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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老干部工作辞典
简明老干部工作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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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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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共黑龙江省委老干部局等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华龄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2
  • ISBN:9787801789327
  • 页数:618 页
图书介绍:本书将30年来,党和国家陆续出台的一系列关于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抽列出词目,按词目的内容分类排列,简明扼要,查阅方便,即使对现行政策、法规的总结,又是今后制订新政策方法的重要参考资料。
《简明老干部工作辞典》目录

正编 3

一、老干部政策 3

(一)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 3

老干部 3

老干部工作 3

干部离退休制度 3

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思想 4

老干部工作基本原则 4

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六个坚持” 4

新老交替 5

退居二线 5

顾问 6

顾问组 6

各级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职责 6

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职责 7

(二)干部离休 7

离休 7

离休制度 7

离休条件 7

离休年龄 8

供给制 8

包干制 9

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 9

个别老解放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 9

包干制干部离休 9

既享受过供给制,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离休 9

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后提为干部人员离休 10

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以后提为干部人员离休 10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人员离休 10

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饻”待遇的干部离休 11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离休条件的干部,因历史或现行问题定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未受刑事处分)人员不能办理离休 11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从军队复员、退伍又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不能办理离休 11

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离休 12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不能办理离休 12

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委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中的“委派” 12

1948年底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1949年1月至9月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脱产干部离休 12

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干部不能办理离休 13

半脱产乡干部确定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后离休 13

符合离休条件,因身体有病一直列为编外的干部离休 13

符合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离休 14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缓刑考验期间不能办理离休 14

依法判处过管制干部不能办理离休 14

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满后也不能办理离休 14

在军队工作期间被军事法院判刑,但仍保留军籍的转业干部可以办理离休 15

符合离休条件但犯有隐瞒重大历史问题错误的干部应允许办理离休 15

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离休、退休 15

省(区、市)政协委员离休、退休 15

民主党派成员离休 16

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专职工作人员离退休年龄 16

女干部离休退休年龄 17

延长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 18

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和延长退休年龄的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的行政职务 19

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 19

高级专家 19

杰出高级专家 20

资深院士 20

退休改离休 20

退职改离休 21

已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改办离休 21

(三)干部退休 21

干部退休 21

公务员提前退休 21

干部出生日期认定 22

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 22

延长退休年龄的骨干专业技术人员 22

延长部分骨干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条件中的“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23

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在国(境)外办理退休手续 23

选举任职的干部退休 24

未解除行政处分公务员的退休 24

干部退职 24

(四)参加革命时间 25

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5

确定和更改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主要依据 25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与工龄计算的区别 26

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同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6

游击区党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7

根据地、解放区党、政、群机关及公营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7

1937年7月6日以前入党入团同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7

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国民党、日伪统治区入党同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8

日伪单位 28

脱党(团)或被开除党(团)籍后重新入党(团)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8

地下革命工作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8

情报侦察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9

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半脱产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29

根据地、解放区的“相当乡一级行政村”标准 30

根据地、解放区公立学校正式教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0

根据地、解放区民办教师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0

起义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0

留用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1

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1

复员、退伍军人和精简后又参加工作人员及转业军人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1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被精简下放又参加工作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2

建国前参军,1952年至1955年复员的部分女同志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2

建国前参加区以上政府组织的支前、剿匪、筹粮、土改等工作队队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2

“中原突围”时复员、隐蔽和掉队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3

确定和更改已经逝世的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3

脱队人员的入伍时间 34

被捕、被俘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4

被开除公职或判刑后又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4

因客观原因被迫脱离革命队伍后又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5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在我党开办的学校学习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5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职人员,进入各类学校学习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5

建国前我党创办的中等学校的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6

建国前我军开办的学校 36

建国前我军开办的学校及训练班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6

建国前在我党举办的干部学校、干部训练班学习后,又转入正规学校学习的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7

1955年实行兵役制前入伍的军队院校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8

建国前后我军接管学校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8

经中央组织部审批的党的秘密外围组织正式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8

经中央组织部审批的党领导的进步团体正式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9

党的秘密外围组织和进步团体成员间断革命工作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39

建国前在当地解放后加入党的秘密外围组织和党领导的进步团体的正式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40

