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述 1
大事记 11
第一编 建置 61
第一章 位置境域 61
第一节 位置 61
第二节 境域 61
第二章 建制沿革 62
第一节 古代 62
第二节 明、清 63
第三节 民国 64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 64
第三章 行政区划 65
第一节 明清 65
第二节 民国 66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后 71
区村制 71
乡村制 71
社队制 72
乡(镇)村制 72
第四章 城、镇、乡、村概况 73
第一节 县城 73
故县城 73
新县城 74
第二节 小城镇 71
第三节 乡 76
第四节 村 78
第二编 自然环境 91
第一章 地质 91
第一节 地层 91
太古界地层 91
中生界侏罗系地层 92
中生界白垩系地层 92
新生界第三系地层 93
新生界第四系地层 93
第二节 岩浆岩 94
燕山期岩浆活动 94
喜马拉雅期岩浆活动 94
第三节 构造 95
断裂 95
褶皱 96
第二章 地貌 97
第一节 分区形态 97
北部低中山区 97
中部低山区 98
南部河川区 98
第二节 山脉 99
第三节 河流 100
第四节 沟谷 101
第三章 气候 103
第一节 气候特征 103
第二节 气温 104
气温分布 104
农业界限温度 105
地温 108
第三节 光能 108
辐射 108
日照 109
第四节 降水 111
年季降水分布 111
年降水保证率 112
湿润度 114
第四章 水文 114
第一节 地表水 114
第二节 地下水 115
第三节 水质 116
第五章 土壤 117
第一节 成土母质 117
第二节 成土过程 118
第三节 土壤类型 118
第四节 土壤养分 120
第六章 植被 122
第一节 植被率 122
第二节 植被类型 122
第七章 自然资源 123
第一节 矿藏 123
金属矿藏 123
非金属矿藏 124
附:《万全煤田褐煤资源概况》 125
第二节 野生物 126
野生动物 126
野生植物 126
第八章 自然灾害 164
第一节 气象性灾害 164
干旱 164
霜冻 166
寒潮 168
冰雹 168
洪涝 173
风灾 174
第二节 生物性灾害 175
第三节 地质性灾害 175
第三编 人口 179
第一章 人口源流 179
第一节 古代 179
第二节 明清以来 180
第二章 人口统计 181
第一节 户丁编审 181
第二节 人口调查 183
第三节 人口普查 185
第四节 人口统计 186
第三章 人口构成 189
第一节 性别构成 189
第二节 年龄构成 191
第三节 文化构成 195
第四节 职业构成 198
第五节 民族构成 200
第六节 姓氏构成 202
第七节 人口分布 205
第四章 人口政策 207
第一节 自然生育 207
第二节 计划生育 208
晚婚晚育 208
节制生育 210
第三节 奖励、惩戒 211
奖励 211
惩戒 212
第四节 手术队伍 213
第五节 管理机构 213
第四编 农业 217
第一章 农业区划 217
第一节 农业资源 217
耕地资源 217
林地资源 218
草场资源 218
水面资源 218
第二节 农业区划 219
第三节 分类经营 220
第二章 种植业 221
第一节 农作物品种 221
粮薯豆类作物 221
油料作物 223
蔬菜瓜类 223
农作物分布及产量 224
农产品商品量 226
第二节 农技农艺 227
耕作栽培 227
改良土壤 229
施肥灌溉 229
植物保护 231
改良品种 232
第三节 农机具 233
传统农具 233
农用机具 234
农业机械化试点 235
第三章 林业 237
第一节 林业体制 237
国营场、圃、林 237
集体林场 238
个体林木 239
第二节 林木品种 240
用材林 240
经济林 241
灌木 242
第三节 植树造林 242
农田防护林 242
荒山林 243
四旁林 244
纪念林 244
经济园林 244
第四节 林业科技 245
引进优良树种 245
科技推广应用 245
第五节 林木管护 245
第四章 畜牧水产业 248
第一节 饲养品种 248
马属 248
牛羊 248
猪 250
家兔 251
珍皮动物 252
家禽 252
鱼类 253
第二节 科学饲养 253
改良品种 253
人工授精 253
舍饲笼养 254
鱼类养殖 254
第三节 疫病防治 255
传染病 255
寄生虫病 257
畜禽常见病 258
第四节 兽药研制 258
第五节 饲草饲料加工 259
第五章 经营管理 263
第一节 土地私有制时期 263
