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制介绍 3
阿尔巴尼亚 3
阿联酋 7
阿曼 9
阿塞拜疆 13
埃及 17
爱沙尼亚 21
巴基斯坦 25
巴勒斯坦 29
巴林 33
白俄罗斯 35
保加利亚 39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43
波兰 47
俄罗斯 51
菲律宾 55
格鲁吉亚 60
哈萨克斯坦 64
韩国 68
黑山 72
吉尔吉斯斯坦 75
柬埔寨 79
捷克 82
卡塔尔 87
科威特 90
克罗地亚 93
拉脱维亚 97
黎巴嫩 101
立陶宛 104
罗马尼亚 111
马来西亚 116
马其顿 120
蒙古 123
孟加拉国 127
缅甸 130
日本 134
塞尔维亚 140
沙特阿拉伯 144
斯里兰卡 147
斯洛伐克 151
斯洛文尼亚 154
泰国 159
土耳其 163
土库曼斯坦 170
文莱 175
乌克兰 178
乌兹别克斯坦 184
新加坡 189
匈牙利 194
叙利亚 198
亚美尼亚 201
也门 205
伊拉克 209
以色列 212
印度 218
印度尼西亚 225
约旦 230
越南 233
第二篇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签税收协定对比 239
表2-1 股息条款对比表 239
表2-2 利息条款对比表 248
表2-3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对比表 258
表2-4 消除双重征税方法(税收饶让)条款对比表 267
表2-5 税种范围条款对比表 272
表2-6 居民条款对比表 288
表2-7 常设机构(判定)条款对比表 324
第三篇 “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381
第一章 出口退税 381
第一节 出口退(免)税政策 381
第二节 出口征税政策 400
第三节 日常管理和其他规定 403
第四节 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 416
第五节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419
第二章 企业所得税 423
第一节 境外居民企业税源管理 423
第二节 境外所得税收处理 425
第三节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429
第三章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 441
第一节 基本规定 441
第二节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税收规定 442
第四章 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 447
第一节 基本规定 447
第二节 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 447
第五章 对外支付 449
第一节 基本规定 449
第二节 需办理税务备案的事项 449
第三节 无需办理税务备案的事项 450
第四节 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450
第五节 税务机关审查 451
第六节 外汇支付 451
第六章 转让定价风险 451
第一节 概述 451
第二节 特别纳税调整 452
第三节 成本分摊协议 455
第四节 受控外国企业 456
第五节 资本弱化 457
第六节 一般反避税 460
第七节 预约定价安排 463
第七章 境外税务纠纷解决 466
第一节 国际税收争端解决机制 466
第二节 可以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的情形 466
第三节 相互协商程序管理机构 467
第四节 终止相互协商程序情形 468
第五节 撤回相互协商申请 469
第六节 缔约对方主管当局请求启动的相互协商程序 469
第七节 税务总局主动向缔约对方请求启动的相互协商程序 470
第八节 协议的执行及法律责任 470
第八章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471
第九章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 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