“牺盟会”、“决死队”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40

原杨虎城部三十八军指战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41

“中国民主革命同盟”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42

山西公学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42

归侨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42

(五)政治待遇 44

老干部的基本政治待遇不变 44

外籍离休干部短期回国期间的政治待遇 44

老干部离休荣誉证 44

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的颁发 44

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的填写 45

原职务 45

离休干部受刑事处分后离休荣誉证的处理 45

阅读文件 45

为离退休干部增发文件 45

建立学习文件制度 46

阅读机要文件 46

因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离休干部阅读文件 46

提高待遇离休干部阅读文件 46

退下来的国务院部门领导阅读文件办法 47

到其他单位任职的国务院部门领导阅读文件规定 47

离休干部代表上主席台 47

走访慰问老干部 48

走访慰问的形式 48

走访慰问由街道管理的离退休干部 48

通报情况 48

落实退休干部政治待遇 49

干部退休证、退职证的颁发 49

老干部原是工会会员的,离退休后的会籍 49

(六)生活待遇 49

离休干部生活待遇 49

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 50

福利待遇不变 51

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51

对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 51

因冤假错案造成工资级别明显偏低应予适当照顾 52

1945年8月15日至9月2日期间,被我军接管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待遇 52

“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的干部离休后待遇 53

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53

落实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54

“两航”起义人员退休待遇 54

来华定居工作专家的退休待遇 55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离退休人员待遇 55

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待遇 55

退职干部的生活待遇 56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生活待遇 56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的退休待遇 57

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城镇老党员的生活照顾 58

[离退休费] 58

行政、事业单位离休费保障 58

企业离休费保障 59

企业离休费统筹项目 59

2006年7月1日以后离休费计发办法 59

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费计发办法 60

退休改离休后的离休费发放 60

提高部分老红军、老干部工资待遇 61

提高有特殊贡献干部的退休费标准 61

提高高级专家的退休费标准 62

提高在三线艰苦地区国防科技工业工作的部分职工的退休费标准 62

提高“两航”起义中有特殊贡献人员的退休费标准 63

调整“两航”起义人员退休待遇 63

提高原九龙关起义中有特殊贡献人员的退休费标准 63

提高原国民党海军起义人员的退休费标准 64

提高建国后国民党驾机起义人员的退休费标准 64

警察岗位离退休人员警衔津贴 65

离退休的人民警察警衔津贴调整 65

海关岗位离退休人员海关津贴 66

中小学特级教师离休退休后特级教师补贴 66

离退休教龄、护龄津贴 66

地质队老干部野外津贴 67

内地支援边远地区科技人员离退休后留在边远地区的退休金 67

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工)致残全丧失工作能力人员退休费 67

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保险福利 68

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劳动保险待遇 69

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69

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结算 70

我国社会保障工作中的“两个确保” 7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参加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72

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72

出境定居退改离干部原工资和生活补贴 72

退职干部退职生活费 73

基本工资 73

标准工资 74

原工资 74

奖金 74

离退休费总额 74

养老金总额 74

[生活补贴] 74

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74

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75

离休干部生活补贴计算 75

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 75

部分老红军、老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75

增加部分老红军、老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 76

老党员生活补贴 76

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77

扩大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范围 77

[护理费] 78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护理费 78

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护理费 78

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护理费 78

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78

自雇费 79

自雇费标准 79

离休干部购置病残工具 79

[医药费] 79

老干部医疗保健原则 79

离休干部门诊、住院 79

老干部医疗照顾 80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离休干部、老红军的医疗待遇 80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81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81

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 81

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 82

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 82

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筹集水平 82

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统筹资金 82

中央企业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 83

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专项补助条件 83

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标准 83

困难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管理 84

[健康休养] 84

健康休养 84

离休干部健康休养 84

健康休养费用 85

副部长以上离休干部外出休养 85

[住房] 85

解决离休干部住房困难规定 85

解决到农村安置的离休干部住房困难 86

离休干部住房分配 86

离休干部住房标准 86

住房制度改革中对离休干部从优照顾 86

在京离退休人员房租补贴标准 86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遗属购房证明的出具 87

