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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  图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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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3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谢瑞智著
  • 出 版 社: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9570523775
  • 页数:392 页
图书介绍:
《法学概论 图表说明》目录

第一编 总论 1

第一章 法律之本质 1

第一节 法律之社会性 1

第二节 自然法则与法律规范 2

一、规范的性质 2

二、法律与社会规范 3

第三节 法律的强制性 4

第二章 法律之目的 5

第一节 法律之总体目的与个别目的 5

第二节 法律之理念 5

一、正义 6

二、法律安定性 6

三、目的合理性 7

第三章 法律与命令之概念 9

第一节 法律概说 9

一、法律与人民之关系 9

二、法律之定义 10

三、法律之定名 11

第二节 命令概说 12

一、命令之意义 12

二、命令之种类 12

三、命令之效力 14

第三节 法律与命令之关系与区别 15

一、法律与命令之关系 15

二、法律与命令之区别 15

第四章 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 17

第一节 法律与习俗 17

一、原始社会由习俗规范社会生活 17

二、法律与习俗之区分 17

第二节 法律与伦理及道德 17

一、法律与伦理 17

二、法律与道德 18

第三节 法律与宗教 20

一、法律与宗教之关系 20

二、法律与宗教之区分 20

第四节 法律与礼仪 21

一、礼与法之关系 21

二、礼与刑相辅相成 21

三、礼与刑合而为一 21

四、礼与法之不同 21

第五节 法律与政治 22

一、法律与政治之关系 22

二、法律与政治之区别 23

第六节 法律与经济 23

一、经济影响法律 23

二、法律规范经济生活 23

三、法律与经济相互影响 24

第七节 法律与实力 24

第五章 法律规范 25

第一节 法律规范之构造 25

一、行为规范 25

二、裁判规范 25

三、组织规范 26

四、法之重叠构造 26

第二节 六法概说 27

第三节 「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 28

一、恶法亦法-实证法的主张 28

二、恶法非法-自然法的主张 28

第六章 法律之渊源 29

第一节 直接渊源 29

一、宪法 29

二、法律 30

三、命令 30

四、自治法规 30

五、条约 31

第二节 间接渊源 31

一、习惯 31

二、法理 32

三、判例 33

四、学说 34

第七章 法律之类别 35

第一节 基于法律制定程序而分 35

一、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之意义 35

二、区别 35

第二节 基于法律施行之范围而分 35

一、国内法与国际法 35

二、直接法与间接法 37

三、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38

第三节 基于法律效力范围或实用范围而分 38

一、普通法与特别法 38

二、原则法与例外法 40

第四节 基于法律是否强行而分 41

一、意义 41

二、区别标准 41

三、强行法与任意法之内容种类 42

四、强行法与任意法之区别实益 42

第五节 基于产生之相互关系而分 43

一、意义 43

二、母法与子法之种类 43

三、母法与子法之关系 44

四、母法与子法之区分 44

第六节 基于法律与时之关系而分 44

一、时际法 44

二、过渡法 45

第七节 基于法律内容性质为基准而分 45

一、实体法 45

二、程序法 45

三、正当法律程序 46

第八章 法律之制定、修正及废止 47

第一节 法律之制定 47

一、法律之制定机关 47

二、法律之制定程序 47

三、法规制定之基本原则 48

第二节 法规之修正 48

第三节 法规之废止 49

一、废止之原因 49

二、废止之方式 49

三、法规施行期限之延长 50

四、法规改废失效之例外 50

第九章 法规之效力 51

