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中国共产党? 3
概述 3
第一章 组织机构 4
第一节 解放前的组织建设 4
第二节 解放后机构沿革 13
第三节 党委工作部门 14
第四节 县(市、区、局)党委 17
第二章 重要会议 21
第一节 市(地)委代表大会 21
第二节 市(地)委全委会议 22
第三章 重大决策 27
第一节 夺取政权 27
第二节 巩固人民政权 29
第三节 建设社会主义 30
第四节 改革开放 33
第四章 组织建设 34
第一节 基层组织 34
第二节 党员状况 39
第三节 组织整顿 42
第四节 干部管理 46
第五章 思想建设 50
第一节 社会宣传 50
第二节 理论教育 55
第三节 党校培训 58
第四节 党史征集研究 59
第六章 统战工作 60
第一节 党派工作 60
第二节 民族宗教 61
第三节 对台工作 62
第四节 侨务工作 63
第七章 党风党纪 63
第一节 纪检机构 63
第二节 纪律检查 64
第三节 平反冤假错案 65
第八章 落实政策 66
第一节 右派摘帽和改正 67
第二节 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和区别“三小”工作 68
第三节 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68
第四节 其他方面的政策落实 69
卷二 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的地方组织概述 73
第一章 国民党九江地方组织 73
第一节 组织 73
第二节 活动 80
第二章 三民主义青年团的九江组织 81
第一节 组织 81
第二节 活动 83
第三章 青年党和民社党 84
第一节 青年党在九江 84
第二节 民社党在九江 85
卷三 民主党派 89
概述 89
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九江市委员会 89
第一节 组织机构 90
第二节 主要活动 90
第二章 中国民主同盟九江市委员会 92
第一节 组织机构 92
第二节 主要活动 93
第三章 中国民主建国会九江委员会 95
第一节 组织机构 96
第二节 主要活动 96
第四章 中国农工民主党九江地方组织 97
第一节 组织机构 98
第二节 主要活动 98
第五章 中国民主促进会九江地方组织 99
第六章 九三学社九江地方组织 100
卷四 晚清民国政权 103
概述 103
第一章 代议机构 104
第一节 九江县议事机构 104
第二节 其他县临时参议会、参议会 105
第三节 国大代表的竞选 106
第二章 地方行政机构 107
第一节 晚清行政机构 107
第二节 民国行政机构 109
第三章 地方司法机构 114
第一节 司法 114
第二节 警务 115
卷五 人民代表大会 119
概述 119
第一章 代表选举 120
第一节 协商选举 120
第二节 普遍选举 121
第三节 差额选举 124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127
第一节 苏维埃代表大会 127
第二节 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29
第三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 133
第三章 机构 144
第一节 市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144
第二节 市人大机构 147
第三节 市人大常委会议概记 148
第四章 重要活动 152
第一节 参与立法 152
第二节 组织视察调查 152
第三节 开展执法检查 153
第四节 办理与督促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154
第五节 接待人民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 156
第六节 指导县(市、区)乡(镇)换届选举工作 156
第五章 县(区)人民代表大会 158
卷六 人民政府 163
概述 163
第一章 苏维埃政府 163
第一节 修水、武宁、瑞昌西部割据区域 164
第二节 岷山地区割据区域 165
第二章 人民政府 166
第一节 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66
第二节 九江专员公署 167
第三节 九江专区(地区)革命委员会 169
第四节 九江地区行政公署 171
第五节 升格后的市人民政府 172
第六节 撤地设市后的市人民政府 174