第二节 土地公有制时期 264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264
人民公社 264
联产承包责任制 265
第六章 农业机构 266
第一节 种植业机构 266
第二节 农机机构 267
第三节 林业机构 267
第四节 畜牧水产机构 268
第五编 水利 271
第一章 地表水治理 271
第一节 水土保持 271
区域分布 271
综合治理 272
第二节 拦洪蓄清 274
水库 274
坑塘、蓄水池 276
第三节 引洪灌溉 280
渠道工程 280
灌溉效益 282
第四节 筑堤防汛 284
第二章 地下水开采 285
第一节 打井提水 285
第二节 截潜引流 287
泉水资源 287
主要截潜工程 288
第三节 扬水喷灌 290
第三章 水资源利用 293
第一节 农业用水 293
第二节 工业用水 294
第三节 生活用水 294
第四章 水政管理 295
第一节 行政管理 295
第二节 工程管理 296
第三节 技术管理 297
第四节 财务管理 299
水费收缴 299
资金管理 300
第六编 工业 308
第一章 工业体制 308
第一节 县办工业 308
第二节 部门办工业 308
第三节 乡(镇)村工业 309
第二章 生产门类 314
第一节 建材工业 314
砖、瓦 314
耐火材料 314
珍珠岩制品 315
玄武岩铸石 315
水泥 315
新型保温材料 315
第二节 化工工业 316
化学肥料 316
农药 316
火药 316
第三节 机械铸造业 317
第四节 轻工、纺织业 318
纺织品 318
服装、鞋、帽 318
皮革及革制品 318
塑料制品 319
文化用品 319
化妆品 319
第五节 酿造食品业 319
酒类 319
米面 319
糕点食品 320
畜、禽饲料 320
第六节 小型加工业 320
第七节 煤炭采掘业 321
第三章 重点企业及名优产品 322
第一节 重点企业 322
化肥厂 322
水泥厂 323
矿山机械厂 323
粮油加工厂 323
柠檬酸厂 324
第二节 名优产品 324
球墨铸铁 324
破碎机 324
碳酸氢铵化肥 325
珍珠岩粉料、制品 325
矿渣硅酸盐水泥 325
皮革及皮革制品 325
纯棉布 325
铸石蓄电池槽 326
可锻铁素体铸铁车辋 326
新型保温材料 326
维斯达系列化妆品 314
第四章 企业管理 329
第一节 计划管理 329
生产计划管理 329
购销计划管理 330
作业计划管理 330
第二节 技术管理 331
技术革新 331
质量管理 332
第三节 财务管理 335
税后留利分配 335
流动资金管理 337
固定资产管理 340
第四节 物资管理 340
原材料管理 340
物耗定额管理 340
物资节约利用 340
第五节 劳动管理 341
劳动定额管理 341
安全劳保管理 341
职工教育培训 342
职工队伍 343
劳动工资管理 316
劳保福利 347
第五章 管理机构 351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351
第二节 手工业联合社 351
第七编 交通·邮电 355
第一章 交通 355
第一节 公路交通 355
线路 355
客货营运 361
交通工具 361
交通管理 362
公路养护 362
第二节 铁路交通 363
线路 363
线路设备 363
客货营运 364
第二章 邮电 365
第一节 邮政 365
驿传站铺 365
邮政线路 365
邮政业务 367
第二节 电信 368
电话 368
电报 370
第三节 邮电机构 370
旧制机构 370
解放后机构 371
支局概况 371
第八编 电力 375
第一章 电力设施 375
第一节 小型发电 375
第二节 网电线路 376
输电 376
变电 377
第三节 配电线路 381
第二章 供、用电 385
第一节 电力供应 385
第二节 用电分类 385
第三章 电力管理 386
第一节 计划用电 386
第二节 节约用电 386
第三节 安全用电 388
第四节 农电管理 388
第五节 群众办电 389
第四章 电力购销 389
第一节 购电 389
第二节 售电 390
第五章 电管机构 394
第一节 县行政机构 394
第二节 下属机构 394
附:电力事故名单 395
第九编 商业 100
第一章 商业体制 100
第一节 国营商业 400
行政机构 400
商业专业公司 400
批零商店 402
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402
县联合社 402
供销专业公司 403
基层网点 404
第三节 物资商业 407
行政机构 407
物资专业公司 407
第四节 粮食商业 407
行政机构 407
粮食仓库 407
第五节 个体商业 408
第六节 集贸市场 408