第一节 关于时之效力 51

一、法规效力之发生 51

二、法规效力之废止 51

三、法规之暂停适用 52

四、法规不溯既往原则 52

第二节 关于人之效力 53

一、立法主义 53

二、属人主义 53

三、属地主义 54

第三节 关于地之效力 55

一、采属地主义为原则 55

二、属地主义之例外 55

三、属人主义 55

四、保护主义与世界主义 56

五、基于政治、经济、社会或其他理由,而明定以某特定地区为范围者 56

第十章 法律之解释 57

第一节 概说 57

一、意义 57

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57

三、解释的作用 57

第二节 法律解释之方法 58

一、有权解释 58

二、学理解释 61

第三节 法规解释之生效 64

第十一章 法规之适用 65

第一节 概说 65

一、意义 65

二、法律适用的三段论法 65

三、法律与裁判 65

第二节 一般适用法律原则 67

一、行政机关适用法律之原则 67

二、司法机关适用法律之原则 68

三、中央法规标准法规定适用法规之原则 68

第十二章 法规之制裁 69

第一节 法规之制裁概说 69

第二节 宪法上之制裁 69

一、弹劾 69

二、罢免 70

第三节 行政法上之制裁 70

一、对行政机关之制裁 70

二、对公务员之惩戒与惩处 71

三、对人民之制裁 71

第四节 刑法上之制裁 73

一、刑罚种类 73

二、保安处分 73

第五节 民法上之制裁 73

一、权利上之制裁 74

二、财产上之制裁 75

三、其他之制裁 76

第六节 国际法之制裁 77

一、公力制裁 77

二、自力制裁(自助) 77

第十三章 权利与义务 79

第一节 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 79

一、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 79

二、法律事实 80

第二节 权利之概念 81

一、权利之要素 81

二、权利之分类 82

第三节 权利之发生、变更与消灭 85

一、权利之发生 85

二、权利之变更 87

三、权利之消灭 87

第四节 义务之概念 88

一、权利与义务之关系 89

二、义务之分类 89

第五节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之基本原则 90

一、消极原则 90

二、积极原则 91

第十四章 我国法制发展简史 93

一、创始时期 94

二、成熟时期 94

三、光大时期 94

四、因袭时期 94

五、变革时期 94

六、国家分裂 95

第十五章 法律体系 97

第二编 各论 99

第一章 宪法 99

第一节 宪法概说 99

一、宪法之基本原则 99

二、宪法之意义 100

三、宪法与法律、命令之区别及关系 100

四、宪法之分类 101

第二节 宪法之前言与总纲 102

一、宪法前言 102

二、宪法总纲 102

第三节 基本人权与义务 103

一、基本人权的意义 103

二、人民的基本权利义务 103

三、人民的义务 104

第四节 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 104

一、权力分立论 104

二、总统 106

三、行政院 112

四、立法院 114

五、司法院 115

六、考试院 116

七、监察院 117

八、中央与地方之权限 118

第五节 基本国策 119

一、国防 119

二、外交 119

三、国民经济 119

四、社会安全 120

五、教育文化 120

六、边疆地区 120

第六节 宪法之修改 120

一、提议与复决 120

二、公布 120

第二章 行政法 121

第一节 行政法概说 121

一、行政之意义 121

二、行政法之意义与内容 122

第二节 行政法之特质 122

一、公法与私法 122

二、行政法与宪法 123

三、行政法与民事法 123

第三节 行政法之原则 125

一、不当联结之禁止 125

二、平等原则 125

三、依法行政原则 125

四、比例原则 125

五、法律安定性与行政行为明确性原则 126

六、诚实信用原则 126

七、信赖保护原则 126

八、利益回避原则 126

九、禁止溯及既往原则 127

十、公益之原则并应兼顾私益 127

第四节 行政组织 127

一、行政组织之意义 127

二、行政主体与客体 128

三、行政机关 128

四、公营事业 129

五、营造物 131

六、公物 132

七、公务员 133

八、公务员之责任 134