[用车] 87

离休干部车辆配备 87

离休干部配车标准 87

离休干部专车配备 88

离休干部车辆使用 88

中央、国家机关离休干部交通费定额包干标准 88

[其他] 89

离休干部的办公室 89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办公室 89

高级干部离休后的秘书配备 89

离休干部的电话配备 89

局级以上离休干部的电话安装 90

住宅电话管理 90

机关离退休人员停发移动通讯费补贴 90

离休干部子女 90

离休干部探亲待遇 91

职工退休、退职后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91

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接班规定 91

(七)丧葬抚恤 92

丧事改革 92

丧事简办 92

覆盖党旗 93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93

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 94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抚恤金计发 94

老干部遗孀再婚又离婚待遇 95

出国定居退休干部丧葬费、抚恤费 95

已故领导同志纪念设施修建 96

已故领导同志骨灰迁移 96

(八)易地安置 98

离休干部安置原则 98

易地安置 98

易地安置手续 98

易地安置经费 99

离休干部到京、津、沪安置 99

高原、沙漠、边远地区(西藏除外)工作的老干部离休安置 100

西藏汉族干部退(离)休安置 100

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工资标准 101

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补助费和车旅费 101

易地安置离休干部亲属随迁 101

易地安置离休干部住房 102

解决跨省安置离休干部住房困难 102

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房改规定 102

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 103

(九)出国出境 103

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后出国(境)定居规定 103

离退休干部短期出国及去港澳地区的期限 104

离休干部出国探亲费 104

离休干部在国外及港澳地区看病医疗费 104

出国定居的离休干部差旅费 105

出国定居退休、退职人员退休费、退职费 105

出国定居退休干部国内外途程费 105

出国定居退休干部回国居住退休费 106

在我国工作的外国籍人员退休、退职后到国外定居的退休、退职待遇 106

离退休人员短期出境后在境外定居 106

出境定居的退休干部改为离休后《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的保存 107

获准出境定居的退休人员已经领取过五年退休金的健在者退休金可按月继续发放 107

获准出境探亲的退休、退职人员经批准在当地定居后被停发退休、退职金的,待遇处理办法 107

到港澳地区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回内地居住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发放 108

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出境待遇 108

归侨、侨眷离退休人员因私出境后的离退休费 109

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 109

非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出境后的待遇 110

有特殊专长的离休、退休人员出国执行公务规定 110

出境定居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证明的办理 111

出境定居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委托他人申办健在证明办法 111

在国外生活的享受遗属补助人员以及短期在国外生活的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申办健在证明办法 111

离、退休干部赴港澳地区旅游费用 112

(十)离休干部经费 112

离休干部特需费 112

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 112

离休干部特需经费使用 113

离休干部经费列支 113

(十一)经费支持保障机制 113

离休干部“两费” 113

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 113

离休干部“三个机制” 114

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原则 114

离休费保障机制的基本要求 114

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基本要求 115

财政支持机制的基本要求 115

中央财政支持机制 116

地方财政支持机制 116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待遇应做好平衡 116

(十二)提高待遇 117

离休干部享受省(部)长级待遇 117

离休干部享受省(部)长级医疗待遇 117

离休干部享受副省(部)长级待遇 117

离休干部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 118

离休干部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 118

离休干部享受副司局级待遇 119

离休干部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 120

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标准 121

离休干部享受副县处级待遇 121

落实政策离休干部提高待遇 122

提高到省(部)长级、副省(部)长级待遇老干部秘书、用车 122

企业离休干部提高待遇 123

“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的离休干部不提高待遇的规定 123

(十三)表彰、处分及失踪后待遇 124

援外工作中获得别国颁发荣誉称号干部的退休待遇 124

离休干部受刑事处分后的待遇 124

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人员的工资 124

强制收容、戒毒人员的工资 125

羁押人员的工资 125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人员的工资 125

判处管制人员的工资 126

判处拘役人员的工资 126

受到徒刑以上处罚人员的工资 126

劳动教养、治安拘留人员的工资 126

判刑后又改判人员的工资 127

缓刑期离退休人员的待遇 127

缓刑期满离退休人员的待遇 127

离退休公务员违纪应开除改为撤职处分人员的待遇 128

离退休公务员违纪受撤职处分人员的待遇 128

离退休公务员违纪受降级处分人员的待遇 128

离退休公务员违纪受记过、记大过处分人员的待遇 129

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利益严重错误人员的待遇 129

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被查处人员的待遇 130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的处理 130

