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一 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1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3
三 总体框架 13
四 研究方法 15
第一章 违宪审查:民主的安全阀 17
第一节 无自由的民主与有自由的民主 17
一 古代民主:无自由的民主 17
二 现代民主:有自由的民主 18
第二节 违宪审查:纠正民主的缺陷 24
一 违宪审查所体现的法学家精神能够削弱多数暴政、平衡民主 25
二 违宪审查是司法有效地制衡立法和行政的制度保障 26
三 违宪审查是保护公民自由,对抗多数侵犯的手段 27
第三节 违宪审查的限度 29
一 审理宪法性争议案原则 29
二 回避政治问题审查原则 30
三 尽量避免做抽象审查原则 31
四 “双重标准”原则 32
第二章 违宪审查的起源 34
第一节 违宪审查的制度渊源 34
第二节 违宪审查的理论渊源 38
一 违宪审查确立的法文化基础 38
二 违宪审查确立的政治文化基础 46
第三节 “违宪审查与民主是否相容”的理论争议 50
一 违宪审查与民主相容论 51
二 违宪审查与民主不相容论 54
三 司法解释的民主性问题 59
第四节 违宪审查与民主的相容性研究——以美国为例 62
一 民主结构的内在规定 62
二 民主价值的内在要求 64
三 民主理论的内在逻辑 65
四 民主过程的内生决定 68
五 美国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70
第三章 违宪审查与民主制的平衡:美国研究 72
第一节 违宪审查权平衡作用产生的体制依据 72
第二节 有关违宪审查权的几种争议 74
一 非民选的终身法官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合法性 74
二 最高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两种模式 78
三 最高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范围 80
第三节 最高法院违宪审查权的历史发展 82
一 从联邦政府成立到内战(1789—1865年) 82
二 内战结束到新政初期(1865—1937年) 90
三 从新政后期至今(1937年之后) 92
第四节 影响最高法院违宪审查权行使的因素分析 94
一 内部因素(自律原则) 94
二 外部因素(违宪审查权受到的外部制约) 96
三 自身因素和力量 102
第五节 违宪审查权实施的三大对象及典型案例分析 105
一 违宪审查权在国会与总统关系上的平衡 105
二 违宪审查权在联邦与州的关系上的平衡 111
三 违宪审查权在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上的平衡 118
第六节 对违宪审查权平衡作用的评价 126
第四章 违宪审查与民主制的平衡:比较研究 133
第一节 德国宪法法院违宪审查权的政治平衡功能 133
一 违宪审查权的平衡作用 133
二 宪法法院违宪审查权的发展趋势 143
第二节 缺乏违宪审查的民主制——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第四共和国和魏玛共和国 146
一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民主制失败的原因分析(1875—1946年) 146
二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民主制失败的原因分析 153
三 魏玛共和国民主制失败的原因分析 156
第五章 违宪审查模式的比较和选择 161
第一节 结构与功能:美国模式和德国模式的比较 161
一 政府结构的比较 161
二 违宪审查的结构功能比较 164
第二节 选择违宪审查模式的条件 167
一 制度移植的效果 167
二 移植失败的原因 168
三 移植需要的条件 171
第三节 两种违宪审查模式的趋同:欧陆模式 176
第四节 对中国建构违宪审查制度的启示 179
一 突破“议行合一”论的理论障碍 180
二 克服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若干法律障碍 181
三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选择 182
四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文化基础——需要公民文化启蒙 184
参考文献 187
后记 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