第五节 行政作用 136

一、行政行为 136

二、行政程序 136

三、行政处分 139

四、行政契约 146

五、行政计画与行政指导 148

六、行政罚 149

七、行政执行 151

八、行政救济 154

第三章 民法 157

第一节 民法之概念 157

一、民法之意义 157

二、近代民法之基本原则 157

三、法例 160

第二节 权利主体与客体 161

一、权利主体 161

二、权利客体 163

第三节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164

一、权利能力 164

二、行为能力 165

第四节 物 166

一、物之意义 166

二、物之分类 166

第五节 法律行为 168

一、法律行为概说 168

二、意思表示 171

三、条件及期限 173

四、代理 174

五、无效及撤销 175

第六节 期日及期间 177

一、意义 177

二、区别 178

第七节 消灭时效 178

一、意义 178

二、消灭时效之期间 179

第八节 债编总则 180

一、债之发生 180

二、债之标的 185

三、债之消灭 186

第九节 债编分则 187

一、买卖 187

二、互易 188

三、交互计算 188

四、赠与 189

五、租赁 189

六、借贷 190

七、雇佣 190

八、承揽 191

九、旅游 191

十、出版契约 192

十一、委任 192

十二、经理人与代办商 192

十三、居间 193

十四、行纪 194

十五、寄托 194

十六、仓库 194

十七、运送 195

十八、承揽运送 195

十九、合伙 196

二十、隐名合伙 196

二十一、合会 196

二十二、指示证券 197

二十三、无记名证券 197

二十四、终身定期金 198

二十五、和解 198

二十六、保证 198

二十七、人事保证 198

第十节 物权 199

一、物权之意义 199

二、物权法定主义 199

三、所有权 200

四、地上权 201

五、永佃权 201

六、地役权 201

七、抵押权 201

八、质权 202

九、典权 203

十、留置权 203

十一、占有 203

第十一节 亲属 204

一、亲属概说 204

二、婚姻 206

三、夫妻财产制 208

四、亲子关系 209

第十二节 继承 211

一、继承人之顺序 211

二、继承权之丧失 212

三、继承权之抛弃 213

四、继承之应继分 214

五、限定继承 215

六、遗嘱 216

七、遗产特留分 217

第四章 商事法 219

第一节 商事法之概念 219

一、商事法之意义 219

二、商事法与民法 219

第二节 公司法 219

一、公司法概说 219

二、股份有限公司 221

三、无限公司 224

四、有限公司 226

五、两合公司 228

第三节 票据法 229

一、票据之概念 229

二、票据行为 230

三、票据瑕疵 231

四、票据权利之行使 232

五、票据之丧失及救济 233

六、票据时效 234

七、追索权 235

第四节 海商法 236

一、船舶之意义 236

二、船舶所有权 236

三、船舶所有权之让与 236

四、船舶抵押权之设定 237

五、船长及船员 237

六、海上事故 238

第五节 保险法 240

一、保险法之概念 240

二、保险之种类 240

三、保险契约 241

四、保险费 242

五、复保险 243

六、再保险 243

第六节 消费者保护法 244

一、消费者保护措施 244

二、消费者权益 245

三、定型化契约 246

四、特种买卖 246

五、消费者资讯之规范 247

六、消费争议之处理 248

第五章 刑法 249

第一节 刑法总论 249

一、罪刑法定主义 249

二、刑罚不溯及既往原则 249

三、刑法之变更及其适用 249

四、空白刑法 250

第二节 犯罪 250

一、犯罪之意义 250

二、犯罪之分类 252

三、犯罪与侵权行为之区分 252

第三节 构成要件论 253

一、犯罪行为及其分类 253

二、犯罪行为之分类 253

三、故意与过失 254

第四节 违法论 255

一、违法性之概念 255

二、违法阻却事由 255

第五节 责任论 256

一、责任论之概念 256

二、责任能力之阶段 256

第六节 犯罪之形态 257

一、犯罪行为之阶段 257

二、既遂犯与未遂犯 258

三、障碍未遂与中止未遂 259

第七节 共犯 260

一、共犯 260

二、共犯之态样 260

第八节 犯罪之罪数与处罚 261

一、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261