退休人员下落不明期间待遇 130

离休干部失踪后待遇 132

退休干部失踪后待遇 132

(十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132

平反冤、假、错案 132

建国前被迫害脱党党员的党籍 133

建国前自行脱党党员的党籍 135

战争年代在军队中丢失党的组织关系人员的党籍 135

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加入过党的组织,因组织原因未承认其党籍人员的党籍 136

“文化大革命”前档案没有入党记载人员的党籍 136

“文化大革命”前错被开除党籍人员的党籍 137

本人申诉内容同档案记载不一致或证明人改变过去证明的人员党籍 137

入党手续不清或者没有办理入党手续党员的党籍 137

党员脱党期间的党龄 138

建国前党员脱党期间党籍、党龄问题审批手续 139

错划为右派被开除党籍人员的党籍 139

错划右派分子的改正 140

1959“反右倾”错案纠正 141

历史反革命又戴右派帽子人员处理 142

“中原突围”时复员、隐蔽和掉队人员问题处理 143

“四清”运动错案纠正 145

解放初期失去公职人员问题处理 146

20世纪60年代初期精简回乡职工复工问题 146

因历史问题在“文革”中被重新审查或加重处理的干部问题 147

“文革”中冤假错案平反人员安置 147

“文革”中的“三种人” 147

“三种人”处理规定 148

“三种人”和犯严重错误人员的区分 148

清理“三种人”工作中被定为犯有严重错误人员的处理 148

“三种人”和犯严重错误人员的表彰奖励问题 149

犯严重错误和犯一般性错误人员入党规定 149

“三种人”离休 150

“三种人”离休提高待遇问题 150

(十五)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150

老干部发挥作用 150

离退休干部继续发挥作用的要求 150

鼓励离退休干部量力而行发挥作用 151

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重点 151

领导干部离退休后发挥作用的规定 151

组织“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发挥作用 151

组织离退休专业人员发挥作用 152

离休退休退职医务人员行医规定 152

聘请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定 152

安置在农村的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153

离退休干部发挥自身作用 153

离退休干部“三面向”发挥作用 153

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的原则 153

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 153

聘请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154

支持离退休老专家发挥作用 154

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教育青少年的作用 154

拓展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的渠道 154

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155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奖励规定 155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出国执行公务的规定 155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讲学交流的规定 155

维护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155

离退干部从事劳动取得报酬的规定 156

离退休人员应聘期间待遇 156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规定 156

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到外地工作的户籍 157

公务员退休后从事营利性活动 157

离退休人员不宜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委 157

离退休人员可受聘担任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 157

离退休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规定 157

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定 158

退出现职在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其行政、工资关系 158

中管干部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 159

中管干部退(离)休后担任公司董事、独立监事的审批程序 159

中管干部退(离)休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领取报酬的规定 159

发挥离退休技术人员社团组织作用 160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应执行法律法规 160

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领导 160

做好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工作 160

二、老干部工作 162

(一)老干部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 162

革命战争时期的老干部工作 162

早期老干部管理机构 162

建国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老干部工作 16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老干部工作 163

干部退休制度的建立 163

干部离休制度的建立 163

干部退职制度的建立 164

干部退休、离休、退职制度的意义 164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 164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名称 164

老干部工作机构的设置 165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领导职数 166

老干部工作机构职责范围 166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的职能 166

老干部工作机构的基本任务 167

老干部工作机构编制管理 167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经费 167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的核定 168

