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罪与非罪界定概述 1
第一节 意义 1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2
二、良性司法运作的实现 3
三、正当权利保障的途径 5
四、刑罚价值实现的前提 5
第二节 罪与非罪界定的价值取向 7
一、法益保护的价值取向 7
二、人权保障的价值取向 10
三、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的平衡 13
第三节 罪与非罪界定的研究方法论 16
一、分析的研究方法 17
二、综述的研究方法 19
三、哲理的研究方法 20
第二章 罪与非罪界定的原则 22
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 23
一、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实施的现状 23
二、罪与非罪界定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26
三、罪刑法定原则中的解释 30
第二节 全面评价原则 34
一、全面评价原则下的事实 35
二、全面评价原则在罪与非罪界定中的意义 37
三、罪与非罪界定中全面评价原则的内涵 38
第三节 刑法谦抑原则 43
一、刑法谦抑原则的内涵、价值取向、表现 43
二、刑法谦抑原则的价值取向 47
三、刑法谦抑原则在罪与非罪界定中的表现 49
第三章 罪与非罪界定的逻辑起点:犯罪本质 54
第一节 犯罪本质的学说纷争 55
一、社会危害性本身的争议 55
二、社会危害性否定论 59
三、社会危害性肯定论 63
四、结论 68
第二节 严重社会危害性与规范违反的契合 70
一、法益侵害替代论 71
二、法益侵害说的反思 76
三、规范违反与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契合 85
第三节 规范违反说的合理性 97
一、经典作家犯罪本质的论述是规范违反说的理论来源 97
二、人权保障是规范违反说积极功能的具体体现 98
三、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是对规范违反说泛道德化的有力反驳 99
四、规范违反说是犯罪成立理论阶层化在犯罪本质方面的具体指导 100
第四章 罪与非罪界定的事实起点:事实行为 102
第一节 事实行为的前提——行为 102
一、行为的学说 103
二、本书对行为的界定 111
三、行为的特征 116
第二节 行为主义的必然——事实行为 119
一、事实行为的界定 119
二、事实行为的特征 123
三、事实行为的功能 128
第三节 事实行为在犯罪论体系中的位置 133
一、大陆法系与社会主义法系中行为在犯罪论体系中的位置 133
二、大陆法系与社会主义法系中行为在犯罪论体系位置的评析 137
三、结论 140
第五章 罪与非罪界定的一般标准:犯罪构成有机性的提倡 141
第一节 立体型的犯罪构成:以大陆法系犯罪成立理论为例 142
一、大陆法系中构成要件的不同学说 143
二、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 150
三、对大陆法系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的评析 157
第二节 平面型的犯罪构成:以苏俄和我国的犯罪构成为例 158
一、前苏联和俄罗斯的犯罪构成 158
二、我国的犯罪构成 160
三、平面型犯罪构成的评价 163
第三节 犯罪构成的改造 165
一、直接移植论 165
二、坚持平面思维的改造方案 167
三、阶层性的犯罪论体系改造方案 169
第四节 平面与立体的超越——四要件的有机性 171
一、有机性犯罪构成的主要内容 172
二、有机性的判断 174
三、“事实行为、四方面要件结合、有机性”罪与非罪界定体系的合理性论证 192
参考文献 198
后记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