含义和意义 527
二、规范性文件汇编的主体、分工和过程 528
三、规范性文件汇编的方法 532
四、规范性文件汇编的发展 535
一、规范性文件编纂的含义和意义 536
第五节 规范性文件的编纂 536
二、规范性文件编纂的主体、权限和过程 538
三、规范性文件编纂的方法 541
四、规范性文件编纂的发展 542
附: 544
关于中央立法 544
Ⅰ. 中央立法概述 544
一、中央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544
二、中央立法的地位和作用 546
一、全国人大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547
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 547
二、全国人大的立法权 550
三、全国人大的立法范围 554
四、全国人大立法的完善 556
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 561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561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 563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范围 565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完善 566
一、国务院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569
Ⅳ. 国务院立法 569
二、国务院的立法权 570
三、国务院的立法范围 575
四、国务院立法的完善 576
Ⅴ. 国务院部门立法 580
一、国务院部门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580
二、国务院部门的立法权和立法范围 581
三、国务院部门立法的完善 584
关于地方立法 586
Ⅰ. 地方立法概述 586
一、地方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586
二、地方立法的地位和作用 589
三、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 593
四、中国地方立法的发展 597
Ⅱ. 一般地方立法 600
一、一般地方立法的含义、特征和构成 600
二、一般地方的立法权 603
三、一般地方立法的范围 606
Ⅲ.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610
一、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含义、特征和构成 610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和立法范围 613
一、经济特区立法 617
Ⅳ. 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立法 617
二、特别行政区立法 621
相关参考规范性文件 6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6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637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 642
法规规章备案规定 64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 648
办公厅关于地方性法规备案工作的通知 648
法规规章编辑出版管理规定 649
后记 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