离退休干部经费 168

老干部工作机构人员配备 168

稳定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及人员 168

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169

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169

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 169

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170

老干部机构工作人员待遇 170

企业老干部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聘 170

中组部老干部局职能 170

中组部老干部管理局职责范围 171

中央、国家机关老干部局(处)职责范围 171

中央组织部表彰的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物质奖励 172

中央组织部表彰的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的晋升工资奖励 172

(二)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建设 173

老干部活动场所 173

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 173

老干部活动中心(室)服务设施的配备 173

老干部政治文化活动场所 174

老干部体育活动场所 174

老干部文艺活动场所 174

老干部游艺休闲活动场所 174

老干部健身活动场所 174

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的职能任务 174

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展活动的内容 175

老干部活动的计划安排 175

参加活动人员的范围 175

活动中心(室)开展活动的要求 175

老干部活动中心组织活动的原则 176

老干部活动中心组织老干部发挥作用 176

老干部活动服务卡 176

老干部活动室的环境管理 177

老干部活动中心(室)领导机构 177

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职能科室的设置 177

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素质要求 177

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 178

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领导班子建设 178

老干部活动中心的管理制度建设 178

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的“五好”要求 178

队伍建设好 179

学习组织好 179

活动开展好 179

管理服务好 180

发展规划好 180

(三)离退休党支部建设 181

离退休党员管理 181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置 181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的任期和补选 181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选配 181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要求 181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职责 182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 182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83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政治学习制度 183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183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系党员制度 183

“五好”离退休党支部 183

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 183

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84

离退休干部党员党费 184

离退休干部党费使用管理 184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84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党费交纳办法 185

流动或外出期间交纳党费标准 185

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185

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凭证的使用 185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 186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职责 186

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职责 186

转移党组织关系对党员要求 187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和使用 187

《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 188

《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填写 188

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的联系方式 188

流动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规定 189

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监督检查制度 189

离退休干部党员违规违纪的处理 189

离退休干部党员因私出境 189

离退休干部党员出境后组织关系的处理办法 189

党员出境回来后的组织生活或党籍 190

老干部工作部门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中的职责 191

(四)老干部信息管理 191

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 191

离休干部信息管理原则 191

离退休干部信息系统管理职责 191

中省直老干部部门信息管理系统职责 192

信息数据库的维护 192

信息数据库的使用 192

信息数据库和安全保密 193

信息数据库工作的考评及奖惩 193

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库工作验收原则 193

离休干部信息库验收办法及程序 193

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库工作验收内容 194

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库工作验收评分标准 194

离休干部信息库验收暨建库工作经验的交流 194

(五)老干部信访工作 195

信访工作原则 195

处理老干部信访基本原则 195

受理老干部信访范围、要求 195

处理老干部信访程序 196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途径 196

信访受理的规定 197

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规定 197

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处理规定 197

老干部信访督查 198

老干部信访工作干部的奖罚规定 198

(六)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199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199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标准 199

企业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标志 199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形式 199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 200

企业退休领导干部的管理 200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原单位责任 200

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的指导原则 201

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办法 201

改制为非国有控股和破产企业在离休干部移交中的责任 201

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接收单位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 202

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接收单位的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202

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接收单位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202

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纳入基本养老金统筹的要求 202

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纳入医药费保险机制的要求 203

改制和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经费 203

破产企业医药统筹费缴纳办法 203

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后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管理 204

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 204

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204

社区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 204

社区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和活动 205

社区应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服务管理 205

利用社区资源为离退休干部提供生活服务 206

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在社区发挥作用 206

各部门在社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中的职责 206

加强退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 207

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208

构建中国特色的退休职工管理体系 208

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208

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原则 209

发展老年福利事业的要求 209

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 209

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组织领导 210

养老服务队伍自身建设 210

三、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策 211

军队老干部 211

军队老干部工作 211

军队干部离休制度 212

军队干部离休条件 212

军队干部退休制度 213

军队干部退休条件 213

文职干部退休条件 214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和待遇的基本政策 214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 215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方式 216

军队离休干部安置去向 216

军职以上退休干部安置去向 217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师职以下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去向 218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工作 219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治待遇 219

安排荣誉职务 220

授予勋章奖章 220

1955年授予勋章奖章 221

1988年授予功勋荣誉章 223

授予国防服役纪念章 224

颁发离休荣誉证和退休证 225

阅读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 225

生日祝寿 226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着装 226

军队离休退休专业技术干部的政治待遇 226

表彰先进离休退休干部 227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228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229