第二章 商品购销 410
第一节 生产资料供应 410
农用物资 410
建筑材料 411
化工原料 411
机电物资 411
燃料石油 412
第二节 生活资料购销 413
肉类、鲜蛋 413
日用工业品 414
第三节 医药购销 416
第四节 农副产品收购 417
苇、荆、柳编制品 417
中药材 417
白麻 417
蔬菜 418
黑木耳 418
小杂粮、葵花 419
第五节 外贸经销 419
第六节 饮食服务 420
第七节 废旧物资收购 421
第三章 粮油购销 422
第一节 粮油市场 422
贸易市场 422
议购议销 424
第二节 粮油统购统销 424
统购 424
统销 427
奖售、奖励 427
产、购、销水平 430
第三节 城镇粮油供应 431
定量供应 431
粮油补助 432
票证管理 432
第四节 粮油储运加工 433
仓储、运销 433
农村粮食储备 434
粮油饲料加工 434
第四章 商业管理 437
第一节 财务管理 437
第二节 劳动人事管理 439
第三节 计划统计管理 439
第四节 其它管理 440
第五章 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 440
第一节 试点经验推广 440
第二节 贫管商的基本内容 441
第三节 贫管商的经营情况 442
第四节 对贫管商的否定 442
附:驻县外地物资、商业单位概况 445
第十编 乡(镇)村企业 449
第一章 企业发展 449
第一节 企业分布 449
第二节 经营体制 451
第三节 生产门类 451
工业企业 451
交通运输企业 452
建筑建材企业 452
商业饮食服务企业 452
农业企业 452
第二章 企业管理 453
第一节 企业承包 453
全方位承包 453
全员抵押承包 453
利润包干 454
第二节 经营管理 454
财务管理 454
劳动管理 454
计划管理 454
技术管理 455
第三章 协调服务 455
第一节 宏观决策 455
第二节 提供服务 456
第三节 树立典型 457
第四章 行政管理 459
第一节 县级机构 459
第二节 乡村机构 459
附:重点企业及产品简介 460
第十一编 财政·税务·审计 465
第一章 财税机构 465
第一节 旧政权财税机构 465
第二节 人民政权财税机构 466
县级机构 466
乡镇机构 466
第二章 财政体制 467
第一节 旧政权体制 467
第二节 人民政权体制 467
第三章 财政收支 469
第一节 明清时期 469
第二节 民国时期 462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后 171
预算内收支 171
预算外收支 472
第四节 财务管理 488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488
国营企业财务管理 489
其它资金管理 489
债券发行管理 490
第四章 税务 492
第一节 旧政权税制 492
田赋 492
丁税 492
田赋附加 492
工商税捐 493
杂捐 493
第二节 人民政权税制 494
农业税 494
农业税附加 495
工商各税 495
现行新税种 498
地方各税 499
农村税收 500
第三节 税收减免 503
农业税收减免 503
工商税减免 504
第四节 稽征管理 505
群众办税组织 505
纳税管理 505
第五章 审计 506
第一节 财务大检查 506
第二节 审计监督 506
第十二编 金融 511
第一章 金融体制 511
第一节 旧制金融体制 511
第二节 建国后金融体制 512
县级金融机构 512
基层金融机构 513
第二章 币制沿革 514
第一节 旧制货币 514
金属币 514
纸币 514
第二节 人民币 515
第三章 货币管理 516
第一节 流通管理 516
第二节 会计结算 517
第三节 联行往来 517
第四节 信用借贷 519
工业信贷 519
商业信贷 520
农业信贷 521
基建信贷 524
第五节 城乡储蓄 524
第六节 收支结益 526
第四章 保险 527
第一节 社会保险 527
第二节 农业保险 527
第十三编 工商管理 531
第一章 管理机构 531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531
第二节 群众团体性机构 532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533
第一节 市场监督管理 533
市场演变 533
监督管理 535
查处投机倒把 536
第二节 企业登记管理 537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538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539