二、想像竞合犯 261

第九节 刑罚 262

一、刑罚之本质 262

二、刑罚之种类 262

三、累犯 264

四、自首 265

五、缓刑 265

六、假释 266

七、时效 266

第十节 保安处分 267

一、保安处分之意义 267

第六章 家庭暴力防治法 269

第一节 家庭暴力之概念 269

一、家庭暴力之范围 269

二、主管机关 269

第二节 民事保护令 269

一、保护令及其声请 269

二、保护令之执行与声明异议 270

第三节 刑事程序 271

一、家庭暴力等罪之迳行逮捕或拘提 271

二、急迫危险之认定 271

第四节 父母子女 272

一、不利之推定 272

二、子女最佳利益之改定 272

第五节 预防及处理 272

一、警察人员之处理 272

二、专业人员得请求协助 272

第七章 国民年金法 273

第一节 国民年金概说 273

一、国民年金意义 273

二、国民年金纳保对象 273

第二节 保险费 273

一、保险费率 273

二、保险之负担 274

三、保险费计算方式 275

第三节 年金给付项目 276

一、国民年金之给付项目 276

二、老年之年金 276

三、身心障碍年金 276

四、死亡给付 277

第四节 年金给付金额 277

一、老年年金给付 277

二、身心障碍年金给付 278

三、丧葬给付 278

四、遗属年金给付 279

第八章 劳动基准法 281

第一节 劳动契约 281

一、契约种类 281

二、劳动契约的终止 281

第二节 工资、工作时间与职业灾害 283

一、工资之议定 283

二、工作时间 283

三、退休年龄 284

四、职业灾害补偿 284

第三节 性别工作平等法 285

一、不得性别歧视 285

二、薪资给付及离职等之平等 285

三、性骚扰 285

四、产假、陪产假 286

五、救济程序 286

第九章 智慧财产权 287

第一节 智慧财产权之概念 287

一、智慧财产权之意义与特点 287

二、智慧财产权之种类 287

第二节 商标法 289

一、商标之申请注册 289

二、不得为商标注册之情形 290

三、商标权 291

四、商标权侵害之救济 292

五、商标之证明标章 293

六、商标之团体标章 293

七、商标之团体商标 293

八、商标专用权之侵害 294

第三节 专利法 294

一、专利制度之概念 294

二、专利之发明 295

三、专利要件 295

四、专利发明人权 296

五、专利发明之申请 296

六、专利发明二人以上申请专利之处理 297

七、专利发明之各别申请与分割申请 297

八、专利之实施 297

九、商标专利之权利期间 298

第四节 著作权 298

一、著作权之概念 298

二、著作物 299

三、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299

四、制版权 300

五、著作权之保护 300

六、著作权侵害之救济 300

第十章 国际法 301

第一节 国际公法 301

一、国际法之概念 301

二、国际法之渊源 301

三、国际法之主体与客体 303

四、国家承认 303

五、国家之权利义务 304

六、联合国大会 306

七、国际犯罪 306

第二节 国际私法 308

一、国际私法之概念 308

二、国际私法之内容 309

三、国际私法之公序 309

四、外国人之地位 309

第十一章 司法制度 311

一、司法之意义 311

二、法院之审级制度 311

三、法官审理方式 311

四、法院之组织及职权 312

五、检察机关 313

第十二章 诉讼法 315

第一节 民事诉讼 315

一、意义 315

二、种类 315

三、当事人 317

四、裁判 318

五、送达 318

六、上诉 319

七、抗告 319

八、再审 319

九、督促程序 319

十、保全程序 319

十一、公示催告程序 319

十二、人事诉讼程序 320

十三、强制执行程序 320

第二节 刑事诉讼 321

一、意义 321

二、刑事诉讼之程序 321

三、简易程序 327

四、协商程序 327

五、裁判之执行 328

第三节 乡镇市区之调解 328

一、乡镇市区调解的用意 328

二、得提起调解之刑事案件 328

附录 331

一:高普特考法学绪论、法学大意测验题之出现率 331

二:97年法学绪论高普特考测验题 332

三:97年法学大意高普特考测验题 358

索引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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