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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常识》目录

目次 1

什么是宪法 1

宪法的结构 3

宪法的本质 5

宪法的种类 7

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的主要区别 8

宪法的作用 9

宪法的解释 11

宪法保障 12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5

资本主义国家的几部主要宪法 16

三权分立制 20

君主制·君主立宪制 21

共和制 21

两院制·一院制 22

内阁制·总统制 23

最早的几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24

中国历史上三种不同性质的宪法 26

我国建国后的前几部宪法 30

为什么需要修改一九七八年宪法 33

新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 35

新宪法的主要特点 36

我国宪法序言 38

我国宪法总纲 40

我国的国体 40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1

我国的政体 42

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43

民族区域自治 44

社会主义法制 45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46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48

国营经济 48

自然资源 49

土地公有制 50

个体经济 50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51

国家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权 52

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52

社会主义责任制 53

计划经济为主和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54

国营企业的自主权 55

职工代表大会 55

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权 56

外国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在中国的投资 57

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 58

知识分子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 59

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 60

计划生育 61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62

国家机关的工作责任制 63

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专政职能 63

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64

行政区划 65

特别行政区 65

庇护权 66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67

公民 70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70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7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3

言论自由 73

出版自由 74

集会自由 75

结社自由 75

游行自由 75

宗教信仰自由 76

示威自由 76

人身自由 78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78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79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80

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80

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81

请求赔偿损失权 81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82

公民就业前的劳动就业训练 83

休息权 83

实行退休制度 84

获得物质帮助权 85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85

公民有进行科研和文艺创作等自由 86

男女平等的权利 86

保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 87

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88

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原则 88

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89

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90

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90

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91

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91

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 91

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92

公民有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光荣义务 93

公民有纳税的义务 93

国家机构 9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9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7

国家立法权 9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 9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1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10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03

基本法律 104

我国的立法程序 10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 106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107

解释法律 109

委员长会议 110

各专门委员会 111

调查委员会 112

议案和提案 113

质询 114

人民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 115

人民代表的言论特别保护 1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18

担任国家主席年龄的限制 119

国家主席的任期 119

戒严令 119

国家主席的职权 120

特赦令 120

宣布战争状态 121

动员令 121

国家主席缺位的补选程序 122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122

国务院的组成 122

国务委员 123

行政首长负责制 123

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 124

国务院的职权 124

行政法规 125

国务院的提案权 125

行政人员 126

部长和委员会主任的主要权限 126

国务院的审计机关 126

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27

中央军事委员会 128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设置 128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129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 130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130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131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131

地方性法规 132

地方各级人大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负责人 132

地方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或选民的监督和罢免 133

县级以上的地方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及其与本级人大的关系 134

地方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13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 135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权限 136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 137

地方审计机关 137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138

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原则 138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139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 140

民族自治机关主要负责人的民族成分 141

自治权 141

民族区域自治法 142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43

管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143

民族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事业 144

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文教卫生事业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 144

民族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 145

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公安部队的自治权 145

国家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文化建设和大量培养人才 146

国家审判机关 147

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 147

公开审判制度 149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149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150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151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 152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153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153

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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