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 问题提出的国际与国内背景 1
二 选题缘由 3
三 研究意义 6
四 现有的研究对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问题的忽视 7
五 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22
第一章 一个被忽略的问题: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与环境立法质量 24
第一节 我国环境立法“繁荣”与法律实现效果不佳之怪象 25
一 大量环境立法但环境质量未见明显改善 25
二“全民参与”环境立法却出现公众信任危机 29
第二节 法律实现效果不佳之原因探讨 31
一 法律实现效果不佳的多种原因 31
二 法律实现效果不佳之立法审视:环境立法质量不高 34
第三节 央地环境立法事项不分对环境立法质量的影响 41
一 我国环境立法质量不高的症结与环境立法事项分配 41
二新《立法法》增加央地环境立法关系的不确定性 45
三 我国未能形成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 48
小结 56
第二章 一个值得探讨的路径:合理分配央地环境立法事项 58
第一节 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概念的法理解析 59
一 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概念内涵 59
二 环境立法事项分配中的“央地”分配 61
三 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对环境立法质量的关键影响及其作用方式 61
第二节 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理论依据 63
一 环境治理的集权与分权模式 63
二“均权”理论和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必要性 66
第三节 影响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主要因素 69
一 国家形式与历史背景 69
二 环境法治运行结构 71
三 环境立法事项的性质特征 72
第四节 中央与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分配主体和分配方法 76
一 分配主体 76
二 分配方法 78
小结 82
第三章 国外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考察 85
第一节 考察对象的选择与考察方法 86
一 考察对象的选择 86
二 考察方法 89
第二节 法国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 90
一 法国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基本思路 90
二 法国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具体方案 98
三 共享环境立法事项的冲突解决:“领导性管辖权” 108
第三节 美国联邦、州和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分配 109
一 美国“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基本思路 109
二 联邦与州环境立法事项分配 115
三 州与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分配 119
四 联邦、州和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冲突协调:“预防性联邦主义”和“建议性优先立法” 122
第四节 俄罗斯联邦与联邦主体生态立法事项分配 125
一 俄罗斯联邦与联邦主体职权事项划分的基本思路 126
二 联邦与联邦主体生态立法事项分配 127
小结 132
第四章 我国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基本框架 134
第一节 我国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可行性分析 134
一《立法法》第72条等规定 137
二 央地关系事权明确化的政策支持 138
三 国内外央地环境立法实践经验 138
第二节 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基本原则 141
一 遵循基本立法体制原则 141
二 央地“均分”原则和辅助原则 142
三 顺应环境问题的自然空间规律原则 145
四 规范的有限分配与实践的过程分配相结合原则 146
第三节 我国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基本思路和方案 148
一 我国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基本思路阐释 148
二 明确和强化中央专属环境立法事项 149
三 地方环境立法事项的分配倾向 157
第四节 我国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保障机制 169
一 制度化和政策化保障 169
二 冲突协调 171
三 激励和赋能 172
小结 173
结语 175
附件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部分条款内容比对 177
附件二 九部设区的市地方流域水环境保护法规内容重复情况说明 184
附件三 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191
附件四 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全国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适用法律法规情况 198
主要参考文献 213
后记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