军队离休干部的离休费 230

军队退休干部的退休费 230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地区津贴 232

军人职业津贴 232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生活补贴 233

公勤费 234

护理费 234

军队离休干部的专项补贴 235

军队离休退休科技干部专项补贴 237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家补助费 238

1953年底前入伍师职退休干部的生活补助费 238

休假和探亲 239

婚姻和家属随军 239

军队离休干部和军职以上退休干部车辆保障 239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240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保障制度 242

军队离休干部住房保障 243

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住房保障 243

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购买住房 244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遗孀和子女购买住房 246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住房补贴 247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保障 248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购买住房 249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保障 251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保健 253

军队部分离休干部和高级退休干部提高医疗待遇 254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疗养 255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的医疗保障 255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保障 257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无经济收入家属医疗保障 259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家属医疗的经费保障 259

军队离休干部和军职以上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 260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 262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出国出境 26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265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治丧工作 266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优待抚恤 268

革命残疾军人的抚恤优待 269

牺牲、病故军人的一次性抚恤金 271

牺牲、病故军人的特别抚恤金 272

军队管理的牺牲病故离休退休干部遗孀待遇 273

1955年前后复员女同志待遇 274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 275

军队文职人员退休和安置管理 276

四、老龄工作 278

老龄工作的性质 278

老龄工作的原则 278

老龄工作的目标 279

中央和地方的老龄工作 279

老龄工作人员的配备 280

城市基层老龄工作 280

农村基层老龄工作 280

全国老龄工作体制 280

星光计划 280

中国老龄协会机构编制 281

中国老龄协会对下关系 281

全国老龄委 281

全国老龄委职责 281

全国老龄委的办事机构 281

全国老龄委中组部职责 282

全国老龄委中宣部职责 282

全国老龄委文化部职责 282

中组部履行全国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工作指导思想 282

中组部履行全国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工作重点 283

中组部履行全国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的措施 283

中国老龄协会 283

中国老龄协会的职责任务 283

中国老龄协会经费 284

中国老龄协会的干部管理 284

老年服务机构税收政策 284

四个“老有” 284

五个“老有” 284

六个“老有” 284

老有所养 284

老有所医 285

老有所学 285

老有所为 286

老有所乐 286

老有所教 286

老年人权益 287

老年人权利 287

农村老人“五保” 287

老年 287

老年人 288

准老年人 288

低龄老年人 289

中龄老年人 289

高龄老年人 289

老龄问题 290

养老 290

养老保险 290

敬老院 291

托老机构 291

老年社会保障 291

老龄产业 291

老年社会学 292

年龄构成类型 292

人口老龄化 292

健康老人标准 292

[老年教育] 293

老年教育的性质 293

老年教育的特点 293

准老年期的预备教育(50—60岁) 294

进入老年期的调试教育(60岁左右) 294

老年期的潜能开发教育(61—75岁) 294

进入高龄期的自我保护教育 295

老年大学的办学形式 295

开放大学 295

社区大学 295

老年活动中心 295

老年大学的课程设置 296

老年大学的管理模式 296

五、老干部工作文件 297

(一)地方老干部工作有关文件 297

1978年文件 297

1979年文件 298

1980年文件 299

1981年文件 300

1982年文件 301

1983年文件 304

1984年文件 309

1985年文件 313

1986年文件 318

1987年文件 321

1988年文件 323

1989年文件 326

1990年文件 329

1991年文件 331

1992年文件 334

1993年文件 337

1994年文件 340

1995年文件 343

1996年文件 346

1997年文件 348

1998年文件 350

1999年文件 353

2000年文件 357

2001年文件 361

2002年文件 363

2003年文件 364

2004年文件 365

2005年文件 366

2006年文件 366

2007年文件 367

2008年文件 368

2009年文件 369

2010年文件 369

2011年文件 369

(二)军队退离休有关文件 370

(三)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 378

副编 391

一、涉老法律法规常识 391

国家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391

赡养 392

扶养 393

抚养 393

夫妻扶养义务 393

妻子有权中止妊娠 393

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 393

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抚养 394

继父母与继子女 394

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 394

子女应尊重父母婚姻权利 395

家庭暴力 395

虐待 396

遗弃 396

老年人遭受虐待、遗弃时的维权 396

老年人遭到虐待、遗弃时可提起诉讼 397

遗产 397

遗产的认定 397

遗产的保管 398

遗产的分配 398

夫妻共有财产 399

夫妻一方财产 399

夫妻财产约定 399

再婚时对所继承遗产有处分权 400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产权归产权登记方 400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一方 40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保护弱方 400