第三章 施政方式 176
第一节 会议决策 176
第二节 分工负责 178
第三节 请示报告 178
第四节 文件审批 179
第五节 现场办公 179
第四章 综合政务 180
第一节 信访接待 180
第二节 精神文明建设 182
第三节 参事工作 183
第四节 公文办理 184
第五节 经济调研 185
第六节 信息汇编 185
第七节 议案办理 186
第八节 地方志编纂 187
第九节 无线电管理 188
第十节 档案管理 188
第五章 行政监察 189
第一节 监察管理 189
第二节 人民举报 191
第三节 案件查处 191
第四节 廉政建设 193
第六章 体制改革 194
第一节 机构 194
第二节 企业改革 194
第三节 医疗制度改革 196
第四节 体改研究 197
卷七 人民政协 201
概述 201
第一章 重要会议 201
第一节 全体委员会议 202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议 209
第二章 机构设置 221
第一节 常设机构 221
第二节 办事机构 223
第三节 县区政协 224
第三章 协商监督 224
第一节 视察考察 224
第二节 提案办复 226
第三节 专题调查 228
第四章 事务工作 230
第一节 组织委员学习 230
第二节 落实委员政策 233
第三节 文史资料编辑 234
第四节 统战工作 235
第五节 纵横向联系与指导 237
卷八 群众团体 241
概述 241
第一章 工人团体 242
第一节 工会组织 242
第二节 代表大会 243
第三节 主要活动 244
第二章 共青团 246
第一节 组织沿革 246
第二节 代表大会 247
第三节 主要活动 248
第三章 农民团体 249
第一节 组织沿革 249
第二节 主要活动 250
第四章 妇女团体 251
第一节 组织 251
第二节 代表大会 252
第三节 主要活动 253
第五章 工商团体 255
第一节 组织沿革 255
第二节 代表大会 256
第三节 主要活动 258
第六章 社会科学团体 261
第一节 组织机构 261
第二节 主要活动 263
第七章 科学技术团体 264
第一节 组织机构 264
第二节 代表大会 266
第三节 主要活动 267
第八章 文学艺术团体 268
第一节 组织 268
第二节 代表大会 269
第三节 主要活动 269
卷九 军事 275
概述 275
第一章 兵役 276
第一节 明清兵役 276
第二节 民国兵役 277
第三节 解放后兵役 278
第二章 军事设施 284
第一节 城垣、演武场、战壕、哨卡 284
第二节 军工厂、飞机场、仓库 286
第三节 要塞、炮台、碉堡 288
第三章 驻军 290
第一节 军事机关 290
第二节 部队 292
第三节 军事院校、训练机构 300
第四节 军事医疗卫生机构 301
第四章 地方武装 303
第一节 机构 303
第二节 武装力量 306
第五章 重大战事 310
第一节 汉晋南唐战事 310
第二节 宋元明清战事 311
第三节 辛亥革命与讨袁战事 313
第四节 北伐战事 315
第五节 土地革命战事 317
第六节 抗日战事 323
第七节 解放战事 334
第八节 剿匪战事 335
第六章 民兵 336
第一节 组织建设 336
第二节 政治思想工作 339
第三节 军事训练 340
第四节 主要活动 341
第五节 民兵代表会议 343
第七章 人民防空 344
第一节 机构 344
第二节 设施 345
第三节 专业队伍 346
第四节 平时、战时相结合 346
卷十 公安 349
概述 349
第一章 机构建置 350
第一节 清末民国警察机构 350
第二节 人民公安机关 350
第三节 县(市)、区、庐山警察机构 351
第四节 驻浔公安机关 352
第二章 惩治反革命犯罪 353
第一节 肃清匪特 353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354
第三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355
第四节 肃清内部残余反革命势力 356
第五节 打击特务、间谍现行反革命活动 357
第三章 打击刑事犯罪 358
第一节 侦查破案 358
第二节 集中打击 359
第三节 专项斗争 359
第四节 侦查协作 360
第四章 预审、看守、罪犯改造 360
第一节 预审 360
第二节 看守所 360
第三节 罪犯改造 361
第五章 内部保卫、警卫工作 362
第一节 内部保卫 362
第二节 警卫工作 363
第六章 治安行政管理 365
第一节 查禁鸦片烟毒 365
第二节 取缔娼妓 366
第三节 查禁淫秽物品 367
第四节 查禁赌博活动 368