第五节 市场建设 539
第三章 物价管理 540
第一节 日用品价格 540
第二节 粮油价格 545
第三节 物价检查 551
第四章 标准计量管理 553
第一节 计量监督管理 553
第二节 标准化监督管理 554
第三节 质量监督管理 554
第十四编 政党·群团 559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559
第一节 党的早期活动 559
第二节 党组织的建立 560
第三节 党员代表会 561
第一次 党员代表会 561
第二次 党员代表会 561
第四节 党代表大会 562
第一次 代表大会 562
第二次 代表大会 562
第三次 代表大会 562
第四次 代表大会 562
第五次 代表大会 563
第五节 党的建设 563
组织建设 563
思想建设 564
纪律作风建设 566
统战工作 567
党内生活制度 567
第六节 重大决策 574
建立抗日革命根据地 574
坚持武装斗争 574
土地改革 574
镇压反革命 576
抗美援朝宣传教育 578
“三反”、“五反” 579
中层肃反 579
社会主义改造 580
党内整风及反右派斗争 581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 582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584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587
平反冤假错案 591
发展经济 592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 593
第一节 组织沿革 593
早期建党 593
党务整顿 593
组织瓦解 594
第二节 宣传教育活动 595
宣传活动 595
教育训练活动 595
第三节 民众运动 596
第三章 群众团体 598
第一节 工人组织 598
工会沿革 598
工会代表会 599
主要组织活动 599
第二节 农民组织 601
农会沿革 601
组织活动 602
第三节 妇女组织 602
组织沿革 602
妇女代表会 603
组织活动 603
第四节 青少年组织 605
青年组织 605
青年团代表会 605
主要组织活动 605
少年组织 606
第十五编 政权·政协 611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611
第一节 代表选举 611
第二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612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613
第四节 常务委员会 618
各界人代常委会 618
人代大会常委会 618
附:清末、民初万全县议会、参议会资料 619
第二章 政府 620
第一节 行政机构 620
旧制政权机构 620
人民政权机构 621
附:日伪万全县公署资料 626
第二节 政务活动 633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制度 633
计划经济管理 633
体制改革 637
会议活动 640
第三章 政协 641
第一节 政协机构 641
第二节 各届委员会 642
第三节 主要组织活动 643
第十六编 民政 649
第一章 民政机构 649
第一节 县级机构 649
第二节 基层组织 649
第二章 拥军优抚 650
第一节 拥军 650
第二节 优抚 651
群众优待 651
集体优待 652
国家抚恤 653
第三节 优抚代表会 654
第三章 复退军人安置 657
第一节 复员军人安置 657
第二节 退伍军人安置 657
第三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658
第四章 社会福利 659
第一节 生产救灾 659
第二节 社会救济 661
救济对象 661
救济形式 661
第三节 扶持贫困 662
重点扶持 662
扩大就业门路 663
第五章 社会管理 664
第一节 旅蒙归侨安置 664
第二节 地名管理 665
第三节 婚姻登记 665
第四节 丧葬改革 665
推行火化 666
改革土葬 666
节俭办丧事 666
第十七编 人事·劳动 669
第一章 干部管理 669
第一节 干部来源 669
解放前的老干部 669
选留的旧政权干部 670
新提拔的干部 670
招考录用的干部 670
工人转成的干部 670
合同制干部 670
第二节 干部管理 671
第三节 干部分配 672
毕业生分配 672
专业技术人员安排 673