酌情分得遗产权 401

非法同居与事实婚姻 401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非婚子女的抚养 401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财产处理 402

继承 402

继承遗产 402

继承开始的通知 403

继承方式 403

法定继承 403

遗嘱继承 403

涉外继承 403

转继承 404

代位继承 404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404

已婚女儿仍有权继承父母遗产 404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405

非婚生子女继承生父母遗产权利的取得 405

拒做亲子鉴定方将败诉 405

继承处理方式 405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406

继承权的丧失 406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 406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连带清偿债务责任 406

婚前个人债务 406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的处理 407

婚姻关系解除与夫妻连带清偿责任 407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时的遗产继承 407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的法院管辖权 407

对老人“生不赡养,死不继承”违法 408

欠老年人钱款应当清偿 408

公民的收入 408

公民的文物 408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409

作者死亡后著作权中的无形财产权利 409

公房无继承权 409

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 409

人身保险中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的继承 409

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 410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411

遗嘱继承权的取得 411

遗嘱的一般规定 411

遗嘱的内容 411

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 412

遗嘱的形式 412

自书遗嘱 412

代书遗嘱 412

口头遗嘱 413

遗嘱见证人 413

遗产特留份规定 413

遗嘱的撤销、变更 414

遗嘱的无效 414

附义务的遗嘱 415

遗嘱公证的程序 415

遗嘱公证申办表的填写 416

遗嘱公证书的出具 416

遗嘱公证的终止办理 416

公证遗嘱的撤销或变更 417

遗赠 417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 417

遗赠与债务清偿 418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 418

遗产的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418

二、党的历史与党的建设 420

(一)党史党建常识 420

创建中国共产主义小组 420

共产主义小组开展的宣传和组织活动 421

中国共产党成立 421

党的“一大”纲领 422

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 423

党的第一个党章 423

早期中共中央的政治机关报 423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423

中国工人运动第一次高潮 423

香港海员大罢工 424

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 425

开滦煤矿工人大罢工 425

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 425

第一次国共合作 426

五卅运动 427

中山舰事件 428

北伐战争 429

湖南农民运动 429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 430

南昌起义 431

“八七会议” 432

秋收起义 433

三湾改编 434

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435

广州起义 436

百色起义 436

古田会议 436

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新道路理论 438

东北人民革命军 439

红军五次反“围剿” 439

红军长征 441

遵义会议 442

瓦窑堡会议 444

“一二·九”运动 445

西安事变 445

“七七”事变 446

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446

八路军 447

新四军 448

平型关大捷 448

黄桥战役 449

百团大战 449

精兵简政 450

大生产运动 450

延安整风运动 451

延安整风运动的重要意义 452

毛泽东思想在全党指导地位的确立 452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453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的方针 454

国共重庆谈判 455

“让开大路,占领两厢”战略决策 457

《中国土地法大纲》 457

孟良崮战役 458

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 458

辽沈战役 459

淮海战役 460

平津战役 460

渡江战役 461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 46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462

共同纲领 463

新中国开国大典 463

党的七届三中全会 464

新解放区的土改 464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465

西藏和平解放 465

抗美援朝 466

治理淮河 466

镇压反革命运动 467

“三反”“五反”运动 467

党的七届四中全会 468

万隆会议 469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469

过渡时期总路线 470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471

中国的核能事业 471

新中国第一次授军衔 471

“一五”计划 472

《论十大关系》 472

“双百”方针 472

党的八大 473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474

整风、反右派斗争 475

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 476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476