第五节 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368
第六节 特种行业管理 368
第七节 公共场所管理 369
第八节 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 369
第九节 社会改造 371
第十节 群众性治安组织 373
第七章 户政管理 374
第一节 户口管理 374
第二节 居民身份证 375
第三节 人口卡片 375
第四节 户口迁移 375
第五节 边境签证管理 376
第六节 出入境管理 376
第八章 林业水上治安管理 377
第一节 林业治安管理 377
第二节 水上治安管理 378
第九章 城市交通管理 380
第一节 交警队伍 380
第二节 交通秩序管理 380
第三节 车辆管理 382
第四节 驾驶员管理 383
第五节 交通事故处理 383
第十章 消防管理 385
第一节 消防队伍 385
第二节 消防装备设施 385
第三节 消防监督 386
第四节 灭火战斗 386
第五节 群众防火 389
第十一章 公安政治工作 389
第一节 政治委员、政治指导员 389
第二节 思想政治工作 389
第三节 组织建设 390
第四节 纪律作风 391
第五节 教育训练 391
第六节 立功创模 391
第七节 爱民月活动 392
第十二章 武警九江市支队 392
第一节 部队建制 392
第二节 内卫勤务 393
第三节 政治工作 395
第四节 行政管理 396
第五节 军事训练 396
第六节 基层建设 397
第七节 警民关系 398
卷十一 检察 401
概述 401
第一章 机构沿革 402
第一节 清末民国机构 402
第二节 人民检察机关 403
第二章 刑事检察 405
第一节 审查批捕 405
第二节 审查起诉 409
第三节 出庭公诉 412
第四节 侦查监督 413
第五节 审判监督 414
第六节 案件复查 415
第三章 经济检察 417
第一节 贪污、贿赂案件检察 417
第二节 偷税、抗税案件检察 422
第三节 盗伐、滥伐森林案件检察 423
第四章 监所检察 424
第一节 判决、裁定、执行情况检察 424
第二节 狱政检察 427
第三节 惩治再犯罪 430
第四节 犯人申诉检察 433
第五章 法纪案件检察 434
第一节 查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 434
第二节 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案 437
第三节 查处渎职案件 438
第四节 查处重婚案件 439
第五节 一般监督 439
第六节 法纪案件复查 440
第六章 控告申诉检察 441
第一节 受理控告申诉 441
第二节 查处控告申诉案件 445
第三节 复查历史老案 449
卷十二 审判 453
概述 453
第一章 审判机构 454
第一节 清朝晚期的审判机构 454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审判机构 455
第三节 人民审判机关 460
第二章 刑事审判 465
第一节 清朝晚期刑事审判 465
第二节 民国时期刑事审判 467
第三节 解放后的刑事审判 470
第三章 民事审判 491
第一节 清朝晚期的民事审判 491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民事审判 492
第三节 解放后的民事审判 493
第四章 经济审判 512
第一节 法规及概况 512
第二节 经济合同纠纷案的审判 513
第三节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的审判 520
第四节 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审判 522
第五节 经济行政纠纷案审判 523
第六节 经济审判案件的二审与审判监督 523
第七节 经济纠纷案件的执行 525
第五章 行政审判 527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行政审判 527
第二节 解放后的行政审判 527
卷十三 司法行政 537
概述 537
第一章 机构 537
第一节 市司法行政机构 537
第二节 县(市、区)司法局(处) 538
第二章 律师 538
第一节 组织 538
第二节 业务 539
第三章 公证 541
第一节 机构 541
第二节 业务 541
第三节 涉外公证 542
第四章 调解 543
第一节 组织 543
第二节 活动 544
第三节 乡镇法律服务所 546
第五章 劳改劳教 547
第一节 劳改 547
第二节 劳教 548
第六章 法制宣教 548
第一节 法制宣传 548