军队转业干部安排 673
第四节 干部福利 677
集体福利补助 677
假期工资待遇 677
伤残工资待遇 677
遗属抚恤补助待遇 678
工作人员补贴 678
干部奖惩 679
干部离休、退休、退职待遇 680
第二章 劳动管理 682
第一节 劳动就业 682
失业人员安置 682
精简职工安置 683
知识青年安置 683
待业人员安置 683
第二节 用工形式 683
计划内全民固定工 683
集体所有制固定工 684
劳动合同制工人 684
临时工 684
第三节 安全管理 684
第三章 职工工资 685
第一节 工资改革 685
第二节 工资调整 686
第三节 奖金补贴 687
第四节 福利保险 688
第十八编 公安·司法 691
第一章 司法机构 691
第一节 旧制司法机构 691
警察机构 691
审判机构 692
第二节 人民司法机构 692
公安机关 692
审判机关 693
检察机关 693
司法行政 694
第二章 公安保卫 695
第一节 保卫政权 695
登记还乡人员 695
剿匪 695
取缔封建会道门 696
第二节 社会治安 696
禁肃毒品 696
打击刑事犯罪 697
附:重大刑事犯罪案例 700
社会治安管理 701
特种行业管理 702
危险物品管理 703
第三节 消防 704
附:重大火灾事故选摘 704
第四节 内部保卫 705
第五节 看守监管 706
第三章 司法审判 707
第一节 审判制度 707
第二节 案件审判 708
刑事审判 708
民事审判 708
经济审判 708
第三节 案件复查 709
附:复查平反案例 709
第四章 检察监督 711
第一节 刑事检察 711
第二节 法纪检察 711
第三节 经济检察 712
第四节 控告申诉检察 712
第五节 监所检察 712
第五章 司法行政 713
第一节 普法教育 713
第二节 律师、顾问 713
第三节 公证 714
第四节 民事调解 714
附:封建会道门组织活动概况 714
第十九编 军事 721
第一章 人民政权军事机构 721
第一节 县级机构 721
第二节 基层机构 722
第二章 兵役制度 723
第一节 旧政权兵役制度 723
世袭制和招募制 723
征兵制 724
第二节 人民政权兵役制度 724
志愿兵役制 724
义务兵役制 724
义务与志愿相结合制 724
预备役制 724
第三章 地方武装 725
第一节 旧政权地方武装 725
保警团、自卫总队 725
反共自卫军 725
第二节 其它武装 726
第三节 人民地方武装 726
农民武装 726
万全支队 726
万全县大队 726
武工队 726
第四章 民兵 727
第一节 组织建设 727
第二节 军事训练 728
第三节 参军、支前、战备 729
第四节 生产建设 730
第五节 先进事迹 731
第五章 驻军 731
第一节 明、清驻军 731
第二节 民国驻军 731
第三节 人民军队驻军 733
第六章 重大战事记略 733
第二十编 教育 739
第一章 教育机构 739
第一节 县级机构 739
第二节 基层机构 740
第二章 教育方针 741
第一节明、清教育方针 741
第二节 民国教育方针 741
第三节 新中国教育方针 742
第三章 教育结构 743
第一节 旧制学校 743
县学 743
书院 743
私塾 744
义学 744
第二节 新制学校 744
学前教育 744
初等教育 746
中等教育 749
职业技术教育 753
成人教育 755
农民业余教育 755
第四章 教学制度 758
第一节 学制课程 758
建国前学校 758
建国后学校 759
第二节 科举、考试 762
旧时科举制 762
现代考试制 763
第三节 教学研究 765
教研机构 765
教法改革 765
教研成果 765
自制教具 766
第五章 教师队伍 766
第一节 教师来源 766
第二节 教师待遇 767
第三节 教师进修 768
第六章 办学条件 772
第一节 教育经费 772
第二节 教学设施 774
第三节 勤工俭学 778
第二十一编 文化 783
第一章 文化机构 783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783
第二节 文化事业单位 784
第三节 乡村文化组织 785
第二章 文艺艺术创作 786
第一节 书法、工艺 786
第二节 文学、艺术 788
第三章 民间文化生活 789
第一节 戏曲 789
第二节 舞蹈 790
第三节 灯会 791
第四节 广播、电视 793
第四章 民间故事传说 793
李自成智胜官兵 793
卜大姐 794
侯副将传奇 795
康熙夜宿大镜门 796
第五章 歌谣、谚语、歇后语 797
第一节 歌谣 797
第二节 谚语 801
第三节 歇后语 805
第六章 轶文 807
第一节 古、近代诗词 807
第二节 《万全县志》序 813