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476

“大跃进” 477

人民公社化运动 478

第二届全国人大的主要人事安排 478

庐山会议 478

北京十大建筑 479

“鞅纲宪法” 480

三年困难时期 480

七千人大会 481

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 482

学习雷锋活动 483

四个现代化 483

农业学大寨 484

工业学大庆 484

全国学习解放军 485

“三自一包” 485

“四清”运动 486

三线建设 486

中苏大论战 487

抗美援越 487

“五七指示” 488

“五一六通知” 488

中央文革小组 489

“文化大革命”运动 489

“文革”十六条 490

红卫兵运动 491

“破四旧、立四新”运动 491

“一月夺权风暴” 492

“二月逆流”(抗争) 492

“三支两军” 493

“革命委员会” 494

“两弹一星” 494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495

党的“九大” 495

珍宝岛对苏自卫反击战 496

“乒乓外交” 496

“九一三”事件 497

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497

尼克松访华 498

邓小平的“全面整顿” 498

“四五”运动 499

粉碎“四人帮” 499

邓小平复出 500

恢复高考 501

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501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 502

中美建交 503

包产到户 503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50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504

改革开放 506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507

建设小康社会 507

经济特区 508

审判“两案” 508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509

个体户 510

经济体制改革 510

小康 511

村民自治 511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512

整党清理“三种人” 513

商品经济 514

“一国两制”构想 514

一个中国原则 515

对台关系的“叶九条” 515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515

汪辜会谈 516

劳动合同制 516

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517

香港澳门回归 517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 518

百万大裁军 518

高技术发展“863计划” 519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519

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520

“三步走”发展战略 520

邓小平“南方谈话” 521

“发展才是硬道理” 521

抗击“非典”斗争 522

颁布《反国家分裂法》 523

取消农业税 523

青藏铁路建成通车 524

党的“三件大事” 524

党的“十七大” 525

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 526

中国载人航天跃居世界前列 527

三峡工程建成 528

秦山核电站 528

党的指导思想 528

马克思主义 530

列宁主义 531

毛泽东思想 532

邓小平理论 533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534

科学发展观 535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 535

唯物主义辩证法 536

科学社会主义 537

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思想路线 538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53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540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540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541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4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54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54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43

党的先进性建设 544

党的执政基础 544

党的执政方略 544

党的执政体制 545

党的执政方式 545

党的执政能力 545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545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 546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546

人民民主专政 546

社会主义本质 547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547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548

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549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50

建设创新型国家 550

科教兴国战略 55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 552

推进军队国防建设 55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554

中国共产党党旗 554

党的性质 555

党的根本宗旨 555

党的纲领 556

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 556

党的奋斗目标 557

党的建设 558

执政党建设 559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59

党的先进性 560

党员要坚持人民和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 560

党的三大法宝 561

党的三大优良作风 561

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 562

四项基本原则 562

四个界限 562

学习型政党 563

可持续发展 563

党的一元化领导 564

中国共产党执政60年来的主要功绩 565

中国共产党成立90来的基本经验 565

党性原则 566

党性修养 566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567

重提“两个务必”作风 568

两个“先锋队” 568

党的组织 569

党的组织建设 569

民主集中制 570

党员义务 571

党员权利 572

党籍 573

党龄 573

党的组织生活 573

党的纪律 573

党的反腐倡廉建设 574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575

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576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577

“两规” 578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579

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579

党内生活制度 580

党员活动日 580

党内通报制度 580

入党誓词 580

党员交纳党费标准 581

党费使用 582

党的代表大会 582

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 582

党的代表会议 583

党的代表会议的职权 583

党员大会 584

党员大会的职权 584

党的选举制度 585

党内选举方式 585

党内选举的程序 585

(二)党的历届全国代表大会 586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586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587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588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589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590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591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592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593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595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596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597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598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599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601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602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603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603

(三)时代精神 605

井冈山精神 605

长征精神 605

延安精神 605

西柏坡精神 606

北大荒精神 606

红旗渠精神 607

雷锋精神 607

焦裕禄精神 607

大庆精神 608

大寨精神 608

“两弹一星”精神 609

载人航天精神 609

深圳精神 610

中国女排精神 610

抗洪精神 611

抗“非典”精神 611

抗震救灾精神 611

北京奥运精神 612

(四)红色旅游景区 612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 612

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 612

井冈山革命纪念地 613

瑞金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旧址群 613

遵义会议会址 614

革命圣地延安 614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615

决定中国命运的西柏坡 615

解放战争三大战役纪念馆 616

天安门广场——开国大典纪念地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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