第二节 人才培训 549
第三节 普法教育 551
第七章 法学研究 554
第一节 法学会 554
第二节 活动 554
卷十四 民政 559
概述 559
第一章 优待抚恤 560
第一节 褒扬 560
第二节 抚恤 563
第三节 拥军优属 566
第四节 军民共建 568
第二章 接收安置 569
第一节 复员退伍安置 569
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573
第三章 老区建设 574
第一节 老区区域 574
第二节 老区建设 576
第三节 老区建设成果 580
第四章 福利救济 582
第一节 清代慈善团体 582
第二节 民国福利救济机构 583
第三节 解放后福利事业 584
第四节 社会救济 588
第五节 移民安置 591
第五章 自然灾害救济 592
第一节 清代、民国时期灾害救济 592
第二节 解放后灾害救济 596
第六章 收容改造 601
第一节 妓女改造 601
第二节 禁烟禁毒 601
第三节 收容遣送 602
第七章 殡葬管理 604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04
第二节 公墓区 604
第三节 火葬场地 604
第四节 殡葬改革 605
第八章 婚姻、杜团管理 607
第一节 婚姻管理 607
第二节 社团管理 609
第九章 残疾人事业 610
第一节 组织 610
第二节 工作 611
第十章 机构建置 614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民政机构 614
第二节 解放后民政机构 616
卷十五 人事 619
概述 619
第一章 编制机构 620
第一节 机构沿革 620
第二节 职能、职责 622
第二章 干部来源与构成 622
第一节 来源 622
第二节 构成 628
第三章 人事管理 633
第一节 调配 633
第二节 培训 636
第三节 考核 637
第四节 奖惩 638
第五节 任免 642
第六节 落实政策 645
第七节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646
第四章 军官转业安置 647
第一节 安置政策 647
第二节 接收安置 651
第三节 安置工作改革 654
第五章 工资 656
第一节 工资制度 656
第二节 工资制度改革 660
第三节 工资调整 662
第四节 其他各类工资 666
第五节 奖金、津贴 672
第六章 保险福利 674
第一节 保险待遇 674
第二节 福利待遇 681
第三节 工龄计算 682
第七章 人事制度改革 687
第一节 考试选调 687
第二节 干部聘用制 688
第三节 人才交流 689
第四节 机关岗位责任制与目标管理 691
第八章 机构编制 692
第一节 机构 692
第二节 精简调整 709
卷十六 劳动 715
概述 715
第一章 机构建置 716
第一节 地、市劳动行政机构 716
第二节 县、区劳动行政机构 717
第二章 劳动就业 719
第一节 就业制度 719
第二节 就业安置 723
第三节 就业服务工作 731
第三章 职业技术培训 736
第一节 技工学校 736
第二节 就业前培训 741
第三节 在职培训 743
第四章 劳动力管理 744
第一节 用工制度 744
第二节 劳动计划管理 746
第三节 清理计划外用工 748
第四节 工人调配 748
第五节 定员定额 750
第六节 精减职工 751
第七节 劳动纪律 752
第八节 劳动争议仲裁 753
第九节 社会劳动力管理 756
第五章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758
第一节 工作概况 758
第二节 工作机构 759
第三节 组织动员 760
第四节 安置 761
第五节 管理 763
第六节 回城 764
第六章 劳动工资 767
第一节 工资制度沿革 767
第二节 工资调整 774
第三节 工资基金管理 775
第四节 工资支付形式 776
第五节 工资级别评定 778
第六节 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 779
第七节 奖励与津贴 780
第七章 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 782
第一节 社会保险 782
第二节 职工福利 787
第八章 劳动保护 791
第一节 管理 791
第二节 宣传教育 794
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 795
第四节 特殊保护 796
第五节 女工保护 797
第六节 矿山安全监察 798