第三节 碑文·纪事 816
第七章 名胜古迹 819
第一节 文化遗址 819
龙山文化遗址 819
春秋战国文化遗址 819
汉代文化遗址 820
辽、金代遗址 820
第二节 山洞、古墓 821
弘慈洞 821
白龙洞 821
老龙湾汉墓群 822
第三节 明代长城 822
附:了望台名(由东至西) 823
第四节 玉皇阁 824
第五节 纪念胜地 824
革命烈士纪念亭 824
附:万全县革命烈士纪念碑碑文 825
“八〇二”观礼台 825
第二十二编 科技 829
第一章 科技体制 829
第一节 县级科技机构 829
第二节 科研单位 830
第三节 农村科技组织 830
第二章 群众学术团体 831
第一节 科普协会 831
第二节 专业学术团体 831
第三章 科技示范推广 832
第一节 重点立项 832
第二节 示范普及 835
第四章 科研成果 836
第一节 工业项目 836
第二节 农业项目 838
第五章 地震、气象 840
第一节 地震测报 840
深井测报 841
三土仪器测报 841
第二节 气象预报 842
气象观测 842
天气预报 842
第六章 技术职称评定 843
第一节 县级部门 843
第二节 农村 843
第二十三编 医疗卫生·体育 847
第一章 医疗卫生 847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机构 847
行政机构 847
国营医疗单位 848
集体乡(镇)卫生院 849
农村医疗组织 849
工厂学校卫生室 850
第二节 医疗队伍 850
队伍构成 850
进修培训 851
技术职务评聘 851
第三节 医疗器械 856
第四节 医疗质量 860
手术治疗 860
验方治疗 861
辅助检查 861
临床护理 861
医疗效果 862
附:病例简况及医疗事故 862
第五节 卫生防疫 864
传染病防治 864
地方病防治 867
其它疫病防治 873
第六节 卫生监测管理 874
食品卫生 874
附:食物中毒案例 874
劳动(工业)卫生 875
学校卫生 875
公共卫生 875
第七节 爱国卫生运动 875
除“四害” 875
改善环境卫生 876
第八节 妇幼保健 876
妇女病普查治疗 876
妇女“四期”保护 877
幼儿保健 877
新法接生 878
第九节 药政管理 878
查处伪劣药品 878
医药经营监督 878
第十节 卫生经费 879
第二章 体育 880
第一节 体育活动 880
群众体育 880
竞技体育 881
第二节 业余训练 882
第三节 体育设施 883
第四节 管理机构 883
第二十四编 城乡建设 887
第一章 城镇建设 887
第一节 县城(孔家庄镇) 887
主要街道建设 888
主要建筑设施 889
供水、排水设施 891
照明、绿化 892
公产房管理 892
第二节 小城镇 894
万全镇 894
洗马林镇 896
郭磊庄镇 898
第二章 乡村建设 900
第一节 村址选迁 900
第二节 改善水源 900
第三节 规划建筑 901
第三章 建筑队伍 901
第一节 城镇建筑队伍 901
第二节 农村建筑队伍 902
第四章 城乡建设管理 902
第一节 环境保护 902
第二节 土地管理 903
第三节 行政管理 904
第二十五编 人民生活·习俗·方言 907
第一章 人民生活 907
第一节 农民生活 907
建国以前 907
新中国建立后 909
第二节 职工生活 921
职工队伍 921
职工生活 921
第二章 民间习俗 926
第一节 家庭婚姻习俗 926
家庭组织 926
婚姻制度 926
第二节 生活习俗 927
服饰 927
主食 927
居住 927
交通 928
第三节 时令习俗 928
传统岁时 928
主要节日 931
第四节 礼仪习俗 932
婚娶礼俗 932
丧葬礼俗 933
第五节 祀典、庙会 935
祀典 935
庙会 935
第六节 文化活动 935
文艺会演 935
戏剧欣赏 936
体育活动 936
第七节 宗教信仰 936
附:宗教资料 936
第八节 禁忌 939
第九节 鄙风陋习 940
迷信活动 940
吸毒、赌博 941
第十节 时代新风 941
发扬革命传统 941
树立社会新风 942
建设精神文明 943
第三章 方言 945
第一节 方言小区 945
第二节 方言特点 947
语音 947
声调 952
语法 952
词汇 953
第二十六编 人物传记 965
第一章 人物传记 965
第二章 人物名录 978
第一节 革命烈士英名录 978
第二节 省级及其以上先进人物名录 998
附人物表 1000
附:1989——1991年要事记略 1017
1989年 1017
1990年 1020
1991年 1024
志余 1028
编后记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