第九章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 799
第一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799
第二节 技术安全培训与考核 800
卷十七 风俗 805
概述 805
第一章 生产习俗 806
第一节 农作习俗 806
第二节 山林习俗 807
第三节 渔业习俗 809
第四节 饲养习俗 811
第五节 水利习俗 814
第六节 匠作习俗 815
第七节 商业习俗 816
第二章 生活习俗 817
第一节 饮食 817
第二节 服饰 826
第三节 居住 828
第三章 岁时习俗 829
第一节 传统节日 829
第二节 时令节日 837
第三节 宗教节日 838
第四节 新兴节日 839
第四章 礼仪习俗 841
第一节 婚姻与家庭 841
第二节 喜庆和寿诞 848
第三节 丧葬和祭祖 851
卷十八 文物 861
概述 861
第一章 古文化遗址 862
第一节 村落遗址 862
第二节 矿窑遗址 866
第三节 古城址 867
第二章 历代墓葬 868
第一节 古墓 868
第二节 名人墓 870
第三节 烈士陵园 878
第四节 其他墓葬 879
第三章 古建筑 880
第一节 楼、亭、塔 880
第二节 祠堂、民居 883
第三节 桥 886
第四节 其他 889
第四章 石刻 892
第一节 摩崖石刻 892
第二节 碑刻 906
第三节 石雕 913
第五章 革命旧址及纪念建筑物 917
第一节 革命旧址 917
第二节 纪念建筑物 919
第三节 其他 922
第六章 近现代建筑 923
第一节 领事馆、洋行、银行 923
第二节 教堂、医院、学校 925
第三节 别墅 927
第四节 其他 929
第七章 馆藏文物 930
第一节 石器、木器 930
第二节 陶瓷器 931
第三节 铜铁器 938
第四节 历代书画 941
第五节 玉器、印章、金银器 943
第六节 革命文物 945
第七节 其他类 947
第八章 文物管理 948
第一节 管理机构 948
第二节 文物普查 951
第三节 考古发掘 951
第四节 文物征集 952
第五节 文物展览 953
第六节 文物保护 954
卷十九 艺文著述 961
第一章 著述选目 961
第一节 清代以前著述要目 961
第二节 民国以来著述选目 978
第二章 诗词散文 990
第一节 诗词 990
第二节 散文 1037
卷二十 方言 1061
概述 1061
第一章 方言区划 1063
第一节 赣语区 1063
第二节 官话区 1065
第三节 客家话区 1067
第四节 混合方言 1068
第二章 九江话 1069
第一节 声母 1069
第二节 韵母 1070
第三节 声调 1071
第四节 声韵拼合 1072
第五节 异读 1074
第六节 同音字汇 1075
第七节 词汇 1090
第三章 各地方言 1099
第一节 修水话 1099
第二节 武宁话 1100
第三节 永修话 1102
第四节 德安话 1103
第五节 星子话 1105
第六节 都昌话 1106
第七节 湖口话 1107
第八节 彭泽话 1109
第九节 九江县话 1110
第十节 瑞昌话 1111
第十一节 客家话 1112
第十二节 各地词汇 1114
第四章 语法 1120
第一节 构词法 1121
第二节 词缀 1123
第三节 虚词 1123
第四节 代词 1125
第五节 句法结构 1126
卷二十一 宗教 1131
概述 1131
第一章 道教 1131
第一节 传播与发展 1131
第二节 著名宫观 1134
第二章 佛教 1136
第一节 传播与发展 1136
第二节 宗教组织 1139
第三节 重点寺院 1140
第三章 天主教 1158
第一节 传播和发展 1158
第二节 教区和教会组织机构 1160
第三节 神职人员和教徒 1162
第四节 教堂和教会附属事业 1162
第五节 教案 1165
第四章 基督教 1166
第一节 传播和发展 1166
第二节 宗派和教会组织 1167
第三节 教牧人员和教徒 1171
第四节 教堂和教会附属事业 1171
第五节 教案 1172
第五章 东正教 1172
第六章 伊斯兰教 1173
第一节 传播和发展 1173
第二节 清真寺 1175
第三节 宗教团体 1176
卷二十二 人物 1179
概述 1179
第一章 传略 1179
第二章 名录 1260
第三章 外籍名人 1273
第四章 社会主义先进人物表 1277
附录 1309
文存 1309
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 1311
《九江市志》各卷撰稿·总纂人名单 1